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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2-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
电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 圳 奥 尼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358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6.1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85,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883,351.5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00,516,648.50 元 , 其 中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808,742,700.00 元,超募资金 991,773,948.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4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
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中山汇海鑫+奥尼视
  1      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9,045.32           29,045.32
                                                                           讯
                                                                           中山汇海鑫+奥尼智
  2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7,903.12           17,903.12
                                                                           能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
  3                                          2,146.25           2,146.25   奥尼电子
         目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
  4                                       12,678.29           12,678.29    奥尼电子
         项目
  5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14,101.29           14,101.29    奥尼电子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奥尼电子
                合计                      80,874.27           80,874.27
    注 1:中山汇海鑫为中山汇海鑫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视讯为奥尼视讯科技(中山)
有限公司的简称;奥尼智能为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简称。
      注 2: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由奥尼电子的孙公司中山汇海鑫、奥尼视讯、奥
尼智能三家公司共同实施。其中,中山汇海鑫负责厂房建设等基建内容,奥尼视
讯和奥尼智能负责项目运营。
       3、项目选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联丰乐丰南路 138 号,该地块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公司孙公司中山汇海鑫已经取得该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
粤(2020)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276514 号。
       4、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19,130.06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83,772.20 平
方米。
       5、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利用中山汇海鑫已取得土地所有权的现有土地进行建设,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是:通过新建厂房和其他附属建筑物、以及地下室等,并将奥尼电子位
于深圳、东莞、中山等地的租赁厂区生产设备搬迁至该新建厂房,形成公司各地
分散产能的汇聚,实现集中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的人员、信息和租
金成本;同时引进一系列先进设备对现有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替换更新,从而提升
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2
       6、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36 个月)。

                                                              建设期(月)
           进度阶段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实施方案设计
项目前期准备
工程及设备招标
基础建设及装修工程
设备搬迁及安装调试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分批试生产
验收竣工

       7、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
       计划总投资 33,918.8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27,612.38 万元,设备投入
4,522.83 万元(包含公司原有设备净值 2,922.8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95.72
万元,预备费 987.93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超募
资金 30,996.03 万元,公司原有设备净值投入 2,922.83 万元。分年度项目投资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T1 年         T2 年        T3 年        合计
  1        建筑工程                               16,567.43      11,044.95                 27,612.38
  2        设备投入                                       -       3,472.83   1,050.00       4,522.83
 2.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450.00   1,050.00       1,500.00
 2.2       原有设备净值                                           2,922.83                  2,922.83
 2.3       设备搬迁费                                               100.00                   100.00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77.43         318.29                   795.72
  4        预备费                                    511.35         445.08      31.50        987.93
           项目总投资                             17,556.21      15,281.16   1,081.50      33,918.86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市场对智能音视频硬件产品的需求
       智能音视频设备目前主要应用于视频会议、现场直播、安全监控、娱乐活动
等场景。2020 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和传播,在短期内刺激视频会议等产品需求的
暴增,大幅度促进远程理念的普及、远程习惯的养成,并在中长期视角下推动远


