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1600 号黄浦中心大厦 13 层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岳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3,340,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3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2,919,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25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421,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5,051,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99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63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421,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39,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0,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3%;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39,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0,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3%;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39,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2%;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0,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3%;反对 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袁岳、张军、周林古、陈晓丽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候选人:提名袁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4.02.候选人:提名张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4.03.候选人:提名周林古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3,340,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数 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4.04.候选人:提名陈晓丽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马旗戟、陈光、陈爱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5.01.候选人:提名马旗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5.02.候选人:提名陈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3,340,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5.03.候选人:提名陈爱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曾慧超、费洁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国良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候选人:提名曾慧超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3,340,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6.02.候选人:提名费洁华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 决情况:同意股 份数 :53,340,794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9.9996%。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1,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