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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龙节能:长江保荐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工作报告2022-03-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零二二年二月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接
受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冠龙股份”或
“公司”)聘请,作为冠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或“首发”)的保荐机构,就冠龙股份本次发行保荐工作事项,出具本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
行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并保证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注明,本报告中的简称、释义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简称、释义相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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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运作流程

(一)本保荐机构内部的项目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审核流程。项目审核过程包括立项审核、内部
核查部门审核、内核委员会审核、发行委员会审核等各个环节。

    1、项目审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本保荐机构成立了项目审核的专门机构—立项委员会、质量控制部、内核委
员会、内核部(风险管理部下设)、发行委员会和资本市场部。公司立项委员会
是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立项审议机构,独立于公司职能部门,由业务部门、资本
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质量控制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质量控制
部为立项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公司具体承担质量控制职责的职能部门。
质量控制部通过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
负责对项目组和业务部门的执业活动质量进行过程管理,对投资银行项目是否符
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
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内核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银行
业务内核的非常设机构,负责以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
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
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由公司管理层、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资深人员、资本市
场部资深人员、质控合规风控部门审核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外部委员构成;风险
管理部下设的内核部为内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也是公司常设的内核机构,
负责组织召集内核会议、跟踪落实内核意见以及以非会议方式履行内核程序等;
发行委员会作为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决策机构,对公司涉及证券发行与承
销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资本市场部是发行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召
开发行委员会会议,以及以非会议方式履行审议程序等。

    2、项目审核流程
    (1)立项阶段审核
    ①业务部门通过投行信息系统发起流程,除军工、涉密项目外,提交电子版
立项申请材料,包括立项申请报告、部门内部评议纪要、支持文件(如有)等。
    ②质量控制部审阅立项材料,了解项目情况,确认是否具备召开立项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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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必要时可安排现场调查工作。
    ③质量控制部审核岗确认达到立项审议的条件后,质量控制部确定立项会议
召开时间。
    ④公司对不同业务类型项目设立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立项审议。参加普
通立项审议的委员应达到 7 人,且业务部门、内控部门委员分别达到 3 人及以上,
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与审议的委员人数的 1/3。参加简
易立项审议的委员应达到五人,可全部来自于内控部门。会议召开前,参会立项
委员需进行回避情形申明。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参加本部门项目立项会议,若不能
参加,立项会议延迟召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组成员应参加立项会议。
    ⑤立项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或音频形式召开。简易立项程序可以采取通讯、
书面表决等非会议方式进行审议。
    ⑥IPO 项目普通立项会议原则上应在质量控制部向立项委员推送立项申请
材料 3 个工作日之后召开;其他项目召开间隔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质量控制部
确定;存在重大无先例或者方案复杂、涉及交易方或者标的较多、媒体质疑较多、
证券监管部门关注较多等情形的项目,质量控制部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延长立项
会议召开时间。
    ⑦项目组应在立项会议上简要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专业判
断及依据等,质量控制部审核岗陈述初审情况,立项委员可对项目问询并提出关
注事项,项目组应回答立项委员关于项目的问询。问询结束后,立项委员可进一
步讨论,项目所属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应回避。
    ⑧讨论结束后召集人或指定人员可以组织现场表决,也可由质量控制部综合
岗在投行信息系统上发起流程,由立项委员以投票方式决定是否批准立项。流程
表决结果即为立项决议。
    经参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立项获得批准。否则,为否决。经参会委员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暂缓项目立项,待项目组补充尽职调查和工作底稿后,
再次召开立项会议。
    (2)内核阶段审核
    ①项目组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
控制部验收。质量控制部对项目尽调工作及工作底稿出具明确验收意见。验收通
过后,质量控制部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方可启动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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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程序;
    ②除军工、涉密项目外,内核申请材料需通过投行信息系统进行提交、推送。
    ③内核部综合岗对内核会议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投行信
息系统推送至内核委员进行审阅。
    内核会议的安排应保证内核委员有充分的时间审阅申请文件,审阅时间原则
上应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内核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内核审阅时间。
对于非行政许可类且不受自律组织监管的项目类型,内核审阅时间不受上述时间
的限制。每次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内核
委员不低于参会委员人数的 1/3,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参与投票表决。
    ④参会内核委员对项目进行审阅后应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并发送给内核部,
由内核部汇总整理反馈意见后发送给项目组,项目组须在内核会议召开前对反馈
意见进行回复,并留给委员充足的审阅时间。
    ⑤内核部综合岗根据内核负责人确定的内核会议具体时间,安排内核会议地
点、发出内核会议通知。
    ⑥内核会议上,项目组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关注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项目主要优势和主要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质量控制部审核岗介绍质量控制报告
的主要内容,关注的主要问题或存疑事项,尚需提请内核会议讨论的问题。内核
委员发表其审核意见,与项目组就关注问题质询、讨论,形成明确意见。内核会
议质询、讨论完毕,项目组成员、质量控制部审核岗及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回避。
内核委员合议讨论并视情况可以分别进行简短的总结发言。内核委员合议讨论结
束后,通过投行信息系统进行表决。内核会议表决意见分为获得通过、未获通过、
暂缓表决三种情况。
    ⑦内核会议结束后,如有后续落实有关问题的要求,内核部应收集整理内核
意见并反馈给项目组落实。项目组落实反馈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经参会内核委员确认后通过。项目表决通过并确认落实内核意见后,项目有关文
件方能进入公司签章程序。
    (3)发行阶段审核
    项目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后,在发行前召开发行委员会会议,发行委员会工
作流程如下:项目组准备有关发行方案及附件(若有),在发行委员会会议 1
个工作日前提交给资本市场部。发行委员会以会议或 OA 审批流程方式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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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式由发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

(二)本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经过前期尽职调查,项目组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申请立项,并提交了立项申
请材料。本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冠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
的立项会议。参与本项目立项审议的委员共 7 名,其中包括质量控制部委员 1
名、风险管理部委员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 1 名,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
不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经讨论,立项委员会同意
立项。

(三)本项目执行主要过程

    1、项目执行人员构成
    项目组成员共 8 人:苏海清、何君光、李童、王海涛、董征明、郑梦晗、王
新洛、谭智超。上述人员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与审核的过程。

 姓名      项目角色        进场时间                     具体工作情况
                                          见本节“(三)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工
苏海清     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5 月
                                          作的时间及主要过程”
                                          见本节“(三)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工
何君光     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5 月
                                          作的时间及主要过程”
                                          参与尽职调查、辅导,编制工作底稿,准备申请
 李童      项目协办人     2020 年 5 月    材料,协助保荐代表人统筹管理项目进度、协调
                                          项目运作等
                                          参与尽职调查、辅导,审定申请材料,协调项目
王海涛   其他项目组成员   2020 年 5 月
                                          运作
                                          参与尽职调查、辅导,编制工作底稿,准备申请
董征明   其他项目组成员   2020 年 5 月
                                          材料等
郑梦晗   其他项目组成员   2020 年 5 月    参与尽职调查
                                          参与尽职调查、辅导,编制工作底稿,准备申请
王新洛   其他项目组成员   2020 年 5 月
                                          材料等
                                          参与尽职调查、辅导,编制工作底稿,准备申请
谭智超   其他项目组成员   2021 年 3 月
                                          材料等

    2、进场工作时间
    2020 年 5 月项目组正式进场工作。

    3、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6 月开始与发行人接触,2019 年 10 月进行了初步尽
职调查,后接受发行人的聘请正式担任发行人本次首发的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机构
和主承销商。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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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公司上市规划调整,2021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撤回科创板上市的申请。2021 年 5 月 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终止
对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的决定》。
    项目组执行人员对冠龙股份本次发行及上市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
    (1)初步尽职调查阶段
    在初步尽职调查阶段,项目组执行人员主要实施以下程序:
    ①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座谈,了解发行
人的具体业务情况、财务内部控制情况等;
    ②发放尽职调查材料清单,搜集、查阅发行人的内部资料,并对所收集资料
进行整理分析,核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③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全套工商资料,了解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股
本形成与演变情况,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等;
    ④现场参观、考察生产场所的实际情况,了解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发行人产
品的生产流程和主要工序,了解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情况,了解工艺标准
和质量管理情况等;
    ⑤获取与发行人相关的行业资料,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整体情况、行业发
展趋势等;
    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与中介机构人员沟通讨论初步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
    (2)全面尽职调查阶段
    本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进场以后展开了大量的工作,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
细致的尽职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以下方面的情况:
    ①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股本形成与演
变情况、重大重组情况以及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五独立”
情况等;
    ②业务与技术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发行人
的业务模式,了解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核查了发行人已签署的重
大商务合同;
    ③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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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等;
    ④高管人员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高管人员的任职及变动情况、胜任能力
情况、薪酬情况、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银行流水情况等;
    ⑤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各项制度及执行情况,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等;
    ⑥财务与会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财务情况并对相关指标及经营成果的
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讨论与分析,对发行人交易金额前 20 大的客户和供应商实施
了现场走访,并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通过函证确认了销售采购金额和期末
应收应付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⑦业务发展目标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目标及募
集资金与未来发展目标的关系等;
    ⑧募集资金运用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效益
等;
    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大事项调查,重点调查了发行人面临的风险因素、重大
合同、对外担保情况、重大诉讼和仲裁等;
    ⑩通过互联网搜索、实地走访工商、税收等有关部门、走访发行人及各主要
子公司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等方式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
规情况及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情况进行核查。

       4、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情况以及主要过程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苏海清和何君光均于 2020 年 5 月进场,参与了如下尽职
调查工作:
    ①参与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包括确定尽职调查目标、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
查时间计划、人员组织方案等;
    ②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等保持沟通,及时协
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③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双方或多方协调会,就项目安
排、进展情况、问题处理等与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进行讨论与协调;
    ④组织并全面负责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和辅导复核工作,制定重点问题
的解决方案,协调并全面参与对发行人的问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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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门汇报,寻求技术支持;
    ⑥核查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本
保荐机构的意见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存在重大差异;
    ⑦协助发行人制作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和相关尽调
底稿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促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负责内部核查的部门是质量控制部和内核部。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5 日,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
申请材料及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2021 年 5 月 19 日至 5 月 28 日复核
了本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的形成情况,且对全套申报文件从文件的制作质量、
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出具了质量控制报告,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项目执行了问核程序。
    在收到质量控制部出具的关于项目的质量控制报告以及问核表以后,内核部
与内核委员会开始同步审核。

(五)内核委员会审核过程及内核意见

    1、内核委员的构成及审核过程
    长江保荐内核委员会已审核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项目内核会议,出席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其中包
括质量控制部 1 名、风险管理部 1 名以及合规管理部 1 名,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
委员人数不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1/3,且至少有 1 名合规管理部委员,符合相
关规定的要求。与会委员对项目内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反馈意
见。内核会议前,项目组提交了书面反馈意见回复。

    2、内核意见
    经与会委员表决,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通过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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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委员会的意见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9 日,按照本保荐机构立项管理的相关办法,本保荐机构立项
委员会召开了本项目的立项会议。经审核,本保荐机构立项审核小组同意了冠龙
股份创业板 IPO 立项申请。

(二)尽职调查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1、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
业融合情况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①拥有较多专利并形成核心技术体系
    发行人拥有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1 项。专利是一家企业技术实力
的重要表征之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司技术方面的积累和技术实力。节水
阀门的应用对阀门的密封性能、强度性能具有较高要求,发行人面向世界先进技
术前沿,专注于节水阀门的研发和创新,形成了以阀门软密封技术、阀门硬密封
技术、阀门和管道防护技术、阀门高效控制技术和阀门性能模拟测试技术为主的
核心技术体系,在阀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相关
技术。发行人水力控制阀应用技术被认定为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指南项目,
弹性密封蝶阀和给排水用软密封闸阀等产品在 2017 年纳入水利部全国节水产品
推荐名录,超大口径静音式止回阀(技术)和多喷孔套筒阀锥孔喷射对撞消能技
术(技术)被列入《2021 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活塞阀
分时调压智慧节水控制技术被列入水利部《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
(2021 年)》,多种产品被认定为节水产品。
    ②参与编制较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发行人参与编制 5 项国家标准、17 项行业标准和 4 项团体标准。参与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编制是一家企业在行业内话语权和行业地位的具体
体现,也是企业在相关领域技术实力的重要表征之一,通过主导或参与相关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发行人掌握阀门领域相关的技术发展
方向,率先进行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保持发行人的技术优势。发行人主导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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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止回阀能效等级及评价方法》(T/SEESA003-2020)填补了我国阀门节能指
标上的空白,对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推进节能减排产品等具
有积极意义。
    ③发行人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
    发行人以阀门密封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研发阀门
节水节能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发行人以潜在市场需求和客户实际需求以及解决客
户的难点和痛点为导向,对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和技术进行预判,积极布局开发新
技术和新产品或在现有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以保持发行人技术和
产品的领先性。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高性能双偏心法兰蝶阀、高流速蝶阀、
双阀座金属硬密封蝶阀、大挠度伸缩闸阀、智能型控制阀、低压差减压稳压阀、
高性能消能调节阀、二次供水静音式止回阀和智能式排气阀等产品和相关技术的
研发,拥有较为丰富的技术储备。
    ④发行人具有较多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阀门研究开发相关学科领域支撑体系,建立了以项目为主
要单位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
制度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发行人具有技术精湛、勇于创新的人才研发队伍,
具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为发行人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共有研发人员 91 名,占发行人总人数的 10.27%。研发团队主
要人员具有多年阀门行业的研发经验,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成功实践经验。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3,207.13 万元、3,771.89 万元、4,086.66 万元
和 1,945.48 万元,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为发行人研发创新和人才培养及激励提
供了物质基础,确保发行人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
    ⑤产品应用于知名工程项目
    发行人产品成功应用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立方、北京首都国
际机场、东方明珠、北京地铁六号线、上海世博园、上海迪士尼、中央电视台总
部大楼、深圳福田污水处理厂、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中国石化天津
LNG 接收站等知名工程项目。其中,中国石化天津 LNG 接收站项目是我国国内
唯一一个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和成套包工艺技术的首套国产化 LNG 接收站,
是国家“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响应了中国石化“海水阀门国产化”的
方针,公司产品通过招投标方式成功中标并应用于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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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随着国家政策和下游客
户对阀门的节水性能、个性化、智能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发行人与客户达成合作
前,依靠自身在管道控制方面积累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为
客户提供包括阀门产品选型、产品分布设计、整体管道工程设计方案优化等方面
的专业意见,帮助客户避免管道控制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在与客户达成合作后,
发行人通过丰富的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组合,满足客户成套需求,以
便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方便日常维修保养,并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以
及解决客户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而不仅限于单纯的阀门产品
买卖关系。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
推荐暂行规定》中创新驱动发展、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企业的创业板定位。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同业竞争事宜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湾明冠为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
销商。
    台湾明冠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1970.3.26   注册资本    2,000 万新台币     实收资本    2,000 万新台币
             李政宗、李              中国台湾高雄市
                                                        主要生产经
   董事      秋梅、李政    注册地    楠梓区加昌路 635                中国台湾地区
                                                          营地
                 宏                        号
               李政宏:51.17%
               李易庭:25.17%        主营业务及与发
股东构成及                                              阀门经销及服务,为发行人在
               李佳蓉:18.33%        行人主营业务的
  控制情况                                              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销商
                 李宛庭:5.00%           关系
                 李秋梅:0.33%
    台湾明冠为公司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
从公司采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
湾地区提供安装、试车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不从事研发、设计和生产业务。台
湾明冠与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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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竞争方与发行人的经营地域
            发行人主要以国内市场为目标销售市场,专注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台
        湾明冠为发行人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发
        行人采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中国台湾地区客
        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客户名称                                                                                     产品        备注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河马阀门                                                                                              实际出口地为
           29.39   0.07%       6.98   0.01%      13.54      0.01%      24.22      0.03%      执行器
有限公司                                                                                              泰国、越南
华控工业                                                                                              实际出口地为
               -          -    1.23   0.00%      11.47      0.01%             -          -   执行器
有限公司                                                                                              泰国、越南
捷流阀业
                                                                                                      实际出口地为
股份有限       -          -       -          -    6.17      0.01%             -          -   执行器
                                                                                                        菲律宾
    公司
广隆昌控
                                                                                                      实际出口地为
制股份有    1.87   0.00%          -          -    7.93      0.01%       8.16      0.01%      执行器
                                                                                                          越南
  限公司
桔江企业                                                                                     复合式   实际出口地为
               -          -    2.30   0.00%             -          -    1.61      0.00%
有限公司                                                                                     排气阀       越南
国通贸易                                                                                              实际出口地为
            2.61   0.01%       3.36   0.00%             -          -          -          -   执行器
有限公司                                                                                                  越南
 合计      33.87   0.08%      13.87   0.01%      39.11      0.04%      33.99      0.0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金
        额分别为 33.99 万元、39.11 万元、13.87 万元和 33.87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占
        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发行人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的主要产
        品为执行器,发行人对桔江企业有限公司销售复合式排气阀,但发行人对中国台
        湾地区客户实际出口地均非中国台湾地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台湾明冠的经营地域不同,公司对除台湾明冠之
        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金额较小,所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执行器,且实际出口
        地均非中国台湾地区,与台湾明冠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同,公司中
        国台湾地区客户与台湾明冠的客户不存在重合,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
        也不存在利益冲突。
            ②产品或服务的定位
            发行人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蝶阀、
        闸阀、控制阀、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排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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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工业等下游领域。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加工、组装和测试等环节主要由
公司自主完成。
       台湾明冠为发行人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公司采购产品
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安装、
试车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不从事研发、设计和生产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定位不
同。
       ③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的非公平竞争
       公司主要以国内市场为目标销售市场,专注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报告
期内,公司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金额较小,且所销售的主
要产品为执行器,与台湾明冠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同,公司中国台
湾地区客户与台湾明冠的客户不存在重合,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也
不存在利益冲突。
       A、中国台湾地区给排水阀门市场容量有限
       台湾明冠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发行人生产的给排水阀门,主要用于中国台湾当
地给排水管道的建设和维修。由于中国台湾地区发展较早,其目前市场对给排水
阀门的需求主要来自相关管道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属于较为成熟的市场,因此,
整体而言其市场容量相对有限。报告期内,台湾明冠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569.97
万元、6,613.64 万元、8,806.83 万元和 2,347.86 万元,与发行人相比整体规模较
小。
    B、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对陆资企业从事阀门相关业务存在限制
    目前台湾明冠登记营业范围包含配管工程业等营造业工程相关产业,台湾明
冠在销售阀门产品时,也会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安装、试车
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因此,台湾明冠的登记营业范围中包含“配管工程业”等
营造业工程类别。依据“中国台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发布的“工程企字第
09900101270 号”文以及《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的规定,中国台湾
地区主管部门并未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工程相关产业,大陆厂商尚无
法来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进而参与中国台湾地区公共工程之投标。
    同时,根据“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在审核大陆投资台湾相关产业的
审核口径,陆资投资人申请新设事业或现有事业,实际登记营业项目应均属大陆
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若公司实际登记营业项目涉及非属大陆地区人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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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投资业别项目,将不予许可。
    因此,中国台湾主管部门并未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工程相关产业,
大陆厂商尚无法在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进而参与中国台湾地区公共工程之投标,
发行人不能通过股权收购或增资的方式控制台湾明冠。
    C、中国台湾地区阀门行业惯例的不利影响
    台湾明冠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主要直接来自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及其下
属机构招投标项目。报告期内,台湾明冠的第一大客户均为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
公司,其为中国台湾地区最大的自来水供应机构,为台湾经济部管理的国营事业,
除了大台北部分区域与金马地区,分别由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及当地自来水厂负责
之外,中国台湾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均由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台湾
当地给排水阀门下游客户的特征决定了参与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
构招投标采购是给排水阀门在中国台湾地区实现销售的主要途径。
    由于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招投标采购的政策限制,非中国台湾地区厂商难
以在中国台湾地区得到招投标采购案件,具体如下:
    2009 年 7 月 15 日“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有关在台陆资企业得否
参与政府采购相关事宜”(陆经字第 0980014473 号函),“有关在台陆资企业
参与政府采购因涉及问题复杂,在未订定相关规范之前,现阶段机关办理财务或
劳务采购,暂不准许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之营利
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在台成立之陆资企业包括子公司、分公
司、独资或合伙事业及其转投资事业,为投标厂商或政府采购法第 67 条第 2 项
规定设定权利质权之分包商”。前述规定虽然已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被“台湾行
政院大陆委员会”发布的陆经字第 10103001342 号函停止适用,但由于我国尚未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且两岸尚未签署相互开放
政府采购市场的条约协定,因此无论是否适用 GPA 采购,中国台湾相关政府部
门及下属单位均可于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大陆地区厂商或其产品或劳务参与。
    根据“台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发布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形,2019 年度
台湾地区各机关办理 10 万新台币以上的采购案件,决标案件总数为 196,218 件;
其中适用 GPA 采购案件的外国会员厂商得标件数为 798 件,占全部决标案件的
比例为 0.41%;2020 年度台湾地区各机关办理 10 万新台币以上的采购案件,决
标案件总数为 202,319 件,其中适用 GPA 采购案件的外国会员厂商得标件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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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件,占全部决标案件的比例为 0.44%,大多数政府采购案件仍由中国台湾当
地厂商得标。因此,在政府采购案件中,非中国台湾地区厂商难以在中国台湾地
区得到招投标采购案件。
    由上可知,发行人作为非中国台湾地区厂商难以直接有效的进入中国台湾当
地市场,发行人通过台湾明冠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销公司各类阀门产品,有利于公
司获取客户资源、快速响应市场、提升中国台湾阀门市场占有率,具有合理性和
必要性。
    ④台湾明冠目前及未来仅经营中国台湾市场
    如前所述,台湾明冠为发行人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公
司采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湾地
区提供安装、试车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不从事研发、设计和生产业务。台湾明
冠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商标和专利,无论是技术实力、生产工艺还是品牌知名度
等方面均跟国内主要阀门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其目前经营区域仅限于中国
台湾地区市场。
    综上,鉴于中国台湾地区市场容量有限、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对陆资企业
从事阀门相关业务存在限制、中国台湾地区阀门行业惯例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发
行人不能通过股权收购或增资的方式控制台湾明冠,亦不能在中国台湾地区设立
子公司或直接在中国台湾地区有效开展阀门相关业务,因此,发行人通过台湾明
冠在中国台湾地区销售阀门产品具有合理性,不会导致非公平竞争。
    ④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存在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台湾明冠与发行人之间主要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                780.50             3,300.00         2,834.01        2,136.67
    采购材料                        -              166.38        322.24          530.75
 垫付薪酬及费用                     -              146.61        360.82          370.6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台湾明冠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018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方垫付台湾员工薪酬及报销费用的情形,
合计分别为 370.60 万元、360.82 万元和 146.61 万元,上述费用已全部计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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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相应期间损益。自 2020 年 7 月后,未再发生上述代垫员工薪酬及报销费用的
   行为。
           ⑤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
           发行人难以直接有效进入中国台湾市场,同时台湾明冠自身不从事阀门的研
   发、设计和生产,因此,发行人主要通过向台湾明冠销售产品的方式间接进入中
   国台湾市场,具有特殊的政策背景及合理的商业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内销为主,客户主要位于国内,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
   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客户名称                                                                                       产品      备注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实际出口
河马阀门
             29.39   0.07%       6.98   0.01%      13.54      0.01%      24.22      0.03%      执行器   地为泰
有限公司
                                                                                                        国、越南
                                                                                                        实际出口
华控工业
                 -          -    1.23   0.00%       11.47     0.01%             -          -   执行器   地为泰
有限公司
                                                                                                        国、越南
捷流阀业                                                                                                实际出口
股份有限         -          -       -          -     6.17     0.01%             -          -   执行器   地为菲律
  公司                                                                                                    宾
广隆昌控
                                                                                                        实际出口
制股份有      1.87   0.00%          -          -     7.93     0.01%       8.16      0.01%      执行器
                                                                                                        地为越南
限公司
桔江企业                                                                                       复合式   实际出口
                 -          -    2.30   0.00%             -          -    1.61      0.00%
有限公司                                                                                       排气阀   地为越南
国通贸易                                                                                                实际出口
              2.61   0.01%       3.36   0.00%             -          -          -          -   执行器
有限公司                                                                                                地为越南
  合计       33.87   0.08%      13.87   0.01%       39.11     0.04%      33.99      0.0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金
   额分别为 33.99 万元、39.11 万元、13.87 万元和 33.87 万元,销售金额较小,占
   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发行人对除台湾明冠之外的中国台湾地区客户销售的主要产
   品为执行器,发行人对桔江企业有限公司销售复合式排气阀,但发行人对中国台
   湾地区客户实际出口地均非中国台湾地区。
           台湾明冠的客户主要位于中国台湾地区,不存在对除了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
   的中国大陆客户进行销售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台湾明冠不存在共同客户。
           发行人及台湾明冠均基于自身业务需求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的营销
   渠道和下游客户,不存在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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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对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
    未来公司仍主要以国内市场为目标销售市场,专注于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
台湾明冠为发行人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公司采购产品并在
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同时根据最终客户的需求在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安装、试
车和维修等本地化服务,不从事研发、设计和生产业务。
    鉴于中国台湾地区市场容量有限、中国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对陆资企业从事阀
门相关业务存在限制、中国台湾地区阀门行业惯例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发行人不
能通过股权收购或增资的方式控制台湾明冠,亦不能在中国台湾地区设立子公司
或直接在中国台湾地区有效开展阀门相关业务,发行人未来仍将继续通过台湾明
冠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销公司各类阀门产品。
    台湾明冠在中国大陆地区没有商标和专利,无论是技术实力、生产工艺还是
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均跟国内主要阀门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及未来其经营区
域仅限于中国台湾地区市场,不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⑦竞争方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
    报告期内,台湾明冠主要财务数据,其收入、毛利占发行人收入、毛利的比
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台湾明冠               2,347.86               8,806.83      6,613.64        4,569.97
 收入     发行人               44,959.50          101,536.41        94,554.75       82,977.10
           占比                   5.22%                  8.67%         6.99%           5.51%
         台湾明冠                 464.09               1,720.27      1,386.18        1,147.28
 毛利     发行人               20,341.48              45,046.23     44,332.84       37,411.66
           占比                   2.28%                  3.82%         3.13%           3.07%
         台湾明冠                 154.97                560.21        320.53          169.10
净利润    发行人                7,603.91              11,109.12     15,516.10       10,692.01
           占比                   2.04%                  5.04%         2.07%           1.58%
注:上述台湾明冠 2018 年度-2020 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国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为未审数据。

