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1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州
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德
石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
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92,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949,828.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619,897.5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51,329,930.4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04 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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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井下智能钻井工具一体化制造及服务项目 20,000.00 20,000.00
2 高端井口装置制造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40,000.00 4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等进
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
款项。本次募集资金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量按照前述项目资金需求的轻重缓
急投入,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
募资金将用于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21.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井下智能钻井工具一体化
20,000.00
制造及服务项目
高端井口装置制造项目 5,000.00 1,821.62 1,821.6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合 计 40,000.00 1,821.62 1,821.62
(二)发行费用预先投入情况
截止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 3,661.99 万
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88.84 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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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821.62 万元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 288.84 万元的自筹资金。
四、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821.62 万元以及预先已
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88.84 万元,共计 2,110.46 万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
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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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 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德石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与截止 2022 年 3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德石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报告,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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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德石股份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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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付玉龙 梁立群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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