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德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2-04-15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
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公
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 我们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
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公
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
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定价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企业
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环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
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
缺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在认真审核
相关资料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综合了地区、
行业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薪酬水平,兼顾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考核激励制度的制定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履历等资料,并充分了解其
任职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于剑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于剑
先生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聘任于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忠廷                   谢光义                   柳喜军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