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省招
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招标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2〕3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80.1205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 1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3,788,676.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1,935,490.33 元(含超募资金 149,860,090.33 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48048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日已使用金额(万
(万元) (万元)
元)
1 企业信息化平台 3,451.50 3,451.50 145.28
福易采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2 7,660.91 7,660.91 0.00
建设项目
1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系统提升
3 9,072.75 9,072.75 454.83
项目
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综合集成应
4 15,010.39 15,010.39 1,580.93
用体系建设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及分析
5 6,011.99 6,011.99 344.56
系统
6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3,384.83
合计 51,207.54 51,207.54 5,910.4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495.00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已经使用 31,205.43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 20,800.00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35,929.25 万元(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其中,超募资金已使用
4,495.00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为 10,491.01 万元(不含投资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495.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 29.99%。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 4,495.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转出;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将在 2023 年 5 月 20 日之后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出。公
司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有
关规定。
本次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能够
进一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
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公司承诺:公司在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 4,49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超募
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4,495.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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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49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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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耀 陈 水 平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