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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及董事会、经营层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
       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会议10次。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2022 年 2 月 18 日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十二次会议
                                         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                    2022 年 3 月 30 日 4.《关于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
                                        合同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3                    2022 年 4 月 28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十四次会议
                                         1.《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                    2022 年 5 月 23 日
         十五次会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1.《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
 5                    2022 年 7 月 3 日
         十六次会议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6                   2022 年 8 月 18 日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十七次会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2022 年 9 月 1 日
       十八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8                   2022 年 9 月 7 日
       十九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瑞德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9                   2022 年 9 月 23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10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既对
     公司董事会实施监督,又维护股东权益实施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
     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调整情况、资本运作情况、生产经营及市场开发情况、财
     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
     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
     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稳定发
     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在2022年度未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
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无异议。

    (七)股权激励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监事会认为:

    1.公司审议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广东
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助
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2.《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
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广东
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4.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
行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中,列入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
条件已成就。

       (八)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