    报告期内,台湾明冠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1%、6.99%、
8.67%和 5.22%,台湾明冠营业毛利占发行人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3.07%、3.13%、
3.82%和 2.28%,占比均不超过 10%,台湾明冠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与发行人
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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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综上,台湾明冠为发行人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公司采
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仅在销售环节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对发行
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此外,为保护冠龙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
冠龙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政宏和李秋梅夫妇、间接股东 Famsistent Holding、李
易庭、李宛庭和李佳蓉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核查程序
    ①获取并核查台湾明冠工商登记资料、股东名册、财务资料、固定资产清单、
商标、客户和供应商明细资料;
    ②对台湾明冠实施现场走访和视频访谈,核查其主要经营场所,了解其主要
销售方式以及和发行人的合作模式;
    ③获取台湾明冠的银行流水,并进行核查;
    ④查询并分析中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及政府招投标实施情况,获取并核查中
国台湾地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⑤获取发行人与台湾明冠关联销售订单、记账凭证、报关单、提单、发票、
装箱单、银行回单等,验证关联销售的真实性;
    ⑥获取发行人与台湾明冠关联采购订单、记账凭证、发票、入库单、银行回
单等,验证关联采购的真实性;
    ⑦将报告期内销售给台湾明冠的价格与公司销售相同产品的其他客户进行
比较,验证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⑧将报告期内公司向台湾明冠采购的价格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产
品的价格进行比较,验证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应收账款事宜
    (1)基本情况
    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3-1-4-1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31,845.80     64.12%    38,847.12       71.19%         34,570.85     68.35%     33,471.78      72.42%
 1-2 年         9,312.59     18.75%     6,814.43       12.49%          8,930.73     17.66%      5,955.80      12.89%
 2-3 年         3,184.76      6.41%     4,254.96        7.80%          3,226.68      6.38%      3,005.99       6.50%
 3-4 年         1,754.44      3.53%     1,954.75        3.58%          2,063.12      4.08%      1,411.53       3.05%
 4-5 年         1,357.76      2.73%     1,089.62        2.00%           403.99       0.80%        770.56       1.67%
5 年以上        2,213.81      4.46%     1,603.73        2.94%          1,381.60      2.73%      1,600.98       3.46%
 合计          49,669.16    100.00%    54,564.62    100.00%           50,576.98    100.00%     46,216.64     100.00%
               公司 1 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72.42%、68.35%、71.19%和 64.12%。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大部分合同约定了质保金比
          例及付款期限,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按一般货款和质保金口径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信用期内                     逾期金额
           报告期末        项目                    信用期内                        逾期金额
                                        余额                           占比                         占比
                         一般货款     43,933.50    20,631.70           46.96%      23,301.80        53.04%
          2021 年 6 月
                           质保金      5,735.66     4,653.07           81.13%       1,082.59        18.87%
             30 日
                           合计       49,669.16    25,284.77           50.91%      24,384.39        49.09%
                         一般货款     48,344.37    24,051.48           49.75%      24,292.89        50.25%
           2020 年 12
                           质保金      6,220.25     5,161.94           82.99%       1,058.31        17.01%
            月 31 日
                           合计       54,564.62    29,213.42           53.54%      25,351.20        46.46%
                         一般货款     45,631.71    23,958.78           52.50%      21,672.93        47.50%
           2019 年 12
                           质保金      4,945.27     4,444.59           89.88%         500.68        10.12%
            月 31 日
                           合计       50,576.98    28,403.37           56.16%      22,173.61        43.84%
                         一般货款     42,621.09    20,523.82           48.15%      22,097.27        51.85%
           2018 年 12
                           质保金      3,595.55     3,457.59           96.16%         137.95         3.84%
            月 31 日
                           合计       46,216.64    23,981.41           51.89%      22,235.22        48.11%
               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账款金额分别为 333.11 万元、580.00 万元和 732.45 万元。
               ②逾期应收账款情况
               A、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报告期末               逾期总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1 年 6 月 30 日            24,384.39      16,254.20       66.66%       8,130.19     33.34%


                                                   3-1-4-1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5,351.20       15,902.10     62.73%        9,449.10   37.2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2,173.61       14,332.45     64.64%        7,841.15   35.3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235.22       14,777.56     66.46%        7,457.67   33.54%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业,其市场需求主要来源
 两个方面:一是下游应用领域新建项目对相关阀门产品的需求;二是已建成项目
 更新改造对相关阀门产品的需求。公司主要客户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两者
 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其项目建设或更新改造投资情况。由于工程项目
 投资建设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和验收推迟,同时因部分国企客户自
 身资金安排和审批流程较长,造成公司部分客户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存在一定的
 差异,导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较大。
     B、报告期各期末,逾期一年以上的主要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后回款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一年以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上      款金额        项计提
太平洋水处理工
                     245.75       3.40       242.35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河南新汇建设工
                     216.71          -       216.71             -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15.85          -       215.85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大连鑫汇恒通科                                                                 经多次催收,收
                     167.97          -       167.97             -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回可能性较小
北京市自来水集
团来水亭物资有       152.01          -       152.01             -      否          正常经营
限公司
     合计            998.30       3.40       994.90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上海水业设计工
                     734.56     282.87       451.69     734.56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河南新汇建设工
                     237.39          -       237.39         20.68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       231.37         15.52      是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太平洋水处理工
                     242.35      32.57       209.78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       167.97             -      否          正常经营
技发展有限公司

                                         3-1-4-2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合计         1,613.64        315.44       1,298.20      770.7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武汉市泉谊物资
                    362.14                -       362.14      362.14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       231.37        15.52       否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太平洋水处理工
                    289.98          72.78         217.19        80.20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任丘市贵友商贸
                    206.06                -       206.06      182.06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       167.97              -     否       正常经营
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257.52         72.78       1,184.73      639.9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武汉市泉谊物资
                    366.25          71.49         294.76      366.25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0.48         230.90        15.52       否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任丘市贵友商贸
                    264.34          58.29         206.06      240.34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包头市艺林贸易
                    200.83                -       200.83      200.83        否       正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
                    145.12           0.18         144.94      145.12        否       正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07.91        130.44       1,077.49      968.06

      目前公司逾期客户除单项计提的客户外,逾期客户经营状况正常,账款逾期
  主要与工程进度等相关,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均已按照账龄组合坏账
  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③关于质保金逾期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质量纠纷导致无法回收
      报告期前五大质保金逾期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质保金逾                                               是否存在质量
                                                            逾期原因
                                期金额                                               纠纷无法收回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53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3.91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武汉市东西湖自来水公司          42.55               客户未及时付款                     否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36.83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3-1-4-2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限公司
                                       客户进入破产程序,已单项计提坏账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32.98                                             否
                                                     准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质保金逾                                         是否存在质量
                                                     逾期原因
                             期金额                                         纠纷无法收回
                                        客户与业主之间因为土建签证有争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90.10                                             否
                                                议,导致付款延后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92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52.54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3.91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客户进入破产程序,已单项计提坏账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29.58                                             否
                                                     准备
          合计                401.0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质保金逾                                         是否存在质量
                                                     逾期原因
                             期金额                                         纠纷无法收回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52.54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武汉市东西湖自来水公司         31.37   待客户履行支付义务                        否
                                       客户进入破产程序,已单项计提坏账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23.03                                             否
                                                     准备
                                       业主换人,施工现场拆迁停滞,导致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53                                             否
                                               项目暂停,付款延迟
                                       政府财政拖欠客户货款,客户付款延
杭州萧水物资有限公司           19.40                                             否
                                                       迟
          合计                145.8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质保金逾                                         是否存在质量
                                                     逾期原因
                             期金额                                         纠纷无法收回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43   工程验收延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          否
长春市自来水建筑安装工程
                               12.85   已胜诉,等待客户履行支付义务              否
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               业主换人,施工现场拆迁停滞,导致
                               11.55                                             否
司                                     项目暂停,付款延迟
                                       内蒙古包钢项目国家审计封账,账务
北京北排建设有限公司           10.03                                             否
                                       冻结,总包方资金短缺无法付款
                                       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和审批流程较长导
山东九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80                                             否
                                       致
          合计                 68.66
       综上可知,质保金逾期金额较小,质保金逾期的原因主要系如“工程验收延
   期,客户未及时收到货款”、“客户进入破产程序,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政
   府财政拖欠客户货款,客户付款延迟”等,不存在质量纠纷导致无法回收的风险。
       ④结合应收账款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参数的确定


                                        3-1-4-2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是否恰当、谨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发行人对当在单项工具层面能够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
           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发行人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的客户共同风险特征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
                             非合并内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按       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
             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
                                                              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
           内部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违约损失率是在统计报告
           期应收账款账龄的基础上,计算报告期应收账款迁徙率及其平均值,获得历史损
           失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调整得出。2020 年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按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情况如下:

                                                 同行业
 项目       纽威股份(境内   纽威股份(境内公   纽威股份(境外       江苏      中核                  本公司
                                                                                         伟隆股份
            公司内销客户)     司外销客户)          公司)          神通      科技
                 0.00%             0.00%             0.00%
              (6 个月内)     (6 个月内)       (6 个月内)
1 年以内                                                            4.81%     5.00%        5.00%     5.00%
                 4.50%             3.00%             3.00%
            (7-12 个月)      (7-12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10.00%            15.00%             7.97%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30.00%             17.42%         20.00%    20.00%      30.00%     20.00%
 3-4 年         40.00%            50.00%             50.00%         30.00%    20.00%      50.00%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100.00%        50.00%    6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0.00%      100.00%    100.00%
              注: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可比公司 2020 年年报披露数据。
              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坏
           账准备计提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发生情况如下:



                                                3-1-4-2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已经核销坏账损失                            4.07      210.67       313.82               -
有明显证据表明将出现坏账金额             152.45       327.09       247.91               -
实际发生坏账金额合计                     156.51       537.76       561.73               -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7,509.86     7,145.73     6,215.73     5,793.56
实际坏账发生额占坏账准备比例             2.08%        7.53%        9.04%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比例远低于公司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经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了前瞻性判断,已经计
 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足以覆盖未来面临的坏账风险,且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谨慎,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
 为充分。
     项目组已在招股说明书的“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之“4、应收账款”处对上述情况
 予以简要披露。
      (2)核查程序
      ①了解发行人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评估
 发行人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②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取得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
 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表,复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复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③获取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比不同客户的付款条款、信用
 政策,跟踪合同结算情况、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期应收账款以及长期挂账
 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损失;
      ④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率/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复核
 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率/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合理、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
 提是否充分,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⑤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流水,检查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⑥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访谈,了解主要客户与发行人
 的合作背景、信用政策、合同执行情况、结算进度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逾期客户逾期主要系工程项目

                                      3-1-4-2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延期或者部分客户延期付款导致,逾期账款的回收金额、方式披露真实、准确。
发行人已对部分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欠
款对象的期后回款正常,发行人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发行人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充分。

    3、关于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相匹配事宜
    (1)基本情况
    ①公司采用测试环节定额工时核算产能
    发行人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机加工、表面处理、组装和测试(压力试验)
等,由于发行人产品种类较多,型号和规格差异较大,不同产品具体的生产流程、
使用的人工和设备均存在差异,但同时也存在共用设备的情形,并非传统、专用
和标准化的生产线,因此无法通过加工设备机台测算公司具体产能情况。
    但公司主要阀门产品均需经过测试环节,通过该环节测试人员所投入的工时
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定额工时             35,136.00             62,952.00           66,000.00        66,750.00
   实际工时             42,218.30             77,773.50           75,877.00        68,171.00
  产能利用率             120.16%               123.54%             114.97%          102.13%
注:定额工时=每年工作日天数*12 小时*测试人员加权平均数
    因公司采用测试环节定额工时作为产能标准,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不
具有匹配关系。
    ②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经营规模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机器设备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44,959.50          101,536.41          94,554.75       82,977.10
  机器设备原值               7,849.36            7,643.57           7,611.93         7,349.23
单位机器设备原值
                                    5.73               13.28           12.42           11.29
对应的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机器设备的增加,营业收入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单位
机器设备原值对应的营业收入波动较小,两者呈现较好的匹配性。
    ③关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与产能匹配情况对比,以及差异解释
    A、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标准


                                           3-1-4-2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可比
                  主营业务                 应用领域               产能标准
公司
                                                          公司主要阀种的铸件生产、
                                                          机加工、焊接、组装等工序
        为客户提供全套工业阀门解决方                      通用,因而主要阀种的生产
纽威                                   石油天然气、化
        案,为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等                    能力可以根据实际的订单情
股份                                   工、电力等行业
        行业提供覆盖全行业系列的产品。                    况及生产需要进行适当调
                                                          整。产能标准为产品的生产
                                                          能力(台、套)
        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的
                                                          公司生产的冶金阀门包括蝶
        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系统、转炉煤
                                                          阀、盲板阀、球阀、水封逆
        气除尘与回收系统、焦炉烟气除尘
                                                          止阀和调压阀组等,核电阀
        系统、煤气管网系统的特种阀门、
                                                          门包括蝶阀、球阀等。由于
        法兰,应用于核电站的核级蝶阀和
                                                          不同种类阀门加工设备具有
江苏    球阀、核级法兰和锻件、非核级蝶 冶金、核电、能
                                                          较大通用性,因此公司可以
神通    阀和球阀及其配套设备,应用于乏 源和节能服务
                                                          根据市场情况在冶金阀门和
        燃料后处理的专用设备及阀门,以
                                                          核电阀门各自领域内灵活调
        及应用于煤化工、超(超)临界火
                                                          整各类阀门的生产能力。产
        电、LNG 超低温阀门、石油石化
                                                          能标准为产品的生产能力
        专用阀门和法兰及锻件的研发、生
                                                          (台)
        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用阀门的
                                       核工程、石油石
中核    工业用阀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化、公用工程、
科技    服务。                                            产能标准为产品生产能力
                                       火电等市场领域
                                                          (台)
                                                          公司主要阀门产品的生产线
                                                          具有柔性化特征,铸件生产、
        专业从事给排水阀门产品的设计                      机加工、焊接、喷涂、 组装
                                         城镇给排水系
        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                    等工序通用,主要阀门的生
                                         统、消防给水系
伟隆    技术企业,为城镇给排水系统、消                    产能力可以根据实际的订单
                                         统、空调暖通系
股份    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污                    情况及生产需要进行适当调
                                         统以及污水处理
        水处理系统等下游应用领域提供                      整, 因此将各类阀门产品及
                                         系统等
        产品及解决方案                                    过滤器的产能利用率合并计
                                                          算。产能标准为产品生产能
                                                          力(台/套)
                                                          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发、
        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发、设计、
                                                          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蝶阀、
发行                                   城镇给排水、水     品包括蝶阀、闸阀、控制阀、
        闸阀、控制阀、止回阀等阀门产品
人                                     利和工业           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他配
        及其他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
                                                          套产品。产能标准为测试人
        给排水、水利和工业等下游领域
                                                          员所投入的工时数(小时)。
       发行人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包括机加工、表面处理、组装和测试(压力试验)
等,由于发行人产品种类较多,型号和规格差异较大,不同产品具体的生产流程、
使用的人工和设备均存在差异,但同时也存在共用设备的情形,并非传统、专用
和标准化的生产线,因此无法通过加工设备机台测算公司具体产能情况。
       B、报告期内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关于经营业绩与机器设备原值对比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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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92,759.32      363,223.16        305,663.68      278,089.69
纽威股份
           机器设备原值        78,711.18          71,621.85      53,231.14       50,337.64
             营业收入          91,889.63      158,555.17        134,822.06      108,746.40
江苏神通
           机器设备原值        28,135.58          27,744.00      25,985.44       23,382.76
             营业收入          74,736.25      116,685.71        126,587.94      122,631.05
中核科技
           机器设备原值        23,880.65          23,277.02      24,893.78       24,622.32
             营业收入          18,022.37          34,459.00      35,522.59       34,670.48
伟隆股份
           机器设备原值        18,532.34          18,339.43      17,640.25        7,021.67
             营业收入          44,959.50      101,536.41         94,554.75       82,977.10
 发行人
           机器设备原值         7,849.36           7,643.57       7,611.93        7,349.2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值均保持增长,除 2020 年中核
科技和伟隆股份因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略有下滑外,其余公司营业收入规模
也在不断增加,机器设备原值与营业收入呈现较好的匹配性。
    项目组已在招股说明书的“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九、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之“4、固定资产”处对上述情
况予以简要披露。
    (2)核查程序
    ①对公司生产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生产模式、生
产工艺及流程等;
    ②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资产清单、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和营业
收入数据;
    ③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和财务报告,并获取营业收入和固定资产
-机器设备等相关数据。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经营规模相匹配,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产能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标准不
同所致。

(四)内核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毛利率变动及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1)基本情况

                                       3-1-4-2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27.39%         34.46%        36.24%        34.52%
   江苏神通              28.61%         32.14%        35.95%        32.13%
   中核科技              17.90%         21.72%        24.10%        20.41%
   伟隆股份              30.85%         34.53%        36.15%        38.01%
    平均值               26.19%         30.71%        33.11%        31.27%
    发行人              45.24%          44.36%        46.89%        45.09%
   纽威股份主要生产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调节阀、API6A 阀、
水下阀、安全阀和核电阀等阀门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
等行业;江苏神通主要生产蝶阀、法兰及锻件、盲板阀、非标阀门和球阀等阀门
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冶金、核电、能源和节能服务等行业;中核科技主要生产
闸阀、截止阀、止回阀、球阀、蝶阀、调节阀、隔膜阀等阀门产品,产品主要应
用于核工程、石油石化、公用工程、火电等市场领域;伟隆股份主要生产闸阀、
蝶阀、截止阀、调节阀、旋塞阀、止回阀、减压阀、报警阀、雨淋阀等阀门产品,
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系
统等。纽威股份、江苏神通和中核科技的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石油化工、冶金、
核电等工业领域,与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差异较大,不同领域的产品规格、市场
规模、竞争程度等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伟隆股份的产品应
用领域为城镇给排水等民生领域,与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基本一致,毛利率具有
可比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45.09%、46.89%、44.36%和 45.24%,伟隆
股份毛利率分别为 38.01%、36.15%、34.53%和 30.85%。发行人与伟隆股份毛利
率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经营模式的差异,根据伟隆股份 2017 年披露的招股书
显示,其 2016 年度 OEM 模式占比为 59.63%,自主品牌经销占比为 34.62%,自
主品牌直销占比为 5.75%,销售模式以 OEM 和自主品牌经销为主。报告期内,
发行人直销比例分别为 95.03%、95.02%、95.46%和 96.45%,直销占比远高于伟
隆股份自主品牌直销占比。
    在直销模式下,企业需要自建销售网络,组建一定规模的销售队伍,从事市
场开发推广,销售费用相对较高,直销毛利率也相应较高;在经销模式下,企业
销售部门主要进行经销商管理、市场推广,销售人员较少,人工成本相对较低,


