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体监事已仔细阅读了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 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全体监事签名: 王燕燕 黄文玲 蔡金初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