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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天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5.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0.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91.8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037.8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53.96 万元。
    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70 号)。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922.49                17,922.49
  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升级项目                  17,225.25              17,225.25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318.33              10,318.3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565.52               4,565.52

                合计                          50,031.59              50,031.5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53.96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522.37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人民币 7,683,799.17 元(不含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
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50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具
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发行费用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49,526,653.58            943,396.23       943,396.23
审计验资费               11,295,283.02          4,495,282.99     4,495,282.99
律师费                    4,811,320.75          1,981,132.07     1,981,132.07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
                          4,745,119.95            263,987.88       263,987.88
用
         合计            70,378,377.30          7,683,799.17     7,683,799.17


    3、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4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6%,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
入计划,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 LPR 同
期基准利率(3.70%)计算,公司预计 12 个月将节约财务费用约 148.00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
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