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7日,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科”)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80个月,借款用于慈溪中
科炉排炉工程(三期)项目。同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关于上述借款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慈溪中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慈东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建江
注册资本:35,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及其发电、供热;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制造、加
工、销售;煤渣、粉煤灰销售;金属材料、管道、阀门、电气热控仪表销售;锅
炉、管道、电气仪表控制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慈溪中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073.77 113,192.73
负债总额 84,634.23 68,887.11
净资产 50,439.54 44,305.62
营业收入 49,159.58 34,175.63
利润总额 13,592.53 14,069.99
净利润 10,133.92 10,522.57
(二)被担保方关于额度使用基本情况表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被担 是
本次担 前对被担 后对被担
保方 本次使 否
被 保剩余 保方已提 保方已提
担 担保方 最近 经审批的 用担保 为
担 可用担 供且尚在 供且尚在
保 持股比 一期 担保额度 额度 关
保 保额度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
方 例 资产 (万元) (万 联
方 (万 内的担保 内的担保
负债 元) 担
元) 额度(万 额度(万
率 保
元) 元)
慈
公 溪
100.00% 62.66% 45,724.00 5,000.00 724.00 87,000.00 92,000.00 否
司 中
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的
担保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
(二)保证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
整。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即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届满之
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
被清偿时确定。
(五)保证期间:
1.《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
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部为对控股公司的担保,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 158,000.00 万元,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86,754.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比例为 27.01%。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慈溪中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