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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宏德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彬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黎明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项目                               工作内容
                                         公司章程规定。
                                         未亲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
                                         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则、创业
                                          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无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是          不适用
 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及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
                                                 是          不适用
 任的承诺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消除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   彬             彭黎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