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德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 (2023) 第 000702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060,971.7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51,605,089.76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51,605,089.76 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160,508.98 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231,580,546.9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7,481,009.68 元,
资本公积余额为 692,984,586.02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2 年末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400,000 元,本
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
和长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