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6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
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
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晓丽女士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周林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杨轶女士为公司商业业务负责人,聘任闫晶女士为公共事务业务负责人,聘
任宋志远先生为公司数据业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旗戟(签字):
陈光(签字):
陈爱华(签字):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