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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零点有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零点有数
          保荐代表人姓名:铁维铭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瑞波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6 月 21 日
                                             主要围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律法规,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等内
                                             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
                                         受宏观环境不可控因素影
                                                                  续关注上市公
                                         响,公司项目执行和验收有
                                                                  司的业绩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所延迟,营业收入有所下
                                                                  况,并督导上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降;同时受权益法核算的投
                                                                  市公司按照相
况)                                     资亏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关法律法规履
                                         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公司
                                                                  行信息披露义
                                         2022 年经营业绩亏损。
                                                                  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编号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关事项的
  8                                                   是                不适用
       承诺
  9    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有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关于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因工作变动,2022 年 7 月由李瑞波先生接替郭鑫
                                      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本次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铁维铭先生
                                      和李瑞波先生。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督导期内,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
3、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重大变化,公司重大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无
                                      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3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铁维铭                       李瑞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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