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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鸥玛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5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
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年峰先生、张立毅先生、胡美琴女士、陈义学先生、张华英女士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任年峰先生、张立毅先生、胡美琴女士、陈义学
先生、张华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
人王波涛先生、孙忠强先生、王小斌先生的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波涛先生、孙忠强先生、王
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能够与
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符合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真核实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能够
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符合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真核实及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意见。




                                    独立董事:张巧良、孙忠强、王小斌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