瑞德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9-0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瑞德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 号)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48.8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510.62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72.15 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众会字(2022)第 03186 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
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安徽瑞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安徽瑞德 26,871.77 26,871.77
1
2 瑞德智能总部基地技改项目 瑞德智能 12,762.07 12,762.07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瑞德智能 5,608.55 5,608.55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瑞德智能 4,000.00 4,000.00
合计 49,242.39 49,242.3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72.15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3,429.7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
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8%。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
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7,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3
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字
车达飞 王健翔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