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2]21000480505号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编制的截止 2022 年 1 月 4 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 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专 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 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在此基础上 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1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 14 号)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截止 2022 年 1 月 4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2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有关规定,福建省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招标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审议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证监许可[2021]3799 号文《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招标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68,801,205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68,801,205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5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23,788,676.6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1,853,186.2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1,935,490.33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68,801,205.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593,134,285.33 元。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上 述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出具了 华兴验字[2022]21000480483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68,801,20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列示: 1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企业信息化平台 3,451.50 3,451.50 2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7,660.91 7,660.91 3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9,072.75 9,072.75 4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15,010.39 15,010.39 5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6,011.99 6,011.99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1,207.54 51,207.54 若募集资金不够满足上述项目所需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实 际募集资金大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依据各项目的建设 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额 为人民币 1,260.4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企业信息化平台 3,451.50 145.28 2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7,660.91 3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 9,072.75 323.69 4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 15,010.39 561.77 5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 6,011.99 229.75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51,207.54 1,260.48 1、企业信息化平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硬件投入 857.00 2 软件投入 1,833.00 145.28 3 开发及实施人员费用 627.00 4 预备费 134.50 合计 3,451.50 145.28 2 2、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装修改造 409.50 2 软硬件投入 2,203.76 3 研发及产业化 3,402.60 4 市场推广费 60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1,045.05 合计 7,660.91 3、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装修改造 472.50 2 软硬件投入 3,650.70 113.05 3 研发及产业化 2,005.00 210.64 4 市场推广费 90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2,044.54 合计 9,072.75 323.69 4、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用体系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装修改造 86.63 2 软硬件投入 5,606.87 17.89 3 数据获取 2,130.00 4 研发及产业化 3,596.00 543.88 5 市场推广费 750.00 6 铺底流动资金 2,840.90 合计 15,010.39 561.77 3 5、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系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投资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1 装修改造 315.00 2 软硬件投入 2,301.90 3 研发及产业化 1,100.00 229.75 4 市场推广费 78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1,515.08 合计 6,011.99 229.75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85.32 万元。2022 年 1 月 5 日,保荐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了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68,246.50 万元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 2,052.95 万元为其余发行费用, 其中:公司尚未支付金额为 1,068.12 万元,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984.83 万元。 五、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