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3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
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
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在业务及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提高公司内部决策运营效率,且公司已就
收购标的进行了必要的评估等程序。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交易定价参考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悦
张耕田
路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