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0-01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 9 月)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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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
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
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或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各考核年度
各考核年度
累计营业收入增
对应考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长率(B)
核年度
目标值 目标值 触发值
触发值(An)
(Am) (Bm) (Bn)
第一个归
2023 15% 12% 15% 12%
属期
第二个归
2024 30% 24% 145% 136%
属期
第三个归
2025 45% 36% 290% 272%
属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或B≧B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A)或累计营业收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