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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标榜股份: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04-06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6,750 万股变更为
9,000 万股。

    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江阴标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若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8 月 21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
股股东江阴标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奇(实际控制人)、
赵建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沈皓、施明刚、朱裕金、刘德强、蒋文
强承诺:

    1、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8 月 21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三)江阴福尔鑫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标榜贸易有限公司承
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若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8 月 21 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
司实际控制人赵奇控制的其他企业江阴福尔鑫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赵建明及其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江苏标榜贸易有限公
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上市,自 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40.25 元/股,触发前述
   承诺的履行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标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奇及其控制的江阴
   福尔鑫咨询服务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赵建明及其亲属共
   同控制的江苏标榜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
   皓、施明刚、朱裕金、蒋文强、刘德强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情况及本次延长限售流
   通股锁定期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原股份锁定到   本次延长后锁
股东名称/姓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期日         定到期日
                 (万股) (万股)         (%)    (%)
江阴标榜网络
                  3,000.00           -     33.33%        -    2025-2-20      2025-8-20
科技有限公司
      赵奇        1,485.00   1,674.75      16.50%   18.61%    2025-2-20      2025-8-20
江阴福尔鑫咨
询服务企业(有       99.00           -      1.10%        -    2025-2-20      2025-8-20
  限合伙)
    赵建明               -     69.00            -    0.77%    2025-2-20      2025-8-20
江苏标榜贸易
                    300.00           -      3.33%        -    2025-2-20      2025-8-20
  有限公司
    沈皓            720.00    855.00        8.50%    9.50%    2025-2-20      2025-8-20
   施明刚           138.00    195.00        1.53%    2.17%    2025-2-20      2025-8-20
   朱裕金           258.00    300.00        2.87%    3.33%    2025-2-20      2025-8-20
   蒋文强                -     14.85            -    0.17%    2025-2-20      2025-8-20
   刘德强                -     19.80            -    0.22%    2025-2-20      2025-8-2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标榜股份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