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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点有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零点有数
           保荐代表人姓名:铁维铭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鑫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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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编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关事项的
  8                                                    是                不适用
       承诺
  9    关于房屋赁备案登记有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督导期内,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重大变化,公司重大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无
                                                    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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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铁维铭                       郭   鑫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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