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80 元(含税)
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截至本公告日的公司总股
本 167,674,290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测 算 , 2021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预 计
63,716,230.20 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及发
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