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悦
张耕田
路新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