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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泽超)2022-04-22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本人孙泽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积极参加 2021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度
权益分派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申请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变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关联方合作研发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等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充分利
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
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主
持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
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
督作用。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
责,严格监督公司对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发放的情
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参加培训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注重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
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全面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泽超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