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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鸥玛软件: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
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独立董事:张巧良、孙忠强、王小斌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