                                   3-1-4-2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经销商通过获得产品价差进行销售,故企业给予经销商价格相对低于直销价格,
    经销毛利率相对较低。自主品牌通常具有本身的品牌价值,相比于 OEM 模式拥
    有较高的毛利率。相比于 OEM 模式,自主品牌产品节省了需要预留给品牌运营
    商的利润,产品从出厂至终端用户的中间环节更少,因此自主品牌的产品毛利率
    高于 OEM 模式产品毛利率。
           综上所述,纽威股份、江苏神通和中核科技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石油化工、
    冶金、核电等工业领域,与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差异较大,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伟隆股份产品应用领域为城镇给排水等民生领域,与发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基本一
    致,但伟隆股份销售模式主要以 OEM 和自主品牌经销为主,发行人直销占比远
    高于伟隆股份自主品牌直销占比,因此发行人毛利率高于伟隆股份具有合理性。
           ①不同应用领域阀门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及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及细分领域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应用领域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石油天然气、化工、
纽威股份                       综合毛利率              27.39%     34.46%       36.24%     34.52%
                电力等行业
                               综合毛利率              28.61%     32.14%       35.95%     32.13%
            冶金、核电、能源
江苏神通                        冶金行业               31.86%     35.36%       34.15%     34.77%
              和节能服务
                                核电行业               43.63%     39.47%       49.28%     50.02%

            核工程、石油石化、 综合毛利率              17.90%     21.72%       24.10%     20.41%
中核科技    公用工程、火电等     核电阀门              12.11%     26.51%       22.15%     24.89%
                市场领域       给排水阀门              16.05%     15.57%       16.71%     17.18%
            城镇给排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空
伟隆股份                       综合毛利率              30.85%     34.53%       36.15%     38.01%
            调暖通系统以及污
              水处理系统等
            城镇给排水、水利
 发行人                        综合毛利率              45.24%     44.36%      46.89%      45.09%
                  和工业

           由上表可见,不同应用领域的阀门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且相同应用领域内
    不同公司的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公司不同应用领域的阀门毛利率也存在
    较大差异。例如,报告期内,江苏神通核电行业领域阀门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50.02%、49.28%、39.47%和 43.63%,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高于发行人及其
    他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也高于相同领域内中核科技核电领域阀门的毛利率,同
    时,也高于其冶金行业的产品毛利率。因此,不同应用领域阀门毛利率存在较大
    差异,可比性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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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②石油化工等领域阀门市场竞争相对激烈
    根据《2020 年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我国 2019 年度我国阀门行业工业
销售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及其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公司                                      应用领域
               纽威股份                          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等行业
               江苏苏盐                        石油石化、电力、化工、城建、水利
                                               石油、石化、化工、电力、冶金、水
               远大阀门
                                                 利、医药、市政建设、给排水
               江苏神通                            冶金、核电、能源和节能服务
                                           核工程、石油石化、公用工程、火电
               中核科技
                                                     等市场领域
                                           化工、冶金、电站、油气储运、轻工、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船舶、水系统等
                                           给水排水、能源电力、楼宇自控、建
     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筑节能、城市供热、城市燃气
                发行人                             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业
        河南省高山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供热
                                           水利、电力、燃气、煤矿、石油化工、
         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环保、医药、冶金、矿业等多个领
                                                         域
                                           石油、石化、电力、煤化工、天然气、
       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钢铁、制药
       陕西航天泵阀科技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气
         浙江石化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冶金、电力
                                               石油、石化、化工、煤化工、电站、
         上海美科阀门有限公司
                                                       冶金、军工
     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
                                                  能源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
               公司
                                           石油、天然气、化工、炼油、电站、
         江苏盐电阀门有限公司          造船、LNG、长输送管线、储罐、海洋平
                                                 台、空气化工等行业
                                           石油、炼化、天然气、化工、多晶硅、
       超达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电力
                                           石油、天然气、化工、冶金、矿业、
      北京市阀门总厂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医药、城建、电力、建材
                                           石油、石化、天然气、核电、水电、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
                                                         火电
                                           石油、化工、化肥、冶金、轻工、电
        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
                                                     站等行业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阀门行业工业销售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
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领域。由于石油化工领域内企业众多且规模均较大,
因此竞争相对激烈,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石油化工领域内公司的毛利率。
    与之相比,江苏神通在核电阀门产品领域,自 2008 年以来已成为我国核电

                                    3-1-4-3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阀门的主要供应商,获得了已招标核级蝶阀、核级球阀 90%以上的订单,在核电
阀门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因此其核电行业领域阀门的毛利率在 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分别高达 50.02%和 49.28%,高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毛利率
水平。
    同时,在我国 2019 年度我国阀门行业工业销售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中,除发
行人外,中核科技、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部
分产品应用于给排水领域,规模较大的企业间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发行人在给
排水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因此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③产品结构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阀门在不同应用领域的需求量及其占比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在炼油装置中,
各种类型阀门在装置内占阀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闸阀 80%、截止阀 8%、止回
阀 6%,其他阀门占 6%。纽威股份和中核科技等以石油化工阀门为主的企业的
主要产品为闸阀。与蝶阀、控制阀、止回阀等阀门相比,闸阀的主要功能为截断
介质的流动,其功能和结构相对简单,因此毛利率一般较低。
    根据江苏神通定期报告,江苏神通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均为蝶阀,报告期内
江苏神通蝶阀对应的毛利率分别为 42.05%、40.82%、35.10%和 35.81%,均高于
其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蝶阀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小。行业内不同公司产品结
构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2)核查程序
    ①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以及《2020
年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
    ②核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模式、应用领域、不同产品(领
域)的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数据,计算分析具体毛利率情况;
    ③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应用领域等方面与发行人存在的
差异,进一步明确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的用水领域相比石油化工等行业阀门类产
品在应用领域、技术侧重点、市场竞争程度和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
致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伟隆股份产品应用领域为城镇给排水等民生领域,与发
行人产品应用领域基本一致,但伟隆股份销售模式主要以 OEM 和自主品牌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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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发行人直销占比远高于伟隆股份自主品牌直销占比,因此发行人毛利率高
于伟隆股份具有合理性。

    2、发出商品事宜
    (1)基本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        期初余额    计提金额     转回金额   转销金额     期末余额
            2021 年 1-6 月      95.64          6.29          -       0.42        101.52
              2020 年度        118.54          0.84       2.37      21.36         95.64
 发出商品
              2019 年度         82.40       105.81           -      69.67        118.54
              2018 年度          0.23        82.40           -       0.23         82.40
    发出商品出现跌价准备系公司对于已经发出的商品按照订单金额为基础按
照可收回价值和成本孰低的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其原因系公司对于个别客户的
订单考虑商业利益的持续性等原因,出现了较低的折扣定价导致的,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同时存在各期末订单部分执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了测算计提,随着
后期的合同的继续执行,单项定价毛利高的产品持续发出导致按照已经执行的合
同为基础的计提的存货跌价出现了转回情况。(例如:2019 年部分发货,2020
年继续执行,存在转回,系 2019 年发出的产品毛利率低,2020 年发出的产品毛
利率高,导致合同不再出现亏损)
    2018 年,公司对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狮供水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等客户的个别订单销售基于获取
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因素的考虑,产品销售价格较低,导致合同收入金额低于
对应产品成本,公司对该部分发出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
    2019 年,公司客户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该
客户的发出商品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即预收款项金额为基础单项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86.46 万元,2020 年该部分发出商品仍按 2019 年金额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扣除单项计提部分,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小,主要系个别合同
基于获取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因素的考虑,对于部分产品协商的销售单价过低
所致。
    ②报告期内发出商品尚未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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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分为标准化产品和定制化产品,标准化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 1 个月
左右,定制化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 1-4 月。
    对于普通商品买卖合同,公司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由有权签字人签
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约定有安装指导、参与调试、参与联合运行等义务的
商品销售合同,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由有权签字人签收,产品签收后至合
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完成并确认收入的周期一般为半年到一年,个别合同需要 2
年才能确认收入。
    普通商品买卖合同,公司仅需根据合同约定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付地点,
经合同约定的签收人签收,完成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该类合同产品形成
发出商品的仅在于商品发货后的运输阶段,运输周期一般在一周以内,该类合同
形成的发出商品金额相对较小,且于期后一周内即可结转成本。
    对于合同中约定有安装指导、参与调试、参与联合运行等义务的商品销售合
同,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由有权签字人签收,产品签收后至合同约定的相
关服务完成并确认收入的周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个别合同需要 2 年才能确认收
入,由此导致报告期末存在大额发出商品。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为 10,508.08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暂
未确认收入部分金额为 7,280.88 万元,该部分发出商品由于从发货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时间较短,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因此暂未结转成本并确认收
入,具有合理原因。
    2020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为 8,373.3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暂未确
认收入部分金额为 3,135.17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驻马店中州水务有限公司、嘉兴
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伊犁河
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的销售未确认收入所致。
    2019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为 9,619.36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
发出商品已大部分确认收入,暂未确认收入部分金额为 271.72 万元,主要系公
司对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的销售未确认
收入所致。其中,公司对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自 2019 年 7 月开始施
工供货,截止 2019 年 9 月份收到客户暂停供货函后,停止供货;2020 年 5 月收
到客户供货函开始供货,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7 月中旬到 9 月初封闭隔离,延
误工期,之前所供产品尚未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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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为 9,980.4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部分
发出商品已大部分确认收入,暂未确认收入部分金额为 183.92 万元,主要系太
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无法确认收入所致。
    (2)核查程序
    ①访谈了发行人相关管理人员,分析了业务模式和存货管理政策;

    ②获取了发行人各期末存货的明细,对发行人进行实地监盘,并根据盘点情
况进行对比复核;

    ③对发出商品实施了函证程序;
    ④复核发行人发出商品库龄情况、复核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⑤获取发行人产品购销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
合同条款与条件(新收入准则下:识别合同、确认合同中的单项义务、识别与商
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从记录的收入
交易中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出库单、物流单、服务完成确认书等原始凭证,评价
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因未满足收
入确认条件,发行人存在报告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核查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发行人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
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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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是否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以及通过相关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议案及会议记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
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

(三)对于“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
披露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并据此与发行人的《公司
章程(草案)》以及《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比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章程(草案)》中已经对上市后利润分配的
比例、形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司章程(草案)》以及《招股
说明书》中对股利分配事项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四)对“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是否健全、有效和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利
益”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历次《公
司章程》修订的内部决策程序以及历次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
公众股东利益。

四、与发行人盈利能力相关的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核查情况
    1、本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明细和收入
结构汇总表,并询问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分析发行人报告期内各年
营业收入的变动原因,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查阅了相关产业
政策和行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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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真实合理,销售收入
变动趋势符合行业特点以及发行人自身发展状况,不存在显著异常。
    2、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的季度收入数据,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
主要客户的合同及订单,并结合发行人整体业务发展情况、客户采购特点、销售
合同及订单、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进行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属于强周期性行业,受终端客户结算习
惯影响,发行人下半年的营业收入一般高于上半年。
    3、发行人制定了《销售与收款制度》,对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客户资料
管理、客户信用政策的制定与管理、客户的跟踪管理、销售估价与报价、合同评
审与销售接单、销售出货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可分
为直销和经销,且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报告期内直销占比均为 95%左右。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销售模式对发行人收入核算
的影响;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实施了现场走访,确定客户的真实性和收入金额的准
确性;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抽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大额销售
合同、对应的出库单、验收单、发票、记账凭证等,核查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
点的恰当性,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进行了截止性测试,以会计明细账为
起点抽取报告期各年度截止日前、后的交易,检查其记账凭证、发票、出库单等
相关凭证,以确认销售收入入账时点的准确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
惯例,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的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发行人产
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销模式可以减少与客户沟通的中间环节,能够更深
入、更快捷地把握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同时,直销
模式也有利于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交付实施、货款回收等业务
活动的开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的经销收入,但整体规模较小,对发行
人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保荐机构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对发行人报告
期主要客户实施了实地走访,并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前 70%左右的客户实
施了函证核查程序,了解客户与发行人开展业务的情况、发行人销售收入的真实
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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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交易金额较大的交易明细和银行流水,与发行人的
财务人员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访谈,未发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异常交易客户。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的收入明细、应收账款明细、退货明细,抽
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大额资金流水,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出库单、记账凭证、
收款凭证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要客户均真实存在,不存在通过虚构客
户或者无真实交易而虚增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合
理,会计期末不存在突击确认销售的情况,期后无大额销售退回情况的发生,不
存在期末集中销售期后大量退回以虚增收入的情形;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
行情况正常,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销售合同或订单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匹配,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不存在期后不正
常流出的情况。
    5、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关联方名单,获取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填写并签署的尽职调查表,取得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名单,
了解其任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等;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明细及相应合
同、收付款凭证等。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和实地访谈,确
认其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调取了发行人主要国内客户的工商登记资
料,重点核查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情况、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以验证发行人主要国内客户与发行人
之间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各关联方已按要求提供尽职调查表,发行
人披露的关联方真实完整;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占比较小,不存在大幅波动情形,
对发行人业绩无重大影响,相应定价公允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隐匿关
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
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增长的情况。

(二)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本保荐机构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清单,对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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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价格及其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核查了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与
销量、产量的匹配情况;获取并核查了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或订单,
并对相关财务人员及生产人员实施了访谈。
    本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各期生产成本数据,分析了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和
制造费用的结构和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成本变化真实、合理,未出现重
大异常变动的情形;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及其变动趋势不存在显著异常;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与产量、销量的匹配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料、工、
费的波动情况合理。
    2、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成本核算方法、报告期各期的成本核算情况
并与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
则的要求,不存在明显的少计采购的情况,报告期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保持一致。
    3、本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采购明细,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实
施了实地走访,并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前 80%的供应商实施了函证核查程
序,了解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开展业务的情况、发行人采购金额的真实性等,发
行人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本保荐机构调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国内供应商的工商登记资料,重点核
查供应商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董监高情况、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等,以核查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及业务规模等。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实施了抽样核查,获取相关采
购的合同或订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以验证其真实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保持稳定合作关系,
采购金额没有出现异常变化,交易真实合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变动
合理,不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与原有主要供应商交易额大幅减少或合作关系取消
的情况;发行人供应商的增加与终止真实合理,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通过偶发性交易虚构采购的情况;发行人主要采购合同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由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签署并依法履行;报告期内委托加工费占发行人营业成本
的比例较低。
    4、本保荐机构获取并了解发行人存货会计政策、存货盘点制度,取得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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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存货明细账;获取了发行人日常经营自行盘点的盘点记录,会同会计师对发
行人期末盘点进行了监盘,并对发行人财务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结
合发行人业务模式、存货周转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分析发
行人存货期末余额变动的原因,以及是否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针对发出商品,
本保荐机构会同申报会计师实施了函证核查程序,并结合主要客户的现场走访对
部分发出商品实施了现场盘点。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了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提
及政策;获取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表,验证其报告期内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情况;了解发行人整体的期后销售情况,验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将发
行人报告期内的存货周转率和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情况与财务报表数据相符;
发行人存货余额真实合理,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
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发行人建立的存货盘
点制度与报告期实际执行情况相符;存货盘点制度合理完善,期末存货真实存在。

(三)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情况
    1、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
财务费用明细表,分析其构成项目变动情况以及期间费用和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
抽查了期间费用对应的凭证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资金流水,查阅了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将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
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实施了截止
性测试,确定期间费用的准确性;获取主要期间费用的相关合同,确定对应费用
的真实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构成项目真实且变化合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项目不存在异
常以及不能合理解释的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发行人期间费用记录合理准确,没
有明显的跨期情况出现;发行人期间费用的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无重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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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发行人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以了解其薪酬水平和支付情况;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研发费
用会计政策,抽查了发行人研发项目汇总表、立项报告等研发过程文件、研发支
出相关凭证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合理,研发费用的
规模与列支与发行人当期的研发行为及工艺进展匹配。
       3、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银行信息、征信报告;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
的借款合同和授信合同等,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重新测算以确定报告期内利
息支出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并抽样核查了发行人的银行账户流水;获取并抽样核
查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财务人员的银行账户
流水;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银行贷款已经足额提取了利息费用;
发行人关联方往来款项金额较小且已足额收回,2018 年 5 月后,发行人不存在
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4、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员工工资明细表,了解了当地工资
平均水平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对发行人职工薪酬情况实施分析性复
核程序,分析职工薪酬变动的合理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员工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
动趋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之间不存在显著
差异;发行人员工人数和平均薪酬的变动与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相一致,不存在
刻意压低职工工资薪酬的情形。

(四)本保荐机构对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的核查情况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政策,取得了发行人政府
补助的相关批准文件、政府补助支付凭证,核查了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政府补助项目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
定;确认标准恰当并保持一致性,报告期内确认的政府补助真实完整,不存在异
常。
    2、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人员实施了访谈,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
内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核查了发行人对相关税收优惠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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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条件,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五、创业板 IPO 审核要点核查情况

(一)关于发行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询发行人设立出资的工商档案、验资报告、董事会文件等。经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历史出资中存在实物出资的情形。1991 年 7 月 29 日冠龙有限设立时
注册资本为 100 万美元,由台湾明冠独资设立。其中实物出资 402,062.00 美元、
开办筹建费 42,468.68 美元转为出资,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华业字(93)
第 157 号《关于台商独资经营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投资方投入资本的验证
报告书》确认。其中实物出资的明细如下:

                 名称                           数量      金额(美元)
        双瓣逆止阀钻孔攻牙器                    1台              108,000.00
            双瓣逆止阀钻孔器                    1台               75,600.00
            双瓣逆止阀加工机                    1台               39,800.00
              试水用油压机                      2台               11,440.00
           自动油压成型机双座                   1台               46,000.00
           自动油压成型机单座                   1台               25,000.00
                 打字机                         1台                 505.00
                 打卡钟                         1台                1,284.00
                 选型机                         1台                3,780.00
                  模具                         20 台              46,480.00
               不锈钢棒                       4,600 片             1,380.00
                  弹簧                        1,615 只              646.00
                  螺丝                        5,000 片              950.00
                  塞头                        24,340 只            4,051.00
                  油漆                          1套                 532.00
                 活门座                        593 只               593.00
                  橡胶                          1捆                1,560.00
                 粘接剂                         1桶                 442.00
                 橡胶带                         4条                 400.00
               密封材料                         1套                 160.00
               不锈钢条                       6,900 条             4,6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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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名称                        数量        金额(美元)
                     华司                      23,000 片                 1,610.00
                弹簧发条                       5,970 个                  8,851.00
                橡胶阀瓣                        622 个               12,449.00
                 密封垫                        1,200 个                  1,860.00
               压力测试器                        3只                      315.00
               工业用风扇                       10 只                     600.00
                 擦拭纸                          6卷                      273.00
                 塑料盒                         300 只                    900.00
                     旗杆                        9片                      405.00
                     工具                        1套                     1,500.00
                            合计                                    402,062.00
       上述实物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审验且均有投资清单,同时商务
主管部门、工商主管部门当时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工商登记手续,未提出异议或
给予行政处罚,但因时间较久远,未能找到相关价值鉴定证书或报关单等文件。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经董事会一致决
定,分配利润 144,000,000.00 元,鉴于公司设立时股东有实物出资 402,062.00 美
元,开办筹建费 42,468.68 美元转为出资,为避免可能的出资瑕疵,夯实历史出
资,上述股利分配中人民币 3,111,000.00 元(折合 444,530.68 美元)转入公司资
本公积,以弥补上述实物出资无对应相关价值鉴定证书或报关单等文件的问题。
       冠龙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台湾明冠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龙有限设立时台湾明冠出资的实物资产因时间较久
远,未能找到相关价值鉴定证书或报关单等文件,发行人已通过利润分配弥补上
述实物出资无对应相关价值鉴定证书或报关单等文件的问题,不构成本次申请发
行的实质性障碍。

