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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鸥玛软件: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2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2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 128 号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楼 A503 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磊先生;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81,440,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08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81,404,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3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9,233,43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9,197,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397%;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39,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994%;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32,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9946%;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5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397%;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397%;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25,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9.9818%;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397%;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6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淼晶、张明波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