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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德智能: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作废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32.70 万股;
   3.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4.75 万份。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
    3.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4日,公司通过公司OA办公平台发布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7月14日,公司公告了《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9月1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9.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5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14.29元/股,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8.58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市;2022年9月1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其持有
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3.40 万股作废。

    2.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条件未
成就

       根据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是以 2019-2021 年平均净利润(即 7,095 万元)为基数,2022 年度增长率不低
于 30.00%。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均不得归属/行权,由公司进行作废/注销。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 00290 号
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412.41 万元,剔除
股权激励影响后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4,549.50 万元,2022 年度增长率为-35.88%。
经测算,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行权期计划
归属/行权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不得归属/行权,由公司进行作废/注销:
其中作废 2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29.30 万
股;注销 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4.75 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其持有的全
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3.40 万股作废;同时由于首次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条件未成就,
2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29.30 万股不得归
属;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4.75 万份不得行权,上
述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本次作废/注销的相
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作废/注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的数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对其持
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3.40 万股作废;同时由于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条件未成
就,24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29.30 万股不得
归属;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4.75 万份不得行权,
上述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该事项符合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作废/注销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注销不影响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事
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履行减资程序等。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