(二)关于发行人境外架构设置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工商资料,获取了控股股东冠龙控股工商资料或年
报,取得了的近律师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网站上对冠龙控股违法违规进行了
核查等。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冠龙控股,实际控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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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宏、李秋梅夫妇。
       冠龙控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美元+人民币                     1 美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7.4.25   法定股本                        已发行股本
                                        10,700 万元                       10,700 万元
                                        香港湾仔轩尼诗
                                                           主要生产经
董事           李政宏      注册地       道 302-8 号集成                       -
                                                           营地
                                        中心 2702-03 室
               李政宏:65.00%
                                     主营业务及与发
股 东 构 成 及 Famsistent Holding :                           控股公司,与发行人主营
                                     行人主营业务的
控制情况       20.00%                                            业务无直接关系
                                     关系
               李秋梅:15.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2,808.73                              2,805.60
  净资产                                    2,808.73                              2,805.6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13                                21.96
       李政宏和李秋梅的具体情况如下:
       李政宏先生,董事长,中国台湾籍,1967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
专业背景。自 1993 年 6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冠龙有限,任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 年 5 月至今,
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冠龙股份,任
董事长。
       李秋梅女士,副董事长,中国台湾籍,196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财税
专业背景。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职于智威汤逊广告公司,任企划部经理
秘书;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职于良木园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特助;
1994 年 5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职于台湾明冠,任董事长特助;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职于冠龙有限,任董事;2008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冠
龙有限,任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冠龙股份,任副董事长。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位于境外,公司设置上述股权
架构的原因主要是外方投资者投资中国大陆通过第三地中转为常用惯例或方式。
发行人股东相关持股真实,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代为持股的情形或
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各种影响控股权的约定,发行人股东的出资来源合法,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公司及公司股东历次
股权变更都履行了相应的批准或备案程序。公司设置境外股权结构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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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子公司注销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获取了发行人 Karon Trading 的工商资料、注销资料及其股东
会文件,并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了解 Karon Trading 注销的原因,注销后资
产处置和人员安置等相关情况。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收购 Karon Trading 并作为境外销
售平台公司。
    Karon Trading 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2016.11.10   注册资本        1 万美元        实收资本      1 万美元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主要生产经
法定代表人     李政宏      注册地    Ground Floor NPF                       -
                                                             营地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主营业务及与发
股东构成及                                               销售阀门,系公司主营业务的
               冠龙股份:100.00%      行人主营业务的
  控制情况                                               一部分
                                            关系
    在收购 Karon Trading 后,因公司内部整合及管理架构调整,2018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地区成立香港冠龙,拟作为新境外销售平台,但中国香港
地区银行账户开立手续较为繁琐,一直未能实际经营,导致 Karon Trading 注销
进程推进较慢。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注销 Karon
Trading。2020 年 11 月 3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
同意 Karon Trading 注销。2020 年 11 月 5 日,Karon Trading 办理完毕注销程序。
    截至 2020 年 10 月底,Karon Trading 仅有货币资金 45.81 万美元、应付账款
0.44 万美元和预收账款 0.56 万美元,不存在其他资产和负债。Karon Trading 应
付账款对象为发行人,已予以支付;预收款项及剩余货币资金已由香港冠龙承接。
Karon Trading 除李政宏兼任董事外无其他人员,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2020 年 11 月,Karon Trading 已注销完成,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Karon Trading 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企业,
在收购完成后 Karon Trading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已在发行人合并报表
中反映,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的情形。Karon Trading 注销
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内部整合及管理架构调整,注销后 Karon Trading 资产和负债
均予以妥善处置,不涉及员工安置情况,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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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四)关于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发生变动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工商资料、三会资料,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访谈,并获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经核查,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内,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3 名,分别为李政宏、李政
宗和李佳蓉,其中李政宏担任董事长。
    2020 年 4 月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6 名,分别为李政宏、李
秋梅、李易庭、张陆洋、林连兴、杨艳波,其中李政宏为董事长,李秋梅为副董
事长,张陆洋、林连兴和杨艳波为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林凤仪为公司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内,有限公司阶段,谢瑞益担任公司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其中谢瑞益为总
经理,余家荣为集团总厂长,游信利为业务总监,程慧贤为董事会秘书,毛静燕
为财务负责人。2021 年 5 月至今,程慧贤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变动的主
要原因系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需要,主要
由公司内部产生,上述人员的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其合理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调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标准,获取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获取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
查阅发行人所在地区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核查方
式对发行人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等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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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义务。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相关政策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
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实缴人数                                 未缴纳原因
              员工                         未缴纳
   项目               公司     外单位                   退休   新入   当月    外籍人员
              人数                         的人数
                      缴纳       缴纳                   返聘   职员   离职      未缴纳
 养老保险      886      831        19              36     22      -      -          14
 医疗保险      886      831        19              36     22      -      -          14
 生育保险      886      831        19              36     22      -      -          14
 失业保险      886      831        19              36     22      -      -          14
 工伤保险      886      831        19              36     22      -      -          14
住房公积金     886      830        19              37     22      -      1          1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缴人数                                 未缴纳原因
              员工                         未缴纳
   项目               公司    外单位                    退休   新入  当月   外籍人员
              人数                         的人数
                      缴纳      缴纳                    返聘   职员  离职     未缴纳
 养老保险      889      834         21             34     17       3     -          14
 医疗保险      889      834        21              34     17      3      -          14
 生育保险      889      834        21              34     17      3      -          14
 失业保险      889      834        21              34     17      3      -          14
 工伤保险      889      834        21              34     17      3      -          14
住房公积金     889      831        21              37     17      2      4          1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缴人数                                 未缴纳原因
              员工                         未缴纳
   项目               公司    外单位                    退休   新入  当月   外籍人员
              人数                         的人数
                      缴纳      缴纳                    返聘   职员  离职     未缴纳
 养老保险      854      792         24             38     13       7     1          17
 医疗保险      854      792        24              38     13      7      1          17
 生育保险      854      792        24              38     13      7      1          17
 失业保险      854      792        24              38     13      7      1          17
 工伤保险      854      792        24              38     13      7      1          17
住房公积金     854      796        24              34     13      3      1          1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缴人数                                 未缴纳原因
              员工                         未缴纳
   项目               公司    外单位                    退休   新入  当月   外籍人员
              人数                         的人数
                      缴纳      缴纳                    返聘   职员  离职     未缴纳
 养老保险      838      779         25             34     12       3     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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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医疗保险       838     779        25          34   12   3   0         19
 生育保险      838      779        25          34   12   3   0         19
 失业保险      838      779        25          34   12   3   0         19
 工伤保险      838      779        25          34   12   3   0         19
住房公积金     838      780        25          33   12   2   0         19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其中新入职
人员由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手续办理的原因,暂时无法缴纳;少数员工当月在社
会保险或公积金缴纳日前离职;台湾籍人员已根据中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在当地
缴纳劳工保险、全民健康保险和劳工退休金等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根据我国
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与符合条件的全部员工应缴纳
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差异分别为 164.33 万元、150.06 万元、69.69 万元和
82.37 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9%、0.72%、0.43%和 0.90%,差
异金额及其占营业利润的比例总体均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
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为其中国台湾籍员
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但基于尊重发行人中国台湾籍员工个人意愿的考虑,发行
人未为中国台湾籍员工在中国大陆缴纳社会保险。针对前述情形,报告期初至
2020 年 6 月,发行人已通过关联方台湾明冠代发行人为中国台湾籍员工在中国
台湾地区缴纳社会保险,自 2020 年 7 月起发行人已在中国台湾籍员工薪酬中包
含相关社会保险,并要求中国台湾籍员工依据中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自行在中国
台湾地区缴纳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员工长期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的地区为客户提供销售、
技术、售后等服务。为保障员工享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并尊重员工
在其实际工作地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上海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为该等员工在实际工作地缴纳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相关费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19 名员工由上海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根据当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占公司员工总数 2.14%,占比较小。
    发行人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行为,系为尊重该等员工意愿向
其实际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向住房公积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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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发行人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的方式实质履行了为其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义务。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获得了当地社保和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
规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有违反有关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
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处罚的
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承诺:如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子公
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
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企业愿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
所受的损失。
    同时,代缴员工出具确认函:“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公司住所地以外地缴纳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本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本人劳动权益已获得保障,不存在纠纷和任何潜在纠纷,本
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不会就此事项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或其他任何形式
的权利主张。”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实际为员工履行
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义务,报告期内存在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差
异及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造成重大
影响。

(六)关于行业情况和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核查
    1、经营资质
    保荐机构查阅了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发行人及其合并
报告内子公司取得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备案、注册文件,对发行人
是否取得了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证书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当地工
商、税务、环保、海关等监管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情况的证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合并报告内子公司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必须的资质、备案、注册或认证,在招股说明书中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报告
期内,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对上述资质及时进行了续期,除相关法规政策发生
变化外,其现已取得的资质、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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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
    保荐机构查阅了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特别是报告
期内新出台的政策及预计近期将出台的政策及法规情况,了解法规的变化趋势和
对发行人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为了鼓励行业发展、规范行业秩序,我国针对阀门制
造行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发行人已按照要求披露行业主要法律
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的影响。

(七)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核查
    公司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蝶阀、闸
阀、控制阀、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他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排水、水利
和工业等下游领域。
    发行人行业内的主要企业艾默生为境外上市公司,其业务范围较广,阀门仅
是其业务的一部分;埃维柯、阀安格、江苏苏盐、远大阀门、铜都流体、大禹阀
门和洪城机械为非上市公司,其相关信息较难获取;南方阀门为新三板挂牌公司。
纽威股份、江苏神通、中核科技、伟隆股份均为国内上市公司,其中伟隆股份的
主要产品应用于给城镇排水等民生领域,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其他公
司的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为石油化工、冶金、核电等工业领域,与发行人产品应用
领域差异较大,但都属于阀门行业。因此选择纽威股份、江苏神通、中核科技、
伟隆股份作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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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可比公司               纽威股份                 江苏神通                 中核科技              伟隆股份                 冠龙股份
                                               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冶金领域
                                               的高炉煤气全干法除尘系统、转
                                               炉煤气除尘与回收系统、焦炉烟
                                                                                                   专业从事给排水阀门产    主要从事节水阀门的研
                                               气除尘系统、煤气管网系统的特
                            为客户提供全套工                                                       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种阀门、法兰,应用于核电站的
                            业阀门解决方案,为                                                     造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    主要产品包括蝶阀、闸
                                               核级蝶阀和球阀、核级法兰和锻    工业用阀门的研
                            石油天然气、化工、                                                     术企业,为城镇给排水    阀、控制阀、止回阀等
         主营业务                              件、非核级蝶阀和球阀及其配套    发、生产、销售及
                            电力等行业提供覆                                                       系统、消防给水系统、    阀门产品及其他配套产
                                               设备,应用于乏燃料后处理的专        服务。
                            盖全行业系列的产                                                       空调暖通系统以及污水    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
                                               用设备及阀门,以及应用于煤化
                                  品。                                                             处理系统等下游应用领    排水、水利和工业等下
                                               工、超(超)临界火电、LNG 超
                                                                                                   域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            游领域
                                               低温阀门、石油石化专用阀门和
                                               法兰及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闸阀、蝶阀、截止阀、
                            闸阀、截止阀、止回
                                                                                               调节阀、旋塞阀、止回
                            阀、球阀、蝶阀、调                              闸阀、截止阀、止                               蝶阀、闸阀、控制阀、
                                               蝶阀、法兰及锻件、盲板阀、非                    阀、减压阀、报警阀、
         主要产品           节阀、API6A 阀、水                              回阀、球阀、蝶阀、                             止回阀等阀门产品及其
                                                     标阀门和球阀等                            雨淋阀等为主的多个系
                            下阀、安全阀和核电                              调节阀、隔膜阀等                                   他配套产品
                                                                                               列产品,共有 2,000 多
                                    阀
                                                                                                     个规格
                                                                            核工程、石油石化、 城镇给排水系统、消防
                            石油天然气、化工、                                                                             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
       主要应用领域                            冶金、核电、能源和节能服务   公用工程、火电等 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
                                电力等行业                                                                                         业
                                                                                市场领域       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
         总资产(万元)             534,947.91                   359,030.62         246,814.84             86,966.49                  118,127.49
经营     净资产(万元)             290,539.30                    216,200.70          154,430.39               66,323.27               58,109.49
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363,223.16                    158,555.17          116,685.71               34,459.00              101,536.41
         净利润(万元)              53,376.88                     21,603.35           10,463.00                5,796.81               11,109.12
市场            -                           1                             4                   5                        -                       8



                                                                    3-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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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             纽威股份                 江苏神通                  中核科技             伟隆股份               冠龙股份
地位
       研发费用(万元)          12,997.36                       6,484.56           4,786.52               2,123.79               4,086.66
        研发费用占比                3.58%                          4.09%              4.10%                    6.16%                  4.02%
        研发人员数量
                                       304                           231                  138                     60                     90
技术      (个)
实力    研发人员占比                8.70%                         16.97%             11.97%                    8.82%               10.12%
       专利数量(个)                                                318                                          23                    104
        发明专利数量
                                                                      53                                           2                     23
          (个)
关键      毛利率                   34.46%                           32.14%            21.72%                  34.53%                44.36%
业务    销售费用率                  7.20%                            6.44%              7.89%                  6.04%                 9.72%
  数
据、    管理费用率                  4.54%                            4.71%              8.14%                  6.75%                11.40%
指标      净利率                   14.70%                           13.63%              8.97%                 16.82%                10.94%
注:以上数据为相关公司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数据,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市场地位为 2019 年阀门行业工业销售产值排名,数
据来源为《2020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




                                                                 3-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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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已按照披露的
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了可比公司。

(八)关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的核查
    1、关于主要客户基本情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取得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工商信息证明或营业执照,并通过对
前五大客户进行访谈及函证等程序,对前五大客户的注册及经营状况,与发行人
之间的交易情况以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55.72         5.91%
   1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17.70          0.71%
                              小计                       2,973.42         6.61%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1,164.24         2.59%
   2       浙江联水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215.68          0.48%
                              小计                       1,379.91         3.07%
   3       深圳市广汇通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992.67          2.21%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603.42          1.34%
           广州市番禺区建泉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142.37          0.32%
   4       广州市番禺石碁自来水有限公司                    110.66         0.25%
           其他                                             97.85         0.22%
                              小计                        954.30          2.12%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909.41          2.02%
   5       其他                                             5.70          0.01%
                             小计                         915.10          2.04%
                       合计                              7,215.41        16.05%
                                       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2,909.39         2.87%
           浙江联水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425.54          0.42%
   1
           绍兴市水联管业有限公司                           39.23         0.04%
                              小计                       3,374.17         3.32%
   2       台湾明冠                                      3,300.00         3.25%
   3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670.54         1.65%


                                       3-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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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311.68         0.31%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46.02          0.24%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50.11         0.15%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02.08          0.10%
          其他                                       327.51          0.32%
                             小计                   2,807.93         2.77%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458.53         1.44%
          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53.58          0.25%
   4
          其他                                        114.46          0.11%
                             小计                   1,826.57         1.80%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45.00         1.52%
          珠海经济特区对澳门供水有限公司               79.56         0.08%
   5
          珠海市供水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59         0.00%
                             小计                   1,627.15         1.60%
                      合计                         12,935.82        12.74%
                                     2019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2,357.85         2.49%
          浙江联水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472.27          0.50%
   1
          绍兴市水联管业有限公司                       56.32         0.06%
                             小计                   2,886.44         3.05%
   2      台湾明冠                                  2,834.01         3.00%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115.77         1.18%
          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439.25          0.46%
          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               338.88          0.36%
   3
          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85.14          0.20%
          其他                                         81.56         0.09%
                             小计                   2,160.61         2.29%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910.29          0.96%
          广州市番禺区建泉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272.06          0.29%
          广州市番禺钟村自来水有限公司               260.81          0.28%
   4
          广州市番禺石碁自来水有限公司               121.47          0.13%
          其他                                         88.10         0.09%
                             小计                   1,652.72         1.75%
          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58.92          1.01%
          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                       302.63          0.32%
   5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27.75          0.14%
          其他                                         74.53         0.08%
                             小计                   1,463.82         1.55%


                                     3-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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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997.60         11.63%
                                            2018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152.58          2.59%
            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37.06           0.29%
     1
            其他                                                    447.50           0.54%
                                     小计                          2,837.14          3.42%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2,017.27          2.43%
            浙江联水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476.41           0.57%
     2
            绍兴市水联管业有限公司                                   82.60           0.10%
                                     小计                          2,576.29          3.10%
     3      台湾明冠                                               2,136.67          2.58%
     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12.63          2.31%
     5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1,801.32          2.17%
                              合计                                11,264.04         13.5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占比超过 50%的情况,不存在依赖
少数客户的情况;除台湾明冠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
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报告期内,针对发行人销售给台湾明冠的产品,其期末库存金额分别为
636.16 万元、134.04 万元、60.28 万元和 50.91 万元,金额较小,最终实现销售
情况较好。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前期为新增且收入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
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订单和业务获
序号                   客户                    成立时间                       合作开始历史
                                                               取方式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
                                             2001 年 12 月      招投标              2008 年
                   有限公司
                                                             招投标、商业
 1          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2017 年
                                                                 谈判
         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招投标              2018 年
          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 12 月      招投标              2005 年
          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986 年 10 月      招投标              2008 年
 2       广州市番禺区建泉自来水工程有
                                              1997 年 3 月      招投标              2004 年
                   限公司


                                            3-1-4-5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订单和业务获
   序号                 客户                   成立时间                           合作开始历史
                                                                   取方式
           广州市番禺钟村自来水有限公司      1982 年 11 月          招投标                 2015 年
           广州市番禺石碁自来水有限公司      1987 年 10 月         商业谈判                2011 年
           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招投标                 2016 年
    3          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           招投标                 2008 年
             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02 年 10 月         商业谈判                2017 年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
                                             1989 年 9 月           招投标                 2013 年
                       公司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974 年 1 月          商业谈判                2012 年
    4      中铁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993 年 2 月          商业谈判                2020 年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001 年 6 月          商业谈判                2015 年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商业谈判                2020 年
    5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93 年 2 月          招投标                  2015 年
                                                                 招投标、商业
    6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3 年 11 月                                 2004 年
                                                                     谈判
                                                                 招投标、商业
    7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4 年 3 月                                  2004 年
                                                                     谈判
    8      深圳市广汇通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商业谈判                2017 年
    9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995 年 8 月          商业谈判                2003 年
          发行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业,其市场需求主要来
   源两个方面:一是下游应用领域新建项目对相关阀门产品的需求;二是已建成项
   目更新改造对相关阀门产品的需求。发行人目前主要客户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
   户,两者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和新增交易主要取决于其项目建设或更新改造投资
   情况,具有阶段性和金额变动较大特点,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
   符合行业发展特点。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公司对单家企业报告期内
   累计采购和销售金额均超过 50 万元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交易          主要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          各类阀门                780.50      3,300.00     2,834.01     2,136.67
  台湾明冠
                 采购          浮球等                        -      166.38       322.24        530.75
无锡惠玺流体设   采购    伸缩接头、闸阀等          1,034.32        2,258.30     1,876.98     1,184.79
备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控制阀、蝶阀等                 94.93        27.08       752.91          8.07
无锡亲水节能科   采购          闸门等                  633.44      2,017.37     2,052.83     1,873.20
  技有限公司     销售    蝶阀、控制阀等                      -        1.70       697.15          1.49
          台湾明冠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向台湾明冠采购浮球等配件的主要原因

                                            3-1-4-5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系台湾明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其在中国台湾地区
已经营多年,在中国台湾地区有较为稳定的采购管理体系,由于均属于李政宏和
李秋梅夫妇同一控制的企业,基于采购便捷性的商业考虑,对于需要从中国台湾
地区采购的浮球等配件,由台湾明冠统一采购再销售给发行人有利于中国台湾地
区供应商的联系、管理和产品品质验证。
    无锡惠玺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向其销售的主
要原因系其获得南宁市邕江上游引水工程一期工程等项目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控制阀、蝶阀等产品,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其在与发行人合作的过程中认
可公司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因此向公司采购控制阀、蝶阀等产品以满足其下游
客户的需求。
    无锡亲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向其销售的主要原
因系其获得济南市旅游路水厂供水工程项目等项目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蝶阀、
控制阀等产品,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其在与发行人合作的过程中认可公司
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因此向公司采购蝶阀、控制阀等产品以满足其下游客户的
需求。
    4、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客户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主要系零
星交易,对公司销售情况的影响较小。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                    -           1.00                -
   铜都流体               44.25                        -               -           0.57

(九)关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的核查
    1、关于主要供应商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取得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工商信息证明或营业执照,并通过
对前五大客户进行访谈及函证等程序,对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
以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核查确认。
    2、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3-1-4-5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罗托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261.21            5.30%
       CENTORK VALVE CONTROL,S.L.                      362.30             1.52%
 1
       罗托克阀门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0.66             0.00%
                        小计                          1,624.16            6.82%
 2     常州市常林永青铸造有限公司                     1,103.40            4.63%
 3     无锡惠玺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034.32            4.34%
 4     浙江惠尔利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1,033.20            4.34%
 5     南通冠峰铸造有限公司                           1,032.57            4.34%
                     合计                             5,827.66           24.47%
                                      2020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罗托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326.16            4.78%
       CENTORK VALVE CONTROL,S.L.                      886.54             1.82%
 1     罗托克阀门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17.78             0.45%
       罗托克仪器仪表成都有限公司                       71.07             0.15%
                        小计                          3,501.56            7.20%
 2     无锡惠玺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258.30            4.64%
 3     常州市常林永青铸造有限公司                     2,097.62            4.31%
 4     无锡亲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37            4.15%
 5     吴江市鼎天铸造有限公司                         1,972.70            4.05%
                     合计                            11,847.55           24.35%
                                      2019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罗托克阀门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237.73            2.97%
       CENTORK VALVE CONTROL,S.L.                     1,049.39            2.52%
       罗托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602.96             1.45%
 1
       森妥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38.83             0.57%
       罗托克仪器仪表成都有限公司                      111.92             0.27%
                        小计                          3,240.83            7.78%
 2     无锡亲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52.83            4.93%
 3     吴江市鼎天铸造有限公司                         2,050.87            4.92%
 4     无锡惠玺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876.98            4.50%
 5     常州市常林永青铸造有限公司                     1,782.80            4.28%
                     合计                            11,004.32           26.40%
                                      2018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罗托克阀门控制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960.68             2.54%
 1
       森妥克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744.76             1.97%


                                      3-1-4-5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CENTORK VALVE CONTROL,S.L.                              349.58              0.92%
       罗托克仪器仪表成都有限公司                               135.11             0.36%
                          小计                                2,190.14            5.78%
 2     吴江市鼎天铸造有限公司                                 2,165.69             5.72%
 3     无锡亲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873.20             4.95%
 4     常州市常林永青铸造有限公司                             1,719.33             4.54%
 5     南通冠峰铸造有限公司                                   1,422.05             3.76%
                       合计                                   9,370.40            24.75%
     注:浙江惠尔利流体控制有限公司原名为温州市惠尔利阀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 50%的情况,不存在依
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新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前期为新增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成立     采购和结       合作
          供应商                                                   新增交易原因
号                        时间     算方式         历史
                                                            公司自身采购安排和供应商集
      罗托克贸易(上               直接供货、
 1                       2006.12                  2012 年   团内部架构调整,公司采购需
        海)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求不断增长
      无锡惠玺流体设               直接供货、               产品质量较好、性价比较高,
 2                       2015.12                  2015 年
      备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公司采购需求不断增长
                                                            公司与该供应商的合作时间较
                                                            久,在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浙江惠尔利流体               直接供货、
 3                       2008.5                   2011 年   该供应商已是公司前十大供应
        控制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商之一,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
                                                            采购规模不断增长
     公司与前述供应商均合作多年,相关交易具有连续性及持续性。

