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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环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2023-04-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科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拓                    联系电话:1346665699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雨修                  联系电话:139104360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中科环保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7 月到
                                             账,2022 年,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
                                             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 1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开展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现场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存在需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要整改的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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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职责、内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交易、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 —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的承诺
2.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
                                         是                 不适用
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的回购责任承诺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
                                         是                 不适用
完整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中科环保 2022 年 A 股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
                               代表人张超超因工作调动原因已离职,保荐人中信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雨修接替工作,担任中科环保首
                               次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


— 4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
                          监会(包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1、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对我公司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思创医惠”)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
                          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与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
                          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
                          导致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第四条的规定。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2、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
整改情况
                         对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监管措施认定: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
                          联交易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不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40 号)相关条款的规定;开山股份将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
                          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40 号)的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第三
                          名至第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


                                                                     — 5 —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
                           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
                           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
                           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1、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
                           司保荐的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
                           健”)出具《关于对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认定:汤臣倍健在
                           收购 Life-SpaceGroupPty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
                           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在:未充分、审慎评
                           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实施的重大政策风险,未如
                           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
                           差异的情况;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
                           依据,未充分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且减值测试关于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2、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
                           孔少锋、辛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监
                           管措施认定:我司保荐代表人孔少锋、辛星在保荐同
                           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过程中,未审慎核查外协服务和劳务咨询支出的真实
                           性、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完整性,以及大额个人报销与
                           实际支出内容是否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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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第五
条的规定。
    3、2022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创意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处分的决定》。监管函件认定:创意信息 2021 年度业
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
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
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相关规定。创意信息董事长陆文斌、总经理何文江、
财务总监刘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
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
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4、2022 年 8 月 29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思创
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处分的决定》,监管函件认定:思创医惠 2021 年度
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
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思创
医惠董事长章笠中、总经理华松鸳、财务总监陈云昌
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
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
的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


                                          — 7 —
                 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
                 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我公司在知悉对
                 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要求相关保荐代
                 表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
                 业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切
                 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
(以下无正文)




— 8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   拓              李雨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