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7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允原则,定价参考市场价格
确定,关联交易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
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国忠:
陈 南:
沙 昳: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