(十)关于发行人主要资产核查

     1、无形资产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权属证书,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等查询确认商标、发明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情况,取得了发
行人出具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的情况说明;查阅
了发行人授权第三方使用专利的协议。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有 72 项境内注册商标,27


                                       3-1-4-5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项境外注册商标,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授权的专利 104 项,其中发明专利 23 项,
      实用新型专利 81 项。发行人均合法取得并拥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在有
      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许可第
      三方使用等情形。

           2、房屋承租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相关租赁合同、租赁房产相关的权
      属证书及租赁备案文件、相关租赁房产出租方或产权人出具的声明文件和确认文
      件、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租赁房产的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冠龙控股出具的关于租
      赁房产的承诺函;并实地走访嘉定区安亭镇联西村民委员会和获取嘉定区安亭镇
      联西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文件等。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①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租赁涉及的集体用地或划拨用地等情况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在发行人租赁的 31 处房产中,有 27 处租赁房
      产的出租方向发行人提供了产权证书,其中涉及租赁集体用地或划拨用地的情况
      如下:
序                                       面积                                              土地权      土地
      出租方            坐落                      用途       租赁期限      产权证号
号                                     (m2)                                              属性质      用途
     上海舜
     复来新
     能源技
                  上海市嘉定区                                             沪房地嘉字
     术服务                                                  2018.3.25-2
1                 黄渡工业园区         6,398.60   仓储                     (2011)第       集体       工业
     中 心 、上                                               022.3.24
                  联 星 路 119 号                                          021970 号
     海寰鹏
     投资有
     限公司
     嘉定区安
                                                                           沪房地嘉字
     亭镇联西     上海市嘉定区                               2020.9.1-20
2                                      4,221.55   生产                     (2002)第       集体       工业
     村民委员     曹 联 路 26 号                               23.8.31
                                                                           031960 号
        会
                   上海市嘉定区
     上海轩捷                                                              沪房地嘉字
                  南 翔 镇 12 街 坊                          2022.1.1-20
3    实业有限                          300.00     生产                     (2012)第       集体       工业
                  74/1 丘( 南 翔 德                          26.12.31
       公司                                                                009088 号
                   园 路 815 号 )
           1)发行人租赁的上海市嘉定区黄渡工业园区联星路 119 号房产的产权人为
      上海寰鹏投资有限公司。2018 年 3 月 1 日,上海寰鹏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授权
      及确认函》,确认其授权并认可上海舜复来新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对其拥有的房产
      进行出租,相关租赁协议合法有效。2021 年 7 月 23 日,上海寰鹏投资有限公司
      和上海舜复来新能源技术服务中心出具说明,上海舜复来新能源技术服务中心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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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完的合同和协议由上海寰鹏投资有限公司履行。
      2)发行人租赁的上海市嘉定区曹联路 26 号房产的产权人为嘉定建筑发展联
西工程队。2020 年 7 月 28 日,嘉定建筑发展联西工程队出具《授权及确认函》,
确认其授权并认可嘉定区安亭镇联西村民委员会对其拥有的房产进行出租,相关
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发行人租赁前述房产已经取得嘉定区安亭镇联西村三分之二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3)发行人租赁的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12 街坊 74/1 丘(南翔德园路 815 号)
房产的产权人为上海轩捷实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租赁的上述租赁房产坐落土地为集体建设土地,发行人不存在涉及农
用地、耕地的情形,发行人租赁的上海市嘉定区曹联路 26 号房产已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若干意
见》(沪府办发[2010]3 号)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发行人租赁的位于上
海市嘉定区黄渡工业园区联星路 119 号房产、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 12 街坊 74/1
丘(南翔德园路 815 号)对应的出租房产均有合法的权属证书,不存在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若干
意见》(沪府办发[2010]3 号)规定的情形。发行人租赁使用上述集体土地上建
造的房产在报告期内正常使用且未因此而被土地管理、规划管理部门、城市管理
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涉及集体用地的房产符合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规定。
      ②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租赁涉及的集体用地或划拨用地等情况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在发行人租赁的 31 处房产中,有 4 处租赁房
产的出租方未向发行人提供产权证书,难以判断是否存在涉及集体用地或划拨用
地等情形,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坐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重庆西普实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
  1      业(集团)                              112.02   办公    2019.4.8-2022.4.7
                      16 号西普大厦 15-4 号
         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
  2       张振威      2 号亿能国际广场 2 座      100.00   办公   2019.4.1-2022.3.31
                            1306A 室
         上海古猗园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真
  3                                              110.00   办公   2022.1.1-2022.12.31
         经济城发展   南路 4929 号古猗商务


                                      3-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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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方             坐落             面积(m2) 用途         租赁期限
         有限公司         大厦 1005
        河南冠飞物   新郑市龙湖镇富源路南
  4                                              150.00   仓储   2022.1.1-2022.12.31
        流有限公司   侧(原顶立胶业院内)
      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共租赁 31 处房产用于仓储、生产或办公,
其中 4 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向公司提供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有 2 处租赁房产
的出租方提供了法院民事调解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辅助性证明文件),合计面积
472.02 ㎡,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2.81%,前述 4 处租赁房产的出
租方或权利人出具了相关声明文件,确认其拥有租赁房产的产权或出租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
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
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
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
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因此,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如果涉及集体用地或划拨用
地等情形,且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存在瑕疵的
法律风险,出租方或产权人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发行人作
为承租方不属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亦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上述未取得
产权证书的 4 处租赁房产用途为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或仓库,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且单一办公场所和仓库的面积较小,如果因潜在的产权瑕疵问题导致公司
无法继续租赁,公司可较方便地寻找到替代租赁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房产租赁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冠龙控股已出具《关
于租赁房产的承诺函》,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非因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观原因
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法使用租赁房产的,本企业愿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
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失。如因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
续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的,本企业愿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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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失。
    ③在瑕疵土地或厂房上产生的收入及其占比
    为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共租赁 31 处房产用于仓储、生产或办公,
其中 4 处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向公司提供租赁房产的产权证书(有 2 处租赁房产
的出租方提供了法院民事调解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辅助性证明文件),合计面积
472.02 ㎡,占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2.81%,前述 4 处租赁房产的出
租方或权利人出具了相关声明文件,确认其拥有租赁房产的产权或出租的权利。
    保荐机构认为:针对发行人已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存在 3 处涉及租赁
集体用地的情形,该部分租赁符合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发行人未
能取得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存在涉及租赁集体用地或划拨用地的可能,并由此
存在不符合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风险,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行人作为承
租方不属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亦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同时由于该部分
租赁房产的用途为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或仓库,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单一
办公场所和仓库的面积较小,如果因潜在的产权瑕疵问题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
公司可较方便地寻找到替代租赁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发行人可能存在租赁瑕疵的房产合计面积 472.02 ㎡,占公司及其子公司
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2.81%,租赁房产用途为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或仓库,不直接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未独立产生收入。

    3、关联方租赁
                                                                                 单位:万元
                                                      租赁费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李政宏            房产                   -         8.60           79.84            229.23
  李秋梅            房产                   -               -               -           1.00
周宏(注)          房产                7.20        14.40           14.40             14.40
 冠龙实业           房产                6.07        10.39            9.62              9.30
 上海轩捷           房产                3.78         7.56            7.56              7.56
             合计                      17.05        40.95          111.43            261.49
   注:周宏女士为发行人总经理谢瑞益的配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情形,关
联交易金额较小,且逐年下降。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房产主要系因业务发展需要,
作为各地办事处的办公场所,租金参考了房屋周边类型相同、面积相近房屋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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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价格确定,定价合理。发行人与周宏、冠龙实业和上海轩捷之间的房屋租赁仍
将持续进行。

(十一)关于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取得了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取得了发行人支付行政处罚的相关
凭证,取得了处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走访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在互联网搜索
了发行人的违法违规情况,对发行人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处罚
    2020 年 5 月 19 日,海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融通检查时,发现江
苏融通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
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
通报”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五万元
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
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
向从业人员通报的”的规定,2020 年 8 月 4 日,海安市应急管理局向江苏融通
出具了(苏通安)应急罚【2020】40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决定给
予江苏融通罚款人民币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事项,江苏融通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将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
了公示公告;同时,江苏融通已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避免类
似情况再次发生。
    2020 年 8 月 28 日,海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证明》,证明江苏融通上述
违法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上述处罚亦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税务处罚
    报告期内,冠龙股份及 9 家分公司/分支机构存在因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当地税务局处以罚款的情形,合计金额为 4,470 元,主要原因
为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员工多为销售人员或售后服务人员,对分公司/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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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义务认识不足,未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
资料。针对上述税务处罚事项,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
人员培训,要求分公司/分支机构员工及时完成纳税申报,杜绝上述情况的再次
发生。
    公司及分公司/分支机构涉及的税务处罚数量较多但金额较小,其中最高罚
款金额为 8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处罚也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
其他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以及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在收到安全生产、税收处罚决定后,
均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及财务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二)关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项的核查
    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台湾明冠收入、毛利统计表、查阅台湾明冠年报、
询问了发行人及台湾明冠相关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详见“本保荐工作报告/二、本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1、同业竞争事宜”。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十三)关于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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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财务人员的银行账户流水,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经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归还借款的情况。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       资金拆出方        拆借时间         期初余额       归还时间
 西部瀚乔         冠龙有限     2007 年 6 月 25 日    97.27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07 年 6 月 25 日,西部瀚乔向发行人拆借 100.00 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报告期初借款余额为 97.27 万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西部瀚乔已还清借款。
公司与西部瀚乔之间的资金拆借金额较小,未约定利息,2018 年 5 月后公司未
再发生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西部瀚乔之间的资金拆借金额较小,未约定利
息,2018 年 5 月后公司未再发生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情况。

(十四)关于发行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核查
    保荐机构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联方调查表等资料,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按
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
业务规则关于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关联方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在对发行人关联方认定情况基础上,核查了发行人会计凭证、业务
合同、银行贷款协议及相应担保协议、银行账户往来流水、现金日记账等相关资
料,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认定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完整,关
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报告
期内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台湾明冠销售和采购以及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
无偿担保等,均系正常经营活动发生,其发生、定价有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调
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五)关于发行人报告期曾存在关联方继续交易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填写并签署的尽职调查表,了解其对外投资
情况和兼职情况,并通过网络查询的方式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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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资料、营业执照、商
务登记证、章程等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并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获取并核查解散、注销或转让关联方公司的相关
资料,对董事长进行访谈,了解上述公司解散、注销或转让的原因;获取并核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财务人员的银行账户流
水,核查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西部瀚乔原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2020
年 4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成员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西部瀚乔全部股
权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报告期内,西部瀚乔与发行人发行的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交                 占营                     占营
关联方                                                                           占营业            占营业
         易内容                 业收                     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入比                     入比
                                                                                   例                例
                                  例                     例
西部瀚   销售商
                           -           -            -           -            -        -     0.21    0.00%
  乔       品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
关联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交易
  方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金额 成本比
         内容
                             例                     例                       例                    例
西部     材料
                  120.18       0.49%       390.71       0.69%       239.18       0.48%    173.65    0.38%
瀚乔     采购
    (1)交易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发行人主要向西部瀚乔采购执行器,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针对特定阀门产品
指定安装日本西部品牌的执行器,西部瀚乔为日本西部电机执行器在中国的官方
授权代理机构,因此发行人向西部瀚乔采购执行器。
    (2)定价依据和交易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部瀚乔采购执行器,其采购价格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
采购价格(仅比较执行器整机的采购价格)的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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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西部瀚乔            9,701.54            7,049.96        5,751.25           7,594.78
   其他供应商           5,068.31            4,613.79        4,779.94           3,722.35
    公司各期执行器向西部瀚乔的采购单价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
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执行器驱动方式(电动、气动、液压)、品牌、扭矩、
功能性(开关型、调节型)、规格/口径等各不相同而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
向西部瀚乔采购了较多规格较大的电动执行器,平均采购单价较高。报告期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归还借款的情况。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       资金拆出方            拆借时间         期初余额           归还时间
 西部瀚乔         冠龙有限         2007 年 6 月 25 日     97.27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07 年 6 月 25 日,西部瀚乔向发行人拆借 100.00 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报告期初借款余额为 97.27 万元,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西部瀚乔已还清借款。
公司与西部瀚乔之间的资金拆借金额较小,未约定利息,2018 年 5 月后公司未
再发生资金被关联方拆借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西部瀚乔销售和采购的金额较小,
价格公允,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为发行人调节收入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利
益输送等情形。发行人与西部瀚乔之间的关联采购仍将持续进行。

(十六)关于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会计政策,了解发行人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核查收入
确认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实施收入穿
行测试,抽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大额销售合同、对应的出库单、验收单、发票、
记账凭证等,核查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
收入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具有针对性,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
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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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关于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财务报表和会计师审计报告,对审计报告中会计政策
调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审阅,并与会计师、发行人进行了讨
论,并收集同行业可比的招股说明书或者年报,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为发行人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
准则;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如下:
    (1)新收入准则下运杂费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财政部会计司编写
组编著)中的规定:“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
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
输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输
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成本应
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相反,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则可能表明
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企业应当考虑该项服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境内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
公司的运杂费系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于将运
杂费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
基本精神,同时考虑到 2020 年会计科目与 2018 年及 2019 年的可比性,公司 2020
年原将运杂费计入销售费用。
    为了严格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在合同履约成本中核
算并根据收入确认情况调整营业成本、存货、应交税费、留存收益、资本公积等
财务报表科目列示金额,调整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故意
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
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
    (2)股份支付调整
    2020 年 1 月,冠龙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同意富拉凯以较低的价格入股发行人,
主要系为换取其协助发行人融资、丰富发行人产业资源、规范公司治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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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
        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交易。”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规定:“换取其他方服务,是指
        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换取职工以外其他有关方面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在某些情况
        下,这些服务可能难以辨认。但仍会有迹象表明企业是否取得了该服务,应当按
        照股份支付准则处理。”富拉凯 2020 年 1 月增资事项构成股份支付,由于富拉
        凯提供的相关服务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相关服务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在服
        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即富拉凯获取股权份额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成本的差
        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一次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差错更正将
        富拉凯获取股权份额公允价值 119,454,755.25 元,与实际出资对价 54,000,000.00
        元差额 65,454,755.25 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调整计入公司 2020 年 1 月管理费
        用、资本公积。
             因对富拉凯增资行为确认股份支付相关费用属于对第三方投资机构的相关
        激励费用确认,现行税法规定的股权支付税前列支限定的激励对象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因此对于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不考虑所得税影
        响。调整以上股权支付费用增加 2020 年 1 月管理费用 65,454,755.25 元,同时减
        少未分配利润、增加资本公积 65,454,755.25 元,对于公司 2020 年 1 月 31 日改
        制净资产金额没有影响,即发行人改制前后股本(实收资本)金额没有变化,股
        改时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的金额均转入了资本公积。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均为股改后经营积累形成,因此经
        股份支付调整后,发行人股改所确认的股本、资本公积与股份支付调整前的数据
        一致。
             (3)对财务报表主要科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调整已履行了公司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了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运杂费调整      股份支付调整
存货                     274,083,785.31    276,930,745.12    2,846,959.81                  -
应交税费                  33,784,031.93     34,495,771.88      711,739.95                  -


                                             3-1-4-6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科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运杂费调整        股份支付调整
资本公积                 223,800,552.98       225,698,004.96       1,897,451.98
盈余公积                   4,090,072.93         4,113,849.72          23,776.79                    -
未分配利润               225,394,729.46       225,608,720.55         213,991.09                    -
营业成本                 547,551,339.06       564,901,817.11      17,350,478.05                    -
销售费用                 116,390,794.26        98,723,292.38     -17,667,501.88                    -
管理费用                  50,338,525.26       115,793,280.51                    -    65,454,755.25
所得税费用                48,365,022.69        48,444,278.64          79,255.95                    -
净利润                   176,308,204.16       111,091,216.79         237,767.88      -65,454,75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163,969,459.39       164,207,227.27         237,767.88                    -
的净利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51,798,292.93       472,258,273.02      20,459,980.09                    -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
                         185,412,439.20       164,952,459.11     -20,459,980.09                    -
动有关的现金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调整前金额               调整后金额           运杂费调整
存货                                      262,603,339.56       265,133,275.54         2,529,935.98
应交税费                                   50,250,078.22        50,882,562.22           632,484.00
盈余公积                                   36,169,159.64        36,358,904.84           189,745.20
未分配利润                                133,557,098.06       135,264,804.84         1,707,706.78
             本次更正后,2020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 58,109.49 万元,影响数为 213.52 万元,
         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0.37%;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2020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17,654.60 万元,影响数为 23.78 万元,占 2020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0.13%,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为发行人执行财政部
         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以及按新收入准则做运杂费调整和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具
         有合理性;发行人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情况,不存在操纵、
         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

         (十八)关于发行人收入季节性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发行人收入季节分布情况,
         评估发行人收入季节性分布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报告;获取发行人
         产品购销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


                                                 3-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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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收入准则下:识别合同、确认合同中的单项义务、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
           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从记录的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
           核对销售出库单、物流单、服务完成确认书等原始凭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等。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的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7,489.49      38.91%        8,008.31       7.89%    15,407.43       16.31%     15,827.97     19.09%
第二季度      27,455.01      61.09%       34,974.28       34.46%   21,680.11       22.95%     19,087.20     23.02%
第三季度                -           -     21,442.48       21.13%   24,634.83       26.07%     17,865.69     21.54%
第四季度                -           -     37,074.28       36.53%   32,763.90       34.68%     30,146.03     36.35%
 合计         44,944.50     100.00%      101,499.34    100.00%     94,486.27      100.00%     82,926.90    100.00%
               2、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季节性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季节性分布
           占比比较如下:

               项目               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一季度                    19.30%               20.16%            21.39%
                              第二季度                    27.46%               24.60%            28.55%
             纽威股份
                              第三季度                    27.76%               27.59%            24.57%
                              第四季度                    25.49%               27.65%            25.49%
                              第一季度                    20.01%               30.72%            22.76%
                              第二季度                    22.04%               27.41%            23.94%
             江苏神通
                              第三季度                    29.60%               21.30%            33.31%
                              第四季度                    28.35%               20.57%            19.99%
                              第一季度                    11.24%               24.14%            13.13%
                              第二季度                    30.05%               25.53%            31.40%
             中核科技
                              第三季度                    25.57%               25.44%            23.30%
                              第四季度                    33.15%               24.90%            32.17%
                              第一季度                    16.76%               24.96%            16.96%
                              第二季度                    27.30%               23.67%            24.32%
             伟隆股份
                              第三季度                    27.78%               24.57%            25.75%
                              第四季度                    28.16%               26.80%            32.96%
                              第一季度                    16.83%               25.00%            18.56%
                              第二季度                    26.71%               25.30%            27.05%
            同行业均值
                              第三季度                    27.68%               24.72%            26.73%
                              第四季度                    28.79%               24.98%            27.65%
              发行人          第一季度                     7.89%               16.31%            19.09%


                                                      3-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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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季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二季度              34.46%              22.95%                23.02%
                   第三季度              21.13%              26.07%                21.54%
                   第四季度              36.53%              34.68%                36.3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为营业收入占比,发行人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第一季度占比一般略低,第四季度占比一般略高,
不存在显著的季节性特点。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比相
对较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群体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不一致所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纽威股份、江苏神通、中核科技主要客户群体为工业企业
客户,采购活动相对较为均衡。伟隆股份外销收入占比超过 80%,外销客户销售
周期较短,一般不存在于年末集中采购验收的特点。2020 年一季度中核科技和
伟隆股份收入同比下滑较多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所致。
    公司主要客户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产品主要用于相关给排水管道工程
项目的建设,工程类项目存在第四季度集中完工验收的行业惯例,导致公司第四
季度营业收入较多。受春节假期及项目开工影响,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低于全
年其他季度。2020 年第一季度受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以
前年度同期下降较多,第二季度因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生产发
货量增加并且以前年度发出商品验收确认,导致公司 2020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
增长较多,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占比与以前年度差异不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重要销售合同收入确认周期明显短于发
行人可比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不存在对个别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
情形,不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
性分布特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原因合理。

(十九)关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核查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因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客户所属集团内公司付款                  307.51        190.32        119.55         20.17
       政府采购统一付款                           -      134.36         21.30        113.60
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付款                    -           -             -          7.57
       客户员工直接付款                     34.93          6.54        110.16        118.73

