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光)2023-04-26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及 5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参加董
事会 10 次,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列席股东大会 5 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
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
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意见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2022 年 1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同意
会第十七次 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 2021
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2022 年 4 月 8 日 会第十八次 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同意
会议 主体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1 第 二 届 董 事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会 第 十 九 次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日
会议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 的 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
同意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 公 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 立 意
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第 二 届 董 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
会 第 二 十 一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 来 情
日
次会议 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同意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 董 事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2 年 9 月 16 日 第三届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的 独
会第一次会 同意
立意见
议
2022 年 9 月 30 第 三 届 董 事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同意
会 第 二 次 会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
议 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日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
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同意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 制 性
会第三次会
股票的独立意见
议
2022 年 11 月 28 日 第 三 届 董 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 金 和 同意
会 第 五 次 会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
议 表独立意见
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2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1 次。进行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根据公司经营
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审查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切实履行了相
关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
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
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 年,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
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光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