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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标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招标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耀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水平                   联系电话:0591-3828172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
                                             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下半年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
                                        1、2022 年 2 月 15 日
(2)培训日期
                                        2、2022 年 3 月 25 日

                                        1、《上市公司持续规范运作要点》,
                                        结合相关法规介绍了创业板上市
                                        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
                                        承诺的履行相关方面的要求,并结
                                        合案例进行分析。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行为规范》,结合相关法规重点介
                                        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
                                        监高等主体在行为规范、股票增减
                                        持、防范内幕交易等方面的要求,
                                        并结合监管处罚案例进行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部分募投项目存在实施进 已督促公司按照计划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度缓慢的情况           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自查发现后已于下
                                                 半年履行了关联交易审
                          存在一项关联交易未及时
                                                 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
6.关联交易                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的情
                                                 露。保荐机构对公司关
                          形
                                                 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
                                                 专项宣导培训



                                   3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
                               是                     不适用
易的承诺

8.控股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 是                     不适用


                                           4
诺

9.控股股东关于员工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缴纳及劳务派遣事宜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0.关于工大设计、恒信图审业务资
                                是                      不适用
质配备人员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陈盛先生出具《关于对陈盛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22〕29 号),认定其母亲
                                         名下证券账户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买入
                                         公司股票 800 股,于 2022 年 3 月 2 日
                                         卖出公司股票 800 股,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公司已经对上述短线交易情况履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已收回
                                         全部其所得收益。
                                               保荐机构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开
                                         展《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行为
                                         规范》培训,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学习《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


                                     5
                         格遵守有关规定,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陈 水 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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