                                      3-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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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销售人员代收款                      -       23.05         0.25      34.53
法院强制执行、业主单位、施工单位
                                              -      101.13       46.82       24.66
        付款等其他情形
             合计                      342.44        455.40      298.08      319.26
           营业收入                 44,959.50     101,536.41   94,554.75   82,977.10
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6%         0.45%       0.32%       0.38%
扣除前三项情形后第三方回款金额          34.93        130.72      157.23      177.92
扣除前三项情形后第三方回款金额
                                       0.08%         0.13%       0.17%       0.21%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319.26 万元、298.08 万元、455.40
万元和 342.4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8%、0.32%、0.45%和 0.76%;
如扣除客户所属集团内公司代付、政府采购统一付款和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制人代付等三种原因形成的第三方回款,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77.92 万
元、157.23 万元、130.72 万元和 34.9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1%、
0.17%、0.13%和 0.08%。总体而言,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也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集中度较低,客户经
营规模及内部管理水平和方式存在差异,部分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结算付款方
式、资金管理差异、付款便利性和节约手续费等因素,导致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
款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已逐步减少并禁止公司销售人员代
收款,自 2020 年 5 月起,未再发生公司销售人员代收款的情形。
     2、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针对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保荐机构按照《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审核问答》问题 26 的要求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
     ①核查程序
     A、获取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明细表,抽查并获取第三方回款对应的相关销售
合同、订单、销货单、发票、签收单、银行回单等原始交易凭证,核查相关交易
的真实性;
     B、获取第三方回款涉及的客户出具的确认函或声明文件;
     C、获取公司销售人员出具的说明文件,明确第三方回款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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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业务总监,了解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形成的原因、
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以及相关内控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真实、完整,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
款对应的营业收入真实,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
    (2)第三方回款形成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319.26 万元、298.08 万元、455.40
万元和 342.44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8%、0.32%、0.45%和 0.76%;
如扣除客户所属集团内公司代付、政府采购统一付款和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制人代付等三种原因形成的第三方回款,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77.92 万
元、157.23 万元、130.72 万元和 34.93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1%、
0.17%、0.13%和 0.08%。总体而言,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也较小。
    (3)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①核查程序
    A、获取第三方回款涉及的客户出具的确认函或声明文件;
    B、获取公司销售人员出具的说明文件,明确第三方回款的形成过程;
    C、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业务总监,了解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形成的原因、
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以及相关内控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D、通过公开网站抽查第三方回款客户和支付方的工商资料,核查其是否属
于同一集团,或是否为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②核查结论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形成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集中度较低,客户经
营规模及内部管理水平和方式存在差异,部分客户因自身资金安排、结算付款方
式、资金管理差异、付款便利性和节约手续费等因素,导致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
款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已逐步减少并禁止公司销售人员代
收款,自 2020 年 5 月起,未再发生公司销售人员代收款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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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核查程序
    A、将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
进行核对,核查是否存在重合;
    B、获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的银行流水,核查是
否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C、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填写并签字确认的调查表,获取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主要关联方的工商资料,明确其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支付
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D、获取第三方回款涉及的客户出具的确认函或声明文件。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
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5)境外销售涉及境外第三方的,其代付行为的商业合理性或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境外销售金额较小,且均不涉及第三方回款情况。
    (6)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①核查程序
    A、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业务总监,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第三方回款
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的情形;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网站,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第三
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真实,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
款归属纠纷的情形。
    (7)如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该交易安排是
否具有合理原因
    ①核查程序
    A、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业务总监,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签订合同时已
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买方付款的情形;
    B、抽查相关销售合同、订单,核查是否存在相关约定。
    ②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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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由其他第三方代购
买方付款的情形。
    (8)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是否一致
    ①核查程序
    A、获取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明细表,抽查并获取第三方回款对应的相关销售
合同、订单、销货单、发票、签收单、银行回单等原始交易凭证,核查相关交易
的真实性;
    B、获取第三方回款涉及的客户出具的确认函或声明文件;
    C、获取公司销售人员出具的说明文件,明确第三方回款的形成过程。
    ②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资金流、实物流与合
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二十)关于发行人委托加工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委托加工厂商名单及交易金额;对发行人主
要委托加工厂商进行函证并获取了发行人与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签订的合同;通过
公开网络查询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工商资料,了解委托加工厂商的基本情况及其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并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股东签署的调查表,明确其与委托加工厂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获取发行人《采
购与付款制度》、《外包业务管理制度》;访谈发行人采购负责人,了解发行人
委托加工的原因、必要性、主要内容、质量控制方法、委托加工厂商的挑选机制
以及定价方式;对部分委托加工厂商进行实地访谈。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委托加工的主要内容为部分零部件的机加工、包胶等。公司一般根据委
托加工厂商的生产能力、工艺水平、报价和交货的及时性等方面选择合作的委托
加工厂商,并制定了《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对委托加工进行规范化管理。委托加
工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及技术指标等资料进行加工,公司对其加工产品进
行严格把控,确保产品的质量满足公司的要求。
    在确定委托加工费时,公司内部会根据合理工时、制造工艺等对委托加工件
进行核价,作为与供应商询价、比价和议价的基础。内部核价后,公司通常向多
家委托加工商进行询价,经比价后,以内部核定价格为基准与供应商谈判,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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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662.57 万元、1,882.42 万元、
2,125.56 万元和 1,078.22 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4.39%、4.52%、
4.37%和 4.53%,占比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服务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机加工               569.77         1,178.46             1,048.28               854.85
      包胶                459.96             905.79            819.47                794.03
      其他                  48.49              41.30            14.67                 13.69
      合计               1,078.22        2,125.56             1,882.42              1,662.57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向委托加工厂商采购的具体服务内容包
括机加工、包胶等,委托加工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及技术指标等资料进行
加工,加工完成后发行人收回,委托加工厂商收取加工费。发行人对该部分业务
确认为委托加工业务合理。

(二十一)关于发行人毛利率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实施现场访谈和函证的核查程序,
确定发行人销售和采购的真实性;谈发行人高管和业务人员,了解发行人毛利率
变动原因,影响发行人毛利的主要因素等;获取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了解发行人
各类产品毛利率情况以及对应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变化情况等;获取发行人采购明
细表,汇总并了解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通过公开的网络渠道,
获取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情况及毛利率数据,比对并分析
差异原因;对发行人毛利率实施分析性复核,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原
因及发行人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原因。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发行人毛利率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蝶阀        45.69%     1.14%    44.55%       -1.17%     45.72%       1.57%       44.15%
    闸阀        38.20%    -1.14%    39.34%       -2.96%     42.30%       1.83%       40.47%
   控制阀       50.25%    -3.78%    54.03%       -5.89%     59.92%       0.52%       59.40%
   止回阀       56.95%     0.11%    56.84%       -3.10%     59.93%    -1.52%         61.45%
  其他阀门      47.86%     2.02%    45.84%       -0.31%     46.15%       3.76%       42.39%
其他配套产品    39.00%     3.84%    35.16%       -2.78%     37.94%       1.71%       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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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45.24%     0.89%   44.35%     -2.52%   46.87%   1.79%      45.0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5.08%、46.87%、44.35%和 45.24%,
相对稳定。发行人主要的客户群体是国内客户,外销比较少,因此影响公司各系
列产品毛利率的因素主要包括产品售价及生产成本,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售价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产品平均单价较为稳定,但不同产品类别的销售单价波
动较大,不同产品呈现出不同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种类
众多,且同类产品依据不同规格/口径、型号、材质、涂装工艺、配件要求,销
售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就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言,影响同类阀门产品价格的主要
因素为规格/口径的大小以及是否带有执行器,即规格/口径越大的阀门价格越高,
带有执行器的阀门价格显著高于不带有执行器的阀门。
     公司产品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
单价的价格变化,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所在市场竞
争程度;其二产品规格、型号以及执行器的影响。
     (2)生产成本
     公司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阀门生产过程中均
需用到铸件,铸件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因此铸件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生
产成本的最主要因素,铸件采购价格除受产品所需铸件规格影响外,还受铸造生
铁的价格影响,报告期内,铸造生铁的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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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铸造生铁价格总体较为稳定,在 2020 年 12 月之后有所上涨。
        2、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27.39%             34.46%               36.24%               34.52%
       江苏神通               28.61%             32.14%               35.95%               32.13%
       中核科技               17.90%             21.72%               24.10%               20.41%
       伟隆股份               30.85%             34.53%               36.15%               38.01%
        平均值             26.19%                30.71%               33.11%               31.27%
        发行人             45.24%                44.36%               46.89%               45.09%
        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及市场竞争程度差异的影响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纽威股份、江苏神通和中核科技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与公司不同,对应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高,因此纽威股份、江苏神通和中核科技
  的毛利率相对低于发行人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及细分领域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                                            2021 年 1-6
             应用领域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月
纽威   石油天然气、化工、电
                                综合毛利率              27.39%      34.46%       36.24%        34.52%
股份         力等行业
                                综合毛利率              28.61%      32.14%       35.95%        32.13%
江苏   冶金、核电、能源和节
                                 冶金行业               31.86%      35.36%       34.15%        34.77%
神通         能服务
                                 核电行业               43.63%      39.47%       49.28%        50.02%

       核工程、石油石化、公     综合毛利率              17.90%      21.72%       24.10%        20.41%
中核
       用工程、火电等市场领      核电阀门               12.11%      26.51%       22.15%        24.89%
科技
               域               给排水阀门              16.05%      15.57%       16.71%        17.18%
       城镇给排水系统、消防
伟隆
       给水系统、空调暖通系     综合毛利率              30.85%      34.53%       36.15%        38.01%
股份
       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等
本公   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
                                综合毛利率              45.24%      44.36%       46.89%        45.09%
  司           业
        从上表可以看出,不同应用领域的阀门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相同应用领域
  内不同公司的毛利率也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公司不同应用领域的阀门毛利率也存
  在较大差异。例如,报告期内,江苏神通核电行业领域阀门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50.02%、49.28%、39.47%和 43.63%,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高于发行人及其
  他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也高于相同领域内中核科技核电领域阀门的毛利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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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高于其冶金行业的产品毛利率。
    就不同应用领域而言,市场竞争程度的差异对阀门毛利率存在较大影响,其
中石油化工等领域阀门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高,导致相关产品毛利率较低。
    根据《2020 年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2019 年度我国阀门行业工业销售
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及其产品主要应用领域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应用领域
            纽威股份                       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等行业
            江苏苏盐                     石油石化、电力、化工、城建、水利
                                   石油、石化、化工、电力、冶金、水利、医药、市
            远大阀门
                                                 政建设、给排水
            江苏神通                       冶金、核电、能源和节能服务
            中核科技                 核工程、石油石化、公用工程、火电等市场领域
                                   化工、冶金、电站、油气储运、轻工、船舶、水系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统等
                                   给水排水、能源电力、楼宇自控、建筑节能、城市
  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热、城市燃气
             发行人                            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业
     河南省高山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供热
                                   水利、电力、燃气、煤矿、石油化工、能源、环保、
      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冶金、矿业等多个领域
    上海凯科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石油、石化、电力、煤化工、天然气、钢铁、制药
    陕西航天泵阀科技有限公司                         石油、天然气
      浙江石化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冶金、电力
      上海美科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石化、化工、煤化工、电站、冶金、军工
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能源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
                                   石油、天然气、化工、炼油、电站、造船、LNG、
      江苏盐电阀门有限公司
                                     长输送管线、储罐、海洋平台、空气化工等行业
    超达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油、炼化、天然气、化工、多晶硅、冶金、电力
                                   石油、天然气、化工、冶金、矿业、食品医药、城
   北京市阀门总厂股份有限公司
                                                 建、电力、建材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               石油、石化、天然气、核电、水电、火电
     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化肥、冶金、轻工、电站等行业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阀门行业工业销售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
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领域。这些领域内阀门企业众多且规
模均较大,因此竞争较为激烈,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相关公司的毛利率,导致纽
威股份、江苏神通和中核科技综合毛利率相比发行人较低。但江苏神通在核电阀
门产品领域,自 2008 年以来已成为我国核电阀门的主要供应商,获得了已招标
核级蝶阀、核级球阀 90%以上的订单,在核电阀门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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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其核电行业领域阀门的毛利率在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高达 50.02%和
49.28%,同时江苏神通核电行业领域阀门中的蝶阀在 2019 年至 2021 年 1-6 月,
毛利率分别高达 56.98%、47.03%和 64.18%,高于公司及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
利率水平。
    与之相比,在 2019 年度我国阀门行业工业销售产值前 20 名的企业中,除发
行人外,中核科技、浙江迪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良工阀门集团有限公司部
分产品应用于给排水领域,规模较大的企业间的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同时发行人
在给排水领域具有市场领先地位,是我国给排水阀门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在给排
水阀门行业内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地位,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因
此毛利率也相对较高。
    (2)经营模式差异的影响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的具体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导致不同公司在内部
管理、人员配置、产品定价和相关成本费用等方面存在差异,造成不同公司毛利
率、销售费用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但如果以销售净利率进行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模式
 纽威股份    阀门产品销售模式采用直销和经销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江苏神通    阀门、法兰等销售通常以直销为主
             产品销售采取直销(公司销售业务员直接开拓市场销售)、代理(选择经销
 中核科技
             商做代理)和分销(由经销商购买后进行销售)相结合的模式
 伟隆股份    OEM 和自主品牌经销为主
  本公司     自主品牌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一般而言,在直销模式下,企业需要自建销售网络,组建一定规模的销售队
伍,从事市场开发推广,销售费用相对较高,直销毛利率也相应较高;在经销模
式下,企业销售部门主要进行经销商管理、市场推广,销售人员较少,人工成本
相对较低,经销商通过获得产品价差进行销售,故企业给予经销商价格相对低于
直销价格,经销毛利率相对较低。自主品牌通常具有本身的品牌价值,相比于
OEM 模式拥有较高的毛利率。相比于 OEM 模式,自主品牌产品节省了需要预
留给品牌运营商的利润,产品从出厂至终端用户的中间环节更少,因此自主品牌
的产品毛利率高于 OEM 模式产品毛利率。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净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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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10.93%                14.53%               14.90%                9.86%
   江苏神通                   13.52%                13.63%               12.76%                9.50%
   中核科技                    2.46%                 8.97%               10.72%                8.40%
   伟隆股份                   12.92%                16.82%               14.92%               22.41%
       平均值                  9.96%                13.48%               13.33%               12.54%
       本公司                 16.91%                10.94%               16.41%               12.89%
销售净利率差异                 6.95%                -2.54%                3.08%                0.35%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销售净利率的差异相对较小,
其中 2020 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如剔除该因素的影响,则 2020 年度公司销
售净利率为 17.39%,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3.91%。2021 年 1-6 月公司销
售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有所扩大,主要系中核科技销售净利率下
降较多所致。
    (3)产品销售结构差异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毛
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      主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产品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纽威      蝶阀           -         -   7.44%       43.38%    6.34%       40.08%   7.13%       38.44%
股份      闸阀           -         -   31.65%      29.52%    35.88%      36.27%   45.09%      32.02%
江苏
          蝶阀   23.32%      35.81%    23.46%      35.10%    32.87%      40.82%   31.38%      42.05%
神通
中核
           -             -         -           -        -            -        -           -        -
科技
          蝶阀           -         -           -        -            -        -   19.18%      36.80%
伟隆      闸阀           -         -           -        -            -        -   36.64%      32.27%
股份      其他
                         -         -           -        -            -        -   32.81%      47.73%
          阀门
本公      蝶阀   42.80%      45.69%    45.95%      44.55%    41.97%      45.72%   47.02%      44.15%
司        闸阀   19.18%      38.20%    17.71%      39.34%    19.23%      42.30%   15.98%      40.4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纽威股份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具体数据,因此该公
司数据来源于其 2020 年 11 月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以及 2021 年 6 月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函回复的公告》。中核科技报告期内以及伟隆股份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
未按照销售结构(如蝶阀、闸阀等)进行具体分类。
    蝶阀由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因此毛利率一般较高。闸阀的主要功能为
截断介质的流动,其功能和结构相对简单,因此毛利率一般较低。不同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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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蝶阀、闸阀等阀门产品,其中蝶阀销售占比分
别为 47.02%、41.97%、45.95%和 42.80%,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闸阀销售占
比分别为 15.98%、19.23%、17.71%和 19.18%,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此,
公司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蝶阀销售占比较大,毛利率较低的闸阀销售占比较低,由
于产品销售结构的差异,也导致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4)公司自身竞争优势的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城镇给排水、水利和工业等下游领域,专注于给排水领
域阀门的研发和创新,在细分领域市场积累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1)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81 项,参
与编制 5 项国家标准、17 项行业标准和 4 项团体标准,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和 CNAS 实验室认可。公司水力控制阀应用技术被认定为建设部科技成果推
广转化指南项目,弹性密封蝶阀和给排水用软密封闸阀等产品在 2017 年纳入水
利部全国节水产品推荐名录,超大口径静音式止回阀(技术)和多喷孔套筒阀锥
孔喷射对撞消能技术(技术)被列入《2021 年度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
导目录》,活塞阀分时调压智慧节水控制技术被列入水利部《国家成熟适用节
水技术推广目录(2021 年)》,多种产品被认定为节水产品,具有较高的研发
实力与技术创新水平。
    2)公司具有较高的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优良的生产工艺、严格稳定的质量管控和完
善的产品体系,在行业内已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在 2007 年 8 月公司
“KARON 及图”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全国建筑给水排水行业名
牌、全国给水排水行业名牌,产品成功应用于三峡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
立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东方明珠、北京地铁六号线、上海世博园、上海迪士
尼、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深圳福田污水处理厂、港珠澳大桥和北京大兴国际机
场等知名工程项目,具有较高的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3)公司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根据《2020 年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年鉴》,在我国整个阀门行业中,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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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司工业销售产值排名第八,利润总额排名第四。在我国给排水阀门细分行业
中,2020 年度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 3.78%,伟隆股份市场占有率为 1.28%,中核
科技(水务领域)市场占有率为 1.16%。公司在给排水阀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
地位和竞争优势,使得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
    4)公司具有较高议价能力,无论是通过商业谈判或招投标,均可实现较高
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客户家数分别为 1,918 个、2,042 个、1,935 个和 1,296
个,较为分散,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        16.91%        22.06%        32.02%
   江苏神通                       -        24.63%        20.82%        24.21%
   中核科技                       -        26.60%        39.01%        41.39%
   伟隆股份                       -        21.21%        21.04%        22.76%
 同行业平均值                     -        22.34%        25.73%        30.10%
     公司                16.05%            12.74%        11.63%        13.57%
   注:客户集中度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

    由于公司客户较为分散,单家客户平均销售金额较小,凭借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高,且公司产品市场定位及定价水平也普遍为下游
客户所接受,公司整体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通过招投标方式实现销售,占比分别为 24.70%、
27.49%、23.57%和 21.96%。公司通过商业谈判和招投标方式实现的产品销售毛
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商业谈判              43.45%            44.56%        46.14%        45.29%
    招投标               51.59%            43.65%        48.80%        44.42%
主营业务毛利率           45.24%            44.35%        46.87%        45.08%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在行业竞争中无论是
通过招投标或商业谈判,均可实现较高毛利率,公司整体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相对稳定,其变动主要受产品
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所在市场竞争程度、产品规格、型号以及执行器的影响,
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具有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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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关于发行人税收优惠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税收优惠申请材料和相关凭证,核
          查发行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金额
          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税收优惠影响数               634.88         936.46                378.75             142.01
             利润总额                 9,176.16       15,953.55           20,792.86         15,042.07
               占比                     6.92%           5.87%                1.82%              0.9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较小,优惠金额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94%、1.82%、5.87%和 6.92%,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较小。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的情况。

          (二十三)关于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核查
              保荐机构获取了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本期新增
          金额、本期收回金额、期末余额波动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其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了解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及未收回的原因,评
          估其可收回性;了解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后核销的原因,获取管理层做出
          核销决定的相关依据;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及是否存
          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31,845.80      64.12%   38,847.12     71.19%       34,570.85    68.35%   33,471.78         72.42%
 1-2 年        9,312.59      18.75%    6,814.43     12.49%        8,930.73    17.66%    5,955.80         12.89%
 2-3 年        3,184.76       6.41%    4,254.96      7.80%        3,226.68     6.38%    3,005.99          6.50%
 3-4 年        1,754.44       3.53%    1,954.75      3.58%        2,063.12     4.08%    1,411.53          3.05%
 4-5 年        1,357.76       2.73%    1,089.62      2.00%         403.99      0.80%      770.56          1.67%
5 年以上       2,213.81       4.46%    1,603.73      2.94%        1,381.60     2.73%    1,600.98          3.46%
 合计         49,669.16     100.00%   54,564.62    100.00%       50,576.98   100.00%   46,216.64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主要为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

                                                  3-1-4-8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比分别为 72.42%、68.35%、71.19%和 64.12%。
     (2)报告期各期末逾期款项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大部分合同约定了质
保金比例及付款期限,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按一般货款和质保金口径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信用期内                     逾期金额
 报告期末        项目                  信用期内                          逾期金额
                            余额                          占比                         占比
               一般货款   43,933.50       20,631.70       46.96%         23,301.80     53.04%
2021 年 6 月
               质保金      5,735.66        4,653.07        81.13%         1,082.59         18.87%
30 日
               合计       49,669.16       25,284.77        50.91%        24,384.39        49.09%
               一般货款   48,344.37       24,051.48        49.75%        24,292.89         50.25%
2020 年 12
               质保金      6,220.25        5,161.94        82.99%         1,058.31         17.01%
月 31 日
               合计       54,564.62       29,213.42        53.54%        25,351.20        46.46%
               一般货款   45,631.71       23,958.78        52.50%        21,672.93         47.50%
2019 年 12
               质保金      4,945.27        4,444.59        89.88%           500.68         10.12%
月 31 日
               合计       50,576.98       28,403.37        56.16%        22,173.61        43.84%
               一般货款   42,621.09       20,523.82        48.15%        22,097.27         51.85%
2018 年 12
               质保金      3,595.55        3,457.59        96.16%           137.95          3.84%
月 31 日
               合计       46,216.64       23,981.41        51.89%        22,235.22        48.11%
     ②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报告期末             逾期总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1 年 6 月 30 日          24,384.39        16,254.20       66.66%       8,130.19      33.3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5,351.20        15,902.10       62.73%       9,449.10      37.2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2,173.61        14,332.45       64.64%       7,841.15      35.3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235.22        14,777.56       66.46%       7,457.67      33.54%
     ③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            逾期总额           期后回款            未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2021 年 6 月 30 日         24,384.39              5,059.99            19,324.40        20.7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5,351.20          13,415.44               11,935.76        52.92%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2,173.61          15,728.22                6,445.39        70.9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235.22          17,217.93                5,017.29        77.44%
     ④报告期各期末,逾期一年以上的主要客户名称、逾期金额、期后回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3-1-4-8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太平洋水处理工
                   245.75          3.40       242.35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河南新汇建设工
                   216.71             -       216.71            -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15.85             -       215.85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经多次催收,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       167.97            -     是     收回可能性较
技发展有限公司
                                                                                 小
北京市自来水集
团来水亭物资有     152.01             -       152.01            -     否       正常经营
限公司
     合计          998.30          3.40       994.90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上海水业设计工
                   734.56      282.87         451.69     734.56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河南新汇建设工
                   237.39             -       237.39      20.68       否       正常经营
程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       231.37      15.52       是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太平洋水处理工
                   242.35       32.57         209.78            -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       167.97            -     否       正常经营
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613.64     315.44       1,298.20     770.7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信用情况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武汉市泉谊物资
                   362.14             -       362.14     362.14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       231.37      15.52       否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太平洋水处理工
                   289.98       72.78         217.19      80.20       是     失信被执行人
程有限公司
任丘市贵友商贸
                   206.06             -       206.06     182.06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       167.97            -     否       正常经营
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1,257.52      72.78       1,184.73     639.9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逾期总额    一年以内        一年      期后回       是否单     信用情况


