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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136           证券简称:招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
过1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2〕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1205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1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788,676.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1,935,490.33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
[2022]210004804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和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前述理财产品,投资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
行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2、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风险,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合理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一定的资金回报。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 2 2 年 4月 2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