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2-04-22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
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提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
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
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1-8 月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调整全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未超过预计数,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签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2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程序合法,交易
公平、公正,该类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
构成损害。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2022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
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旗戟(签字):
陈光(签字):
陈爱华(签字):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