                                          3-1-4-8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以上        款金额       项计提
         武汉市泉谊物资
                                  366.25          71.49         294.76      366.25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四川地源投资建
                                  231.37            0.48         230.9       15.52        否       失信被执行人
         设有限公司
         任丘市贵友商贸
                                  264.34          58.29         206.06      240.34        否         正常经营
         有限公司
         包头市艺林贸易
                                  200.83                -       200.83      200.83        否         正常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
                                  145.12            0.18        144.94      145.12        否         正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07.91        130.44       1,077.49      968.06
               (3)应收账款截止目前的期后回款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49,669.16       100.00%       54,564.62 100.00%           50,576.98    100.00%     46,216.64    100.00%
期后回款金额      14,200.76        28.59%       30,040.20       55.05%      40,230.35     79.54%     39,536.34    85.55%
其中:
银行转账回款      12,312.49        24.79%       25,029.59       45.87%      34,170.15     67.56%     33,671.13    72.85%
银行承兑汇票
                      1,888.28      3.80%        4,927.25        9.03%       5,898.92     11.66%      5,485.78     11.87%
回款
商业承兑汇票
                             -              -       83.36        0.15%         161.29      0.32%        379.42     0.82%
回款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对应期后收款金额比例相对较高,长账龄的货
         款未能实现全部收回。公司主要客户为工程承包商和最终客户,两者对发行人产
         品的需求主要取决于其项目建设或更新改造投资情况。由于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可
         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工期和验收推迟,同时因部分国企客户自身资金安排
         和审批流程较长,造成公司部分客户回款进度与合同约定存在一定的差异。
               (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太平洋水处理工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除已签
                                    252.91        247.91           98.02%
           程有限公司                                                         订三方协议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之


                                                            3-1-4-88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外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莱芜钢铁集团机
                                1.72         1.72       100.00%    该公司已注销
  械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金甘泉贸易                                                   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列入失信
                               94.00        94.00       100.00%
      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四川地源投资建                                                   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列入失信
                              215.85       215.85       100.00%
    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大连鑫汇恒通科
                              167.97       167.97       100.00%    经多次催收,收回可能性较小
  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732.45       727.45        99.3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除已签
  太平洋水处理工
                              252.91       247.91        98.02%    订三方协议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之
    程有限公司
                                                                   外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莱芜钢铁集团机
                                1.72         1.72       100.00%    该公司已注销
  械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金甘泉贸易                                                   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列入失信
                               94.00        94.00       100.00%
      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四川地源投资建                                                   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列入失信
                              231.37       231.37       100.00%
    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合计                  580.00       575.00        99.1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除已签
  太平洋水处理工
                              333.11       247.91        74.42%    订三方协议的预计可回收金额之
  程有限公司
                                                                   外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333.11       247.91        74.42%
          (5)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
 项目          纽威股份        纽威股份(境                                                    本公司
                                             纽威股份(境   江苏             中核     伟隆
             (境内公司        内公司外销
                                               外公司)     神通             科技     股份
             内销客户)           客户)
                 0.00%             0.00%         0.00%
             (6 个月内)      (6 个月内) (6 个月内)
1 年以内                                                   4.81%            5.00%    5.00%     5.00%
                 4.50%             3.00%         3.00%
             (7-12 个月)     (7-12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10.00%             15.00%         7.97%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30.00%           17.42%         20.00%     20.00%   30.00%    20.00%
 3-4 年           40.00%         50.00%           50.00%         30.00%     20.00%   50.00%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100.00%          50.00%     6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80.00%   100.00%   100.00%
  注: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可比公司 2020 年报披露数据。
          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坏

                                                3-1-4-8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账准备计提充分。
       (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已经核销坏账损失                                 4.07      210.67          313.82                   -
有明显证据表明将出现坏账金额                   152.45      327.09          247.91                   -
实际发生坏账金额合计                           156.51      537.76          561.73                   -
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7,509.86     7,145.73         6,215.73          5,793.56
实际坏账发生额占坏账准备比例                   2.08%       7.53%            9.04%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比例远低于公司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经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进行了前瞻性判断,已经计
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足以覆盖未来面临的坏账风险,且相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谨慎,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
为充分。

       2、本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本期变动情况                          2021 年 6
        类别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月 30 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575.00     152.45                 -         -              -       727.45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6,570.73     234.39             18.64      4.07              -      6,782.41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6,570.73     234.39           18.64     4.07                 -      6,782.41
      合计              7,145.73     386.84           18.64     4.07                 -      7,509.86
                     2019 年 12                     本期变动情况                          2020 年 12
        类别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月 31 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247.91     327.09                 -         -              -       575.00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5,967.82     868.77             55.19   210.67        -0.01         6,570.73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5,967.82      868.77          55.19 210.67            -0.01         6,570.73
      合计              6,215.73    1,195.87          55.19 210.67            -0.01         7,145.73
                     2019 年 1 月                   本期变动情况                          2019 年 12
        类别
                        1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月 31 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
                                -    247.91                 -         -              -       247.91
  损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5,793.56     488.07                 -   313.82          0.01        5,967.82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3-1-4-9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其中:账龄组合        5,793.56    488.07                -       313.82          0.01       5,967.82
      合计              5,793.56    735.98                -       313.82          0.01       6,215.73
     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8年                      本期变动情况                               2018年
     类别
                       1月1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变动      12月31日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            -                -            -             -              -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693.45     1,100.10                  -            -       0.02        5,793.56
    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4,693.45     1,100.10                  -            -       0.02        5,793.5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            -                -            -             -              -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693.45     1,100.10                  -            -       0.02        5,793.56
     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款项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     已计提坏账
                                    性质         期末余额
                                                              末余额的比例       准备金额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1,070.78           2.16%          53.54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
                                    货款             857.07                    1.73%           51.58
 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汇通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货款             752.76                    1.52%           37.64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
                                    货款             710.64                    1.43%           35.53
 限责任公司
 南京科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676.80                    1.36%           33.84
             合计                                  4,068.03                    8.19%          212.1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      已计提坏账
                                    性质         期末余额
                                                              末余额的比例        准备金额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1,344.14            2.46%          67.21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
                                    货款           1,063.80                    1.95%           53.19
 有限公司
 南京科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969.61                    1.78%           48.48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964.98                    1.77%           98.36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货款             740.81                    1.36%           43.20
             合计                                  5,083.34                    9.32%          310.44


                                        3-1-4-9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      已计提坏账
                                       性质     期末余额
                                                           末余额的比例        准备金额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1,217.91               2.41%          60.90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878.89               1.74%          57.52
武汉市东西湖自来水公司                 货款            749.31               1.48%          37.8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680.66               1.35%          68.07
南通华新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669.42               1.32%          33.47
              合计                                   4,196.20               8.30%         257.8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      已计提坏账
                                       性质     期末余额
                                                           末余额的比例        准备金额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313.66               2.84%          65.68
上海公路桥梁(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1,019.10               2.21%          50.96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797.48               1.73%          39.87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664.78               1.44%          33.2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632.50               1.37%         132.94
              合计                                   4,427.52               9.58%         322.69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资产规模比例相对较高,但应收账款整体结构合理、
完全不能回收风险较小,且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
账款规模对本公司的业绩和持续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02、1.95、1.93 和 0.86,较为稳
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次
   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纽威股份                     1.23                 2.44               2.03                2.20
   江苏神通                     1.33                 2.39               2.25                1.91
   中核科技                     0.85                 1.45               1.57                1.63
   伟隆股份                     2.89                 5.36               4.46                4.94
     平均                       1.58                 2.91               2.58                2.67
    本公司                      0.86                 1.93               1.95                2.0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介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因公司提
升收入规模进行普遍性的付款条件放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稳定,
营业收入逐步增长,预计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会出现较大变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主要逾期客户逾期主要系工程项目
延期或者部分客户延期付款导致,逾期账款的回收金额、方式披露真实、准确。

                                          3-1-4-9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发行人已对部分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欠
款对象的期后回款正常,发行人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发行人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充分;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
基本保持稳定,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介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
指标之间。

(二十四)关于发行人应收票据的核查
    保荐机构了解公司的票据管理制度,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对
财务部门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模式,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内公
司的票据备查簿;对期末应收票据执行监盘程序;检查报告期期后票据的承兑、
背书及贴现情况;检查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检查并测算报告期期末应收
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足等。经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类别
                        日                   日                     日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206.25             2,618.18               2,734.39               2,327.45
商业承兑汇票                83.36                 118.28                        -                         -
   合计                  2,289.61               2,736.46                 2,734.39             2,327.45
减:坏账准备                 8.34                  19.62                        -                         -
   合计                  2,281.28               2,716.84                 2,734.39             2,327.45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增
长而呈增长趋势。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               -           -               -                -
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289.61        100.00%         8.34           0.36%          2,281.28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2,206.25         96.36%              -               -        2,206.25
商业承兑票据组合                     83.36        3.64%         8.34         10.00%             75.03
          合计                  2,289.61        100.00%         8.34          0.36%           2,281.28




                                             3-1-4-9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                -          -               -                 -
         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736.46       100.00%        19.62          0.72%           2,716.84
         的应收票据
         其中: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2,618.18        95.68%              -               -        2,618.18
                商业承兑票据组合            118.28          4.32%        19.62          16.59%             98.66
                   合计                    2,736.46       100.00%        19.62          0.72%           2,716.84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发行人收取的商
         业承兑汇票较少,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对应的应收账
         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49,669.16   100.00%       54,564.62 100.00%           50,576.98    100.00%         46,216.64       100.00%
期后回款金额      14,200.76   28.59%        30,040.20      55.05%       40,230.35     79.54%         39,536.34       85.55%
其中:
银行转账回款      12,312.49   24.79%        25,029.59      45.87%       34,170.15     67.56%         33,671.13       72.85%
银行承兑汇票
                   1,888.28    3.80%         4,927.25       9.03%        5,898.92     11.66%          5,485.78        11.87%
回款
商业承兑汇票
                          -            -          83.36     0.15%          161.29       0.32%           379.42        0.82%
回款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存在以商业承兑汇票回款的
         情形,但整体金额较小。




                                                       3-1-4-9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明细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已背书未     已背书未到
报告        票据类型            期初                                其中:       其中: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到期终止     期未终止确
  期      (银行分 6+9)        金额                                  背书       到期承兑                                             余额      融资余额
                                                                                                         确认金额       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9)      1,105.00     3,681.98    4,570.89    4,070.89      500.00      216.10      2,809.25             -           -     216.10
2021
 年    银行承兑汇票(非 6+9)    616.46      3,389.38    3,933.48    3,913.48       20.00       72.36             -      2,133.89    2,206.25           -
 1-6       商业承兑汇票          118.28         83.36     118.28      100.00        18.28       83.36             -             -      83.36            -
 月
               合计             1,839.74     7,154.72    8,622.65    8,084.37      538.28      371.82     2,809.25       2,133.89    2,289.61     216.10
       银行承兑汇票(6+9)       208.42      6,108.38    5,211.80    4,411.80      800.00     1,105.00    1,820.06              -           -    1,105.00
2020   银行承兑汇票(非 6+9)    885.00      7,344.38    7,612.92    7,567.92       45.00      616.46             -      2,001.72    2,618.18           -
年度       商业承兑汇票                 -      761.29     643.01             -     643.01      118.28             -             -     118.28            -
               合计             1,093.42    14,214.05   13,467.73   11,979.72     1,488.01    1,839.74    1,820.06       2,001.72    2,736.46    1,105.00
       银行承兑汇票(6+9)       366.58      6,002.89    6,161.04    6,161.04            -     208.42     1,909.51              -           -     208.42
2019   银行承兑汇票(非 6+9)    496.99      6,087.82    5,699.81    5,189.81      510.00      885.00             -      1,849.39    2,734.39           -
年度       商业承兑汇票                 -      307.94     307.94             -     307.94            -            -             -           -           -
               合计              863.57     12,398.65   12,168.80   11,350.85      817.94     1,093.42    1,909.51       1,849.39    2,734.39     208.42
       银行承兑汇票(6+9)       202.82      4,098.54    3,934.78    3,912.78       22.00      366.58     1,328.03              -     366.58            -
2018   银行承兑汇票(非 6+9)       12.80    5,001.56    4,517.37    4,488.18       29.19      496.99             -      1,463.88    1,960.87           -
年度       商业承兑汇票                 -      309.08     309.08             -     309.08            -            -             -           -           -
               合计              215.62      9,409.19    8,761.24    8,400.97      360.27      863.57     1,328.03       1,463.88    2,327.45           -
 注:新金融准则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在背书及贴现时判断该金融资产上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终止确认该类应收票据;对信
 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判断不满足在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的条件,故继续确认
 该类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对应的信用等级判定如下:15 家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包括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简称 6+9),其中:6


                                                                     3-1-4-9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
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其他银行信用等级一般。




                                                               3-1-4-9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的处理具体原则是: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 6+9 银行承兑汇
票根据实际的管理情况计入应收款项融资,6+9 之外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在应收票据核算。已经背书尚未到期 6+9 之外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
票,不终止确认仍在应收票据披露,于到期日终止确认;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已全部兑付,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应收票据余额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科目           期末余额      期后兑付       期后未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2,206.25       1,268.64           937.6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83.36              -            83.36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             216.10              -           216.10
            总计                      2,505.71       1,268.64          1,237.07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余额期后兑付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类型            科目           期末余额      期后兑付       期后未兑付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2,618.18       2,491.72           126.46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             118.28         118.28                  -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           1,105.00       1,105.00                  -
            总计                      3,841.46       3,715.00           126.4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公司未发生应收票据无法贴现、
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以商业承兑汇
票回款金额较小,不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不存在应收票据无法贴现、
承兑或无法到期收回而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发行人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符合终
止确认的相关要求,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的规定。

(二十五)关于发行人存货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取得会
计师的审计报告,对发行人存货进行监盘,核查发行人存货余额变动的原因;复
核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

                                      3-1-4-9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经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174.87     507.95       5,666.93       6,634.20      548.08       6,086.12
周转材料             71.70        0.30         71.40          51.56        2.61          48.95
自制半成品        5,094.99     557.10       4,537.88       4,835.55      598.10       4,237.45
在产品            2,427.16           -      2,427.16       2,302.47           -       2,302.47
库存商品          8,690.17     777.87       7,912.31       6,305.40      822.28       5,483.13
发出商品         10,508.08     101.52      10,406.57       8,373.31       95.64       8,277.66
委托加工材料        980.50           -       980.50           951.42           -          951.42
合同履约成本        286.86           -       286.86           305.89           -          305.89
    合计         34,234.33    1,944.73    32,289.60        29,759.78    2,066.71       27,693.0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333.53      556.58     4,776.95         5,889.59    1,079.31        4,810.28
周转材料             64.67        3.10        61.56            63.14        4.05           59.10
自制半成品        3,863.87      530.17     3,333.70         4,564.42      700.34        3,864.09
在产品            2,388.04           -     2,388.04         1,890.17           -        1,890.17
库存商品          6,623.26      940.01     5,683.25         7,575.66      944.13        6,631.53
发出商品          9,619.36      118.54     9,500.82         9,980.41       82.40        9,898.01
委托加工材料        515.99           -       515.99           420.09           -          420.09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合计         28,408.73    2,148.40    26,260.33        30,383.48    2,810.22       27,573.26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
   账面余额分别为 30,383.48 万元、28,408.73 万元、29,759.78 万元和 34,234.33 万
   元,金额较为稳定。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定制化的特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
   产定购”的经营模式,根据项目方案制定物料清单,利用自产或采购的物料组装、
   生产产品。公司部分产品在运送到客户项目现场后,需要进行后续的安装、调试、
   试运行和验收等环节,从而形成发出商品。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1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6 月 30 日
   原材料           548.08       41.11            -           -    81.24            -       507.95
   周转材料            2.61            -          -     0.57        1.74            -         0.30


                                           3-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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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半成品       598.10       6.45            -           -        47.45           -           557.10
 库存商品         822.28      55.54            -           -        99.95           -           777.87
 发出商品           95.64      6.29            -           -         0.42           -           101.52
    合计         2,066.71    109.40            -     0.57          230.80           -          1,944.73
                2019 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556.58     179.58             -          -       188.08           -           548.08
 周转材料            3.10      2.46             -          -         2.95           -             2.61
 自制半成品       530.17     207.61             -          -       139.68           -           598.10
 库存商品         940.01     213.64             -          -       331.37           -           822.28
 发出商品          118.54      0.84             -    2.37           21.36           -            95.64
    合计         2,148.40    604.13            -     2.37          683.45           -          2,066.71
                2018 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079.31     75.15             -          -       597.87           -           556.58
 周转材料            4.05      0.23             -          -         1.17           -             3.10
 自制半成品       700.34      63.59             -          -       233.75           -           530.17
 库存商品         944.13     287.39             -          -       291.51           -           940.01
 发出商品           82.40    105.81             -          -        69.67           -           118.54
    合计         2,810.22    532.16            -           -      1,193.98          -          2,148.40
                2017 年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764.26     399.98             -          -        84.93           -          1,079.31
 周转材料            3.76      0.99             -          -         0.70           -             4.05
 自制半成品       629.01     204.96             -          -       133.64           -           700.34
 库存商品         586.32     522.13             -          -       164.32           -           944.13
 发出商品            0.23     82.40             -          -         0.23           -            82.40
    合计         1,983.59   1,210.46           -           -       383.83       -              2,810.22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计提相
 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类别的库龄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 年以上
    项目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6,174.87    4,906.42    79.46%      1,268.45        20.54%      507.95            8.23%
周转材料           71.70       70.56    98.42%             1.13      1.58%              0.30      0.42%
自制半成品      5,094.99    3,938.06    77.29%      1,156.92        22.71%      557.10           10.93%


                                        3-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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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          2,427.16    2,427.16 100.00%                -          -                     -
库存商品        8,690.17    7,108.99    81.80%     1,581.18     18.20%        777.87   8.95%
发出商品       10,508.08    9,359.08    89.07%     1,149.00     10.93%        101.52   0.97%
委托加工材料      980.50     980.50 100.00%                 -          -                     -
合同履约成本      286.86     253.43     88.35%       33.43      11.65%                       -
    合计       34,234.33   29,044.22    84.84%     5,190.12     15.16%      1,944.73   5.6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 年以上
    项目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6,634.20    5,482.65    82.64%     1,151.54     17.36%        548.08   8.26%
周转材料           51.56      50.11     97.19%           1.45    2.81%          2.61   5.06%
自制半成品      4,835.55    3,737.93    77.30%     1,097.61     22.70%        598.10   12.37%
在产品          2,302.47    2,302.47 100.00%                -          -           -         -
库存商品        6,305.40    4,438.81    70.40%     1,866.60     29.60%        822.28   13.04%
发出商品        8,373.31    7,069.75    84.43%     1,303.56     15.57%         95.64   1.14%
委托加工材料      951.42     951.42 100.00%                 -          -           -         -
合同履约成本      305.89     271.39     88.72%       34.50      11.28%             -         -
    合计       29,759.78   24,304.53    81.67%     5,455.25     18.33%      2,066.71   6.9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 年以上
    项目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5,333.53    4,060.63    76.13%     1,272.90     23.87%        556.58   10.44%
周转材料           64.67      58.52     90.49%           6.15    9.51%          3.10   4.79%
自制半成品      3,863.87    2,817.94    72.93%     1,045.93     27.07%        530.17   13.72%
在产品          2,388.04    2,388.04 100.00%                -          -           -   0.00%
库存商品        6,623.26    4,816.64    72.72%     1,806.63     27.28%        940.01   14.19%
发出商品        9,619.36    7,568.74    78.68%     2,050.61     21.32%        118.54   1.23%
委托加工材料      515.99     515.99 100.00%                 -          -           -   0.00%
    合计       28,408.73   22,226.52    78.24%     6,182.22     21.76%      2,148.40   7.5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库龄 1 年以内          库龄 1 年以上
    项目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5,889.59    4,111.94    69.82%     1,777.65     30.18%      1,079.31   18.33%
周转材料           63.14      56.51     89.50%           6.63   10.50%          4.05   6.41%
自制半成品      4,564.42    3,517.76    77.07%     1,046.66     22.93%        700.34   15.34%
在产品          1,890.17    1,890.17 100.00%                -          -           -   0.00%
库存商品        7,575.66    5,642.37    74.48%     1,933.29     25.52%        944.13   12.46%
发出商品        9,980.41    6,735.19    67.48%     3,245.22     32.52%         82.40   0.83%
委托加工材料      420.09     420.09 100.00%                 -          -           -   0.00%


                                       3-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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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0,383.48   22,374.02   73.64%      8,009.45   26.36%   2,810.22   9.2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库龄一年以上金额分别为 1,777.65 万元、
1,272.90 万元、1,151.54 万元和 1,268.45 万元,占原材料总额比例分别为 30.18%、
23.87%、17.36%和 20.54%,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占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原材料库龄在一年以上的主要是执行器和铸件,随着公司存货管理水平的提高,
铸件和执行器等周转效率提升引起。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库龄一年以上金额分别为 1,933.29 万元、
1,806.63 万元、1,866.60 万元和 1,581.18 万元,占库存商品总额比例分别为 25.52%、
27.28%、29.60%和 18.20%。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安排生产,此外,
公司也会根据销售预测情况及维持一定的安全库存进行生产,因此会出现库存商
品库龄超过 1 年的情况。
    (3)公司存货跌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依据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如下:
    ①发出商品以该存货的订单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存在无法收回款项风险的发出商品单独计提了跌价准备;
    ②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中库龄两年以上且收发量小于 10%的部分按照
报废的变现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其他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
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③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
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
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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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29,044.22     84.84%     24,304.53      81.67%     22,226.52       78.24%      22,374.02      73.64%
    1-2 年          2,716.51      7.94%      2,927.11       9.84%      2,834.13         9.98%      4,246.86      13.98%
    2 年以上        2,473.61      7.23%      2,528.15       8.50%      3,348.09        11.79%      3,762.60      12.38%
         合计      34,234.33   100.00%      29,759.78     100.00%     28,408.73      100.00%      30,38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长账龄部分呈现下降趋势,系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在
          2019 年对库龄较长的存货,对该部分存货予以利用或报废处理,导致长库龄存
          货呈现下降趋势。
                  ②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项目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纽威股份                     5.64%                   5.93%                       5.81%                  6.20%
                江苏神通                     5.11%                   5.64%                       5.83%                  2.76%
存货跌
价准备          中核科技                     9.31%                   12.03%                   15.04%                    13.19%
计提比          伟隆股份                     1.40%                   1.52%                       1.89%                  1.54%
  例
                平均值                      5.36%                    6.28%                       7.14%                  5.92%
                发行人                      5.68%                    6.94%                       7.56%                  9.25%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比例与同行业平均值差异
          不大;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比例高于同行业,主要因为
          公司库龄两年以上的存货金额较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大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处于合理区间,存货计提情况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谨
          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及相关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10,508.08              8,373.31               9,619.36            9,980.41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3,227.20             5,238.13               9,347.64             9,796.49
          日期后结转成本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7,280.88             3,135.17                271.72                 183.92
          日尚未结转余额
                  公司发出商品结转周期因合同约定条件不同而结转周期不同。对于普通商品
          买卖合同,公司仅需根据合同约定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交付地点,经合同约定


