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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鸥玛软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巧良)2023-04-27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本人张巧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积极参加 2022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 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等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同时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本人充分
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
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
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严格监督公司对非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
内部控制。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战
略委员会,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及开拓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经营情况报告和相关战略规划
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战
略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对公
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报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拟提名的董事人选认真进行
了任职资格的审核。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
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 参加培训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注重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
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全面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
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事项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巧良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