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7,196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1,162,5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1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0.25 元,并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7,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为 90,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21,337,494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83%,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 68,662,506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17%。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162,50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7%,锁定期为 6 个月,将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起上 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 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 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62,506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24%,约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5.1667%,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62,50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7,196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162,506 1.2917% 1,162,506 -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 68,662,506 76.2917 - 1,162,506 67,500,000 75.0000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 - - - - - 首发后限售股 1,162,506 1.2917 - 1,162,506 - - 首发前限售股 67,500,000 75.0000 - - 67,500,000 75.0000 二、无限售条件 21,337,494 23.7083 1,162,506 - 22,500,000 25.00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0,000,000 100.0000 90,000,000 100.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8 月 1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 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报表中的“比例”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标榜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