                                                         3-1-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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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签收人签收,完成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该类合同产品形成发出商品的
仅在于商品发货后的运输阶段,运输周期一般在一周以内,该类合同形成的发出
商品金额相对较小,且于期后一周内即可结转成本。
       对于合同中约定有安装指导、参与调试、参与联合运行等义务的商品销售合
同,产品送达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由有权签字人签收,产品签收后至合同约定的相
关服务完成并确认收入的周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个别合同需要 2 年才能确认收
入,由此导致报告期末存在大额发出商品。
       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确认收入尚需履   未确认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行的后续程序       原因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1        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            1,361.45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2        驻马店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871.32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3                                            786.46
                    局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4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443.23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5                                            368.63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合计                        3,831.0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确认收入尚需履   未确认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行的后续程序       原因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1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8.57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2        驻马店中州水务有限公司              620.17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江西省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3                                            497.78
              共青城分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4        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              460.46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5                                            344.76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合计                        2,931.7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确认收入尚需履   未确认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行的后续程序       原因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1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04.51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2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            828.64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3-1-4-10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限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建筑工程有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3                                           484.02
        限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4                                           432.55
        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5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4.54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合计                       3,254.2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确认收入尚需履   未确认收入的
序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行的后续程序       原因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           681.31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2                                           596.39
        程有限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禹通市政工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3                                           435.23
        程有限公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4      上海水业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22.08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                       完成合同约定的   未取得服务完
 5                                           288.04
        司                                                   相关服务       成确认书
                 合计                       2,323.0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与发行人业务模式、存货管理
政策及经营风险控制情况相匹配,分类构成情况合理,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分类构
成情况基本保持稳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合理,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报告期末存在大额发出商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十六)关于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生产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类型、生产模
式、生产工艺及流程等,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资产清单、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原值和营业收入数据;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和财务报告,并获
取营业收入和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等相关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经营规模相匹配,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产能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标准不
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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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二十七)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
    保荐机构取得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及环评批复,核查了发行人产能、产量、销
量等情况,结合发行人资金需求、资金投向等情况分析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合理
性和可行性,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查阅了
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核查其是否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查阅
了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了解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
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规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不会改变发行人生产、经
营模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都将增加,公司资产
负债结构亦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
可行性,未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建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及其他法规的规定。

(二十八)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合同
的核查
    保荐机构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签订情况,确定了对发行人具有重要影响
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认定标准,相关合同情况已在招股书披露。保荐机构
查阅了发行人重大合同有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合同文本;审查了合
同主要条款;查阅了发行人业务管理制度,了解了发行人业务审批权限;查阅了
相关合同的款项收付凭证、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等资料;对合同签订方进行了
走访或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
履行的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
力待定的情形;均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未发生也不存在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

六、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的情况

(一)对审计机构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审计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的主要工作底稿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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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客户、银行的询证函,评估了发行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验证了财务
数据及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申报财务
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等各项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
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二)对律师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核对了法律意见书、律
师工作报告及产权鉴证意见与招股说明书的一致性。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三)对资产评估机构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资产评估机构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对了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和主要评估参数。
    经核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四)对历次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专项说明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自公司设立以来各验资机构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核对了
银行进账凭证。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与本保荐机构的判断无重大差异。

七、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责任主体承诺和说明事项及约束措施进行了核查,核查手段包括核查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决议、获取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和声明文件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就招股说明书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份锁定、股价稳定预案、减持意向等事
项作出了公开承诺,就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能履行提出了约束措施。相关责任主
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内容合法、有效。

八、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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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承诺进行了核查。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的测算记录、《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及相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文件、发行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可能出
现每股收益下降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发行人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了相关承诺;发行人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披露与重大
事项提示。综上,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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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
章页)


项目组成员:
               王海涛         董征明       王新洛          郑梦晗        谭智超


项目协办人:
                      李童


保荐代表人:
                     苏海清                     何君光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何君光


内核负责人:
                     杨和雄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承军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王承军


董事长:
                  吴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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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IPO-适用于创业板)
 发行人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苏海清                            何君光
 项目负责人     苏海清
 业务部门       投资银行业务六部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
           发行人生产经营
                             1、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工商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和相关审
           和本次募集资金
     1                       批文件;
           项目符合国家产
                             2、获取并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业政策情况
                             核查结果: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情况。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
           用的专利          簿副本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2                       1、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2、获取并整理发行人境内专利证书;在主管部门网站对发
           备注
                             行人境内专利情况进行查询。
                             核查结果:发行人拥有的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为其独立合
                             法拥有,目前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维持”。
           发行人拥有或使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用的商标          关证明文件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并取得相关证明文
     3
                             件;
           备注              2、获取并整理发行人境内商标证书;在主管部门对发行人
                             境内商标情况进行查询。
                             核查结果: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为其自身独立合法拥
                             有。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的计算机软件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4     著作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发行人拥有或使
           用的集成电路布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5     图设计专有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或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发行人拥有的采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矿权和探矿权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6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采矿权、探矿权
           发行人拥有的特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7
           许经营权          书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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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发行人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发行人拥有与生
          产经营相关资质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如生产许可证、
                             证书或证明文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
    8                        核查过程:
                             1、走访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主管部门,了解发行人报
                             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备注               2、获取了上述部门开具的发行人守法证明文件;
                             3、获取并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工商资料,核查相关政
                             府部门的审批情况。
                             核查结果: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发行人曾发行内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部职工股情况
    9     核查情况           是□                      否 
                             核查过程: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当面访谈。
          备注
                             核查结果:发行人未曾发行内部职工股。
          发行人曾存在工
          会、信托、委托持
          股情况,目前存在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一致行动关系的
   10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不适用,发行人未存在工会、信托、委托持股、一致行动
          备注
                             的情况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
          发行人资产完整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
          性
                             的情形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获取并核查关联租赁合同、与关联租赁相关的发票和房
   11                        产证等;
                             2、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关联租赁的支付银行流水;
          备注               3、网络查询相同位置房屋的租赁价格,对比关联租赁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
                             核查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租赁关联方房产用于分
                             公司办公场所的情形,但整体金额较小且呈下降趋势,关
                             联租赁价格合理。
          发行人披露的关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
          联方               人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2
                             1、获取发行人成立以来的工商资料,了解其股权变动情况;
          备注               2、获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尽职调查表;
                             3、取得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和公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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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并核查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通过公开网络查询了解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
                            5、获取主要关联人的银行流水并进行核查;
                            6、对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实施现场访谈,确定其
                            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网络公
                            开信息核查发行人主要境内供应商和主要境内客户的工商
                            资料,核查发行人主要境内供应商和主要境内客户的股东
                            情况、董监高情况等,确定其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关联方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核查结果: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真实完整。
          发行人报告期关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
          联交易            价公允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并进行核
                            查;
                            2、对台湾明冠、西部瀚乔实施视频访谈;
                            3、对发行人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
                            交易的背景和定价的公允性等;
                            4、获取发行人所有银行账户的银行水单,并抽样进行核查,
                            确认交易方,核查是否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资金往来,
                            获取主要关联方的银行水单并进行核查;
                            5、获取主要关联方的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核查其财务
                            状况,判断其与发行人可能的交易情况;
   13                       6、获取并核查关联租赁合同、与关联租赁相关的发票和房
                            产证等,获取并核查发行人关联租赁的银行支付流水,通
          备注
                            过网络查询相同位置房屋的租赁价格,对比关联租赁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
                            7、对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非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
                            格,选取报告期内相同品名和规格的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
                            比较;
                            8、对比向关联方采购与非关联方采购相同产品的采购价
                            格,合理分析价格差异的原因;
                            9、获取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并规
                            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核查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真实,对其
                            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产品、采购服
                            务,自关联方租赁房屋、无偿授权使用商标、资金拆借、
                            取得担保等,定价公允。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
          发行人是否存在
                            获取了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工商资料,了解了发行人主要
          关联交易非关联
   14                       关联方的变动情况,获取发行人为解决同业竞争而实施的
          化、关联方转让或
                            资产重组的相关资料。
          注销的情形
                            核查结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转让或注销的情形,
                            但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
   15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应商、经销商


                                    3-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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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实施现场访谈,了解其与发行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2、对发行人主要境内供应商,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核查其工
          备注             商资料,确定主要境内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获取发行人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尽职调查表,
                           了解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并与发行人采购清单进行比对。
                           核查结论:除台湾明冠、西部瀚乔和鼎捷软件外,发行人
                           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并一期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是否存在新增客
          户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6                      1、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实施现场访谈,了解报告期
                           内主要客户和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2、对发行人交易金额前 70%的客户以函证的方式进行核
          备注
                           查,以确认报告期内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上述核查程
                           序已覆盖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的新增客户。
                           核查结果:发行人与新增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双方交易
                           真实。
          发行人的重要合
                           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同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7                      1、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
                           解发行人与其合同签订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
          备注
                           2、获取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合同,了解合同条
                           款并访谈业务人员确定是否履约正常。
                           核查结果:主要合同方与发行人交易真实公允。
          发行人的会计政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
          策和会计估计     查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与会计师和发行人财务人员沟通,查阅发行人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等相关资料;
   18                      核查结果:报告期内,除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备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金融工具准则》、《新
                           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而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发行人无其他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是否走访重    是否核查主   是否核查发
                                                                   是否核查报
                           要客户、主要 要产品销售    行人前五名
          发行人的销售收                                           告期内综合
   19                      新增客户、销 价格与市场    客户及其他
          入                                                       毛利率波动
                           售金额变化    价格对比情   主要客户与
                                                                   的原因
                           较大客户,核 况            发行人及其


                                   3-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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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发行人对                 股东、实际控
                           客户所销售                 制人、董事、
                           的金额、数量               监事、高管和
                           的真实性                   其他核心人
                                                      员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实施现场访谈,了解报告期
                           内主要客户和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合同履约情况、产品定
                           价是否公允等;
                           2、对发行人交易金额前 70%的客户以函证的方式进行核
                           查,以确认报告期内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通过网络查询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核查发行人
                           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管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备注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明细表,对比分析发行人主
                           要产品价格的变动情况、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原
                           因;
                           5、对比发行人毛利率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差异原因。
                           核查结果:发行人与主要客户、新增客户的交易金额准确,
                           交易背景合理;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产品销售价格合理,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变动合
                           理。
                                                               是否核查发行人
                                                               前五大及其他主
                                                               要供应商或外协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否核查重要原   方与发行人及其
                           应商或外协方,核
          发行人的销售成                      材料采购价格与   股东、实际控制人
                           查公司当期采购
          本                                  市场价格对比情   、董事、监事、高
                           金额和采购量的
                                              况               级管理人员和其
                           完整性和真实性
                                                               他核心人员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20                      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实施现场访谈,了解报告
                           期内主要供应商和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关
                           联关系等;
                           2、对发行人交易金额前 80%的供应商以函证的方式进行核
                           查,以确认报告期内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备注
                           3、通过网络查询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核查发行
                           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获取发行人采购明细表,汇总并核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
                           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其价格变动原因;
                           5、通过网络查询铸造生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与发行人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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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采购单价的变动趋势进行对比。
                           核查结果:发行人与重要供应商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内
                           容真实、完整;发行人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发行人
                           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期间费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
          用               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获得期间费用明细表,逐项分析各明细科目金额变动的
                           合理性,主要项目存在异常变动的,对变动原因进行详细
                           分析;
   21
                           2、会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
          备注             试;
                           3、针对部分费用,获取相关的合同,查验其金额的准确性;
                           4、针对业务招待费,执行细节测试,检查 1 万元以上的业
                           务招待费报销凭证,检查发票等原始凭证,确认无异常。
                           核查结果:发行人期间费用完整、合理,不存在异常的费
                           用项目。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发行人货币资金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等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核查过程:
                           1、取得发行人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明细表;
   22                      2、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存款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发行
                           人银行存款明细账,并对报告期内主要借款银行进行现场
                           走访,取得了访谈记录;
          备注
                           3、查阅会计师银行函证资料;
                           4、抽查了发行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往来,核查大额货币资
                           金流出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核查结果:银行存款账户真实,货币资金流入流出有真实
                           的业务背景。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发行人应收账款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的一致性
                           计划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核查过程:
                           1、比较了各年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查阅了申报会计师
   23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函证的资料;
                           2、抽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凭证,核查回款资金
          备注             汇款方与客户的一致性;
                           3、取得了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订单;
                           4、核查了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核查结果:发行人大额应收款真实存在,客户回款正常,
                           报告期第三方回款占比较低,第三方回款真实事由合理。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
   24     发行人的存货
                           抽盘大额存货


                                   3-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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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查阅了报告期各年末存货明细表,取得了会计
                           师存货盘点底稿,并进行了复核;
                           2、取得发行人存货管理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存货管理 ERP
          备注             运行规则,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并对关键控制点进
                           行执行有效性测试,对关键控制点做穿行测试;
                           3、保荐机构按照盘点计划,对发行人存货执行存货核查程
                           序,并形成盘点记录。
                           核查结果:发行人存货真实存在,无重大异常现象。
          发行人固定资产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
          情况             产的真实性
          核查情况         是                        否 □
   25
                           核查过程:实地观察了发行人的厂房及设备,取得了固定
          备注             资产盘点总结,核查了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相关凭证。
                           核查结果:发行人固定资产真实。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发行人银行借款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情况             行,核查借款情况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期借款及原因
   26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核查过程:对发行人主要开户行进行现场访谈,编写了报
          备注             告期内银行借款明细表。
                           核查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情况真实,信用良好。
          发行人应付票据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情况
   27
          核查情况          是 □                     否
          备注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应付票据的情况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
          发行人的环保情
                            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
          况
                            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取得与公司生产相关的环保批文及募投项目环评批复;
                            2、实地走访发行人生产所在地整体环境状况,走访发行人
                            主要生产企业周边居民、企业;
   28                       3、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及环保设施
                            的运转情况;
          备注              4、走访发行人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了解发行人生产过程中
                            的环保守法情况;
                            5、获取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针对江苏融通开具的环保守
                            法证明。
                            核查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生
                            活污水,能够妥善处理,没有环保违法或受到环境行政处
                            罚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
          东、实际控制人违
   29                       关部门进行核查
          法违规事项
          核查情况          是                        否 □


                                   3-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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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过程:
                             1、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等有关部门,了解发行人
                             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获取了上述政府部门开具的发行人守法证明文件;
                             3、在上述政府部门网站进行查询,确认发行人是否存在未
                             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
          备注
                             4、检查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明细,确定是否存在其他未披
                             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行政处罚金额是否准确;
                             5、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获取相关的处罚文件、
                             罚款支付凭证和整改情况等。
                             核查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
                             涉及上述部门的任何违法违规事项。
          发行人董事、监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
          事、高管任职资格
                             互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
                             人情况调查表及承诺函,了解其是否曾经出现依法不应该
   30                        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保荐机构登陆证监会官网、上海交易所官网、深圳交易
          备注               所官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等进行查询。
                             核查结果:发行人董监高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相
                             关条款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遭受行政处罚、交
                             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管遭受行政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
          处罚、交易所公开
                             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谴责、被立案侦查
          或调查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与发行人董监高进行当面访谈,获取关于其任职资格的
                             访谈提纲;
   31                        2、通过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进行搜索,核查发行人董监
                             高是否遭受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
                             查情况;
          备注               3、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无违法证明文件。
                             核查结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遭
                             受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
          发行人税收缴纳
                             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32
          核查情况           是                        否 □
          备注               核查过程:


                                     3-1-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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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发行人主要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了走访,核查发行人
                            纳税合法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申报表及纳税凭
                            证;
                            3、获取了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的书面守法证明文件。
                            核查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能够依法申报纳税,无重大税
                            务违规情况发生。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
          发行人披露的行
                            市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
          业或市场信息
                            的实际相符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33                       1、通过上市公司年报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
                            2、通过行业协会出具的统计年鉴等资料,了解阀门行业整
          备注              体行业情况、行业排名等信息;
                            3、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宏观经济情况等数据。
                            核查结果:招股书引用的行业或市场信息相关数据符合发
                            行人实际情况,具有准确和客观性。
          发行人在申报及    是否核查第三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及权威性、引用数据的
          审核过程中提交    必要性及完整性、与其他披露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说明
          的文件涉及的第    第三方数据是否已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以及发
          三方数据          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通过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公司网站或其他主要公开披露网
                            站获取并核查了同行业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数据
   34
                            等;
                            2、获取并核对了国家统计局和行业协会出具的相关报告;
          备注              3、获取并核对了 Marketsand Markets 和 Research And
                            Markets 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报告。
                            核查结果:发行人引用的上述数据均为公开数据,不属于
                            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发行人未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
                            帮助,不属于定制或付费报告,不属于一般性网络文章或
                            非公开资料
          发行人涉及的诉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讼、仲裁          法院、仲裁机构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走访发行人所在地法院和仲裁机构,并取得相关证明文
   35                       件;
                            2、在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发行人
          备注
                            的涉诉情况。
                            核查结果: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
                            项。
          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
   36
          高管、其他核心人 裁机构
          员涉及诉讼、仲裁


                                   3-1-4-11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情况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走访了相关法院和仲裁机构,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进
                           行询问;
                           2、通过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进行搜索,核查董监高及核
                           心技术人员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
          备注
                           3、取得发行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诉讼事项承
                           诺;
                           4、取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和核心技术
                           人员的无违法证明文件。
                           核查结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
                           核心人员未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案件。
          发行人技术纠纷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
          情况             查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
                           技术纠纷事宜;
   37
                           2、通过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发行
          备注             人的涉诉情况;
                           3、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诉讼及仲裁相关资料,核查
                           发行人是否涉及技术纠纷。
                           核查结果:发行人拥有的技术为自身独立合法拥有,不存
                           在任何技术纠纷情形。
          发行人与保荐机
          构及有关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董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
          事、监事、高管、
                           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相关人员是否存
          在股权或权益关
   38     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获取相关各方针对是否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情况所出具的
          备注             承诺函。
                           核查结果: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人员不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
          发行人的对外担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保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39                      1、取得发行人的信用信息报告,将其中列示的对外担保情
                           况与发行人提供资料进行比对;
          备注
                           2、亲函发行人主要境内业务银行,询问发行人对外担保情
                           况。
                           核查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事项。
          发行人律师、会计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
   40
          师出具的专业意   对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3-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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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对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及
                            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专业意
          备注
                            见以及签名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无重大异常。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
                            1、查询发行人工商资料、访谈公司高管,了解发行人境外
                            经营情况和拥有的境外资产情况;
          发行人从事境外
                            2、发行人在萨摩亚和香港设有子公司,获取相关公司的股
   41     经营或拥有境外
                            东名册、董事名册、公司执照和章程等资料,了解境外公
          资产情况
                            司运营情况和历史沿革情况;
                            3、获取境外子公司的银行流水,了解其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结果:香港冠龙经营情况正常;Karon Trading 作为境
                            外销售公司存在,整体经营规模较小,且已注销。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
                            1、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股权架构形成
                            的原因和实际控制人设立公司的历史背景,同时了解到发
                            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或居民的情形对公
          发行人控股股东、
                            司实际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
   42     实际控制人为境
                            定;
          外企业或居民
                            2、获取境外法律意见书,了解发行人境外股东的合法合规
                            性。
                            核查结果: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或居
                            民的情形对公司实际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
                            核查情况
                            核查过程:
          发行人是否存在
                            1、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
          与其控股股东、实
                            尽职调查表,确定主要关联关系;
          际控制人或董事、
   43                       2、获取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工商资料、章程等,了解其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
                            权结构及历史沿革;通过网络查询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及实
          员共同投资的行
                            际控制人、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兼职信息。
          为
                            核查结果:发行人不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的行为。
          发行人申请文件
          中提到的三峡工    是否核查发行人产品应用于上述项目的客观依据及其真实
          程等知名工程项    性
          目
          核查情况          是                         否 □
   44
                            核查过程:
                            项目组取得了包括产品合同、现场照片、用户意见反馈表
          备注              等书面资料,具有客观依据。
                            核查结果:发行人申请文件中提到的三峡工程等知名工程
                            项目真实。
   二     本项目其他需重点核查事项
          发行人的同业竞 是否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情况,
   45
          争情况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结论是否谨慎


                                   3-1-4-11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核查情况         是                        否 □
                           核查过程:
                           1、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填写并签署的尽职调查表,了解
                           其对外投资情况和兼职情况,并通过网络查询的方式确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的完整性;
                           2、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资料、营
                           业执照、商务登记证、章程等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并
                           对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经
                           营情况;
                           3、获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整套工商资料,获取并核查与
                           发行人收购江苏融通、冠龙自控和 Karon Trading 相关的董
                           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
          备注             4、获取并核查解散 Hartman International 的相关资料,获
                           取并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转让西部瀚乔股权的相关资
                           料;
                           5、对台湾明冠实施视频访谈,核查其主要经营场所,了解
                           其主要销售方式以及和发行人的合作模式;
                           6、获取台湾明冠固定资产列表,确定其主要设备的用途,
                           以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获取台湾明冠客户供应商明
                           细表,并与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明细表进行比对核查;
                           7、获取台湾明冠的审计报告、台湾法律意见书等资料;获
                           取台湾明冠的银行流水,并抽样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     其他事项

   4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无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查。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的,
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并将
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要求
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款卡
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以下无正文)




                                     3-1-4-120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
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
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3-1-4-12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
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
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
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违
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3-1-4-122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之签署页)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王承军


                                   职务: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