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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1,200,000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1,6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345,50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254,4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
数量共计 1,054,49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
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
                                    1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
     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
     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止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54,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5,925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054,496                1.29%                   1,054,496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
     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占比
                            (股)                    (股)       (股)            (股)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345,504     23.71%       1,054,496             -       20,400,000     25.00%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2,254,496     76.29%                -   1,054,496        61,200,000     75.00%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054,496      1.29%                -   1,054,496                   -          -
       首发前限售股       61,200,000     75.00%                -            -       61,200,000     75.00%
三、总股本                81,600,000    100.00%                -            -       81,60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2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   彬                          彭黎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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