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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环保: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4-03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科润宇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36,721.988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2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4 日 止 , 公 司 共 募集 资 金 1,402,779,956.88 元 , 扣 除 发 行费 用
52,606,271.88 元,募集资金净额 1,350,173,685.00 元。
    截止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37,606,931.23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55,045,034.54 元;于 2022 年 7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482,561,896.69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12,566,753.7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和控股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钢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泽州路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由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
    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控股公司
    应在付款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0149013003600438   340,000,000.00   48,796,048.19   协定存款
京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41719200099035    250,000,000.00       68,805.79   协定存款
司北京阜成路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8110701012902313686     350,000,000.00     74,374,116.63   协定存款
京广安门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5330188000129483       420,296,558.17     55,188,628.30   协定存款
司北京苏州街支行
交通银行晋城泽州路支行   145145130013000290484                          15,599.18    协定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704024019200089913                        21,173,334.86   协定存款
司鞍山鞍钢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12040122000108982                           6,225,194.50   协定存款
通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121276298449                            11,958,749.72   协定存款
台支行
        合 计                                    1,360,296,558.17   217,800,477.17

        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
    差异,系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注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0,173,685.00 元,与初时存放金额差
    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114 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114 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0,173,68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7,606,931.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7,606,931.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否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291,832,009.99      291,832,009.99     85.83    2022/5/30    540,657.42      是             否
发电项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           否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38,098,759.65      238,098,759.65     95.24     2021/4/2   6,638,157.38     是             否
焚烧发电项目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255,812,161.11      255,812,161.11     73.09    2022/12/1             -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否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90,000,000.00   1,190,000,000.00   1,035,742,930.75    1,035,742,930.75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100.00                                                否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否       112,173,685.00    112,173,685.00      53,864,000.48       53,864,000.48     53.49   2023/10/15             -           -         否
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0,173,685.00    160,173,685.00     101,864,000.48      101,864,000.48
         合计                         1,350,173,685.00   1,350,173,685.00   1,137,606,931.23   1,137,606,931.2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8,000,000.00 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使用不超过
                         112,173,685.00 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通过委托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贷款的方式向实施主体划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2,173,685.00 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万元,取得收益 11.68 万元,已全部赎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55,045,034.54 元。其中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5,832,009.99 元,政府与社会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5,327,761.10 元,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3,885,263.45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
                         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0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
及去向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理财产品 22,000.00 万元,取得收益 117.89 万元,已全部赎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