                                                      3
程会议、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远程场景市场的向好发展。2020 年新冠疫情背
景下,腾讯、华为、Zoom 等纷纷推出免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办公问题,为云视
频会议发展奠定了企业级客户的数量基础和消费习惯基础。云视频会议的出现及
发展,改变了原来传统视频会议行业的格局。由于用户不再需要搭建完整、复杂
的视频会议系统,只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配置相应的视频会议外设(摄像头、麦
克风、显示设备和音响等)即可,促使视频会议外设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外设
和终端设备厂商迎来发展良机。
    在 4G 通信普及、运营商提速降费的背景下,短视频凭借创作门槛低、体验
直观、内容丰富等优点成为用户规模增长最快的互联网细分领域之一。音视频硬
件设备与 AI 算法结合,在传统台式电脑时代实时通讯的基础功能上,具有了实
时美颜、生物识别、全景拼接、降噪、回声消除、远场拾音等等更强大的功能,
使得智能音视频设备的应用范围、应用场景更加多元。
    本项目的建设着眼于全球市场对于智能音视频设备的增长需求,结合行业技
术的融合和发展趋势,通过产品技术的不断升级来保证行业市场地位。
    2、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完善业务布局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音视频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先进制造
企业,随着产业技术升级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公司紧紧围绕智能音视频硬件设备
领域进行布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客户为中心,公司制定了“视听硬件
+智能化+应用场景”的战略方向,聚焦于消费物联网中的智能家居、车联网、
智慧办公等细分市场。公司将抓住 5G 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领域
的发展机遇,从自身实际出发,持续对接市场和客户需求,并依托自身快速响应
的供应链体系、优异的品质管理能力和强大的研发实力,不断为市场和客户提供
设计美观、质量优异、具有创新性的消费电子产品,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的
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的盈利能力。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公司智能音视频硬件
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布局的持续完善,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思路。
    3、增强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
    目前,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人工生产线存在人力成本较高、生产效率较
低等缺点。随着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以及工业 4.0 时代的到来,公司将全面加快
技术改造与升级的步伐,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工艺水平。


                                   4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并逐步更新替换为自动化水平更
高的智能化设备,形成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使得相互独立的生产设备之间形成有
效的连接,提高生产运转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程
度和精密度,提升工艺水平与产品质量,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降低公司租金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产能主要分布在深圳、东莞、中山等多个厂区,地理位置比较分
散,不利于集中化管理,公司每年需要为此付出不小的网络通讯、交通差旅等支
出,同时还需要承担比较高昂的厂房租金成本。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撤销以上
各分散租赁的厂区,集中产能至中山小榄镇厂区,实现集中化管理。一方面,可
以增加信息沟通效率,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有效降低公司的厂房
租金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项目预计将新增房屋建筑物
固定资产原值 25,825.55 万元,年新增折旧额 817.81 万元;经统计,公司拟搬迁
的各厂区 2022 年 1 月租金成本合计 132.73 万元,全年成本预计 1,592.73 万元,
显著高于本项目新增房屋建筑物折旧额。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消费物联网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消费物联网智能终端是物联网时代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也是消费级物联网
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2016 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
项行动》《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法律法
规和政策文件,促进和引导智能硬件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持续转型升级,行业迎
来持续增长。
    《物联网终端安全白皮书(2019)》显示,近年来物联网应用层出不穷,智
能交通、智慧医疗等各行业的普及应用全面推进物联网终端呈指数级增长,据
GSMA 预测,至 2025 年全球物联网设备连接数量将达到 250 亿个,较 2018 年
实现年复合增长率 15.71%。在消费物联网领域,GSMA 数据显示,至 2025 年全
球消费物联网连接数量预计将增长至 114 亿个,其中,以家庭安防设备为代表的
智能家居设备的连接增长数量增长最快、预计新增 20 亿个。公司聚焦于消费物
联网中视听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的承载终端产品。消费物联网广阔的发展前景
将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市场空间。


                                    5
    2、公司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历来重视品牌形象的建立,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多个方面树立了
良好的品牌形象。在行业机构认定方面,2020 年,公司凭借人工智能与物联网
技术的应用融合获得《财经》颁发的“长青奖AIoT 硬科技可持续发展创新奖”,
“AIoT 硬科技可持续发展”合计 34 家企业获奖,公司是荣获其子榜单“创新
奖”的 14 家企业之一;在主管部门认定方面,2018 年,基于视频技术、音频技
术之双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中心被广东省科技厅评定为“广东省智能音视
频电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 年,凭借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
等四方面特征,公司被广东省工信厅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下
游客户认可方面,因研发、设计、质量、交期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获得了邻友通
授予的“杰出贡献奖”、杭州涂鸦授予的“金牌供应商奖”、aiwa Japan INC 授予
的“最佳供应商奖”等荣誉或称号。良好的品牌形象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
保障。
    3、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研发能力
    公司定位于“智能视听软硬件方案商与制造商”,通过获取授权或联合开发
的模式,集成芯片与传感器、智能算法、云服务、应用软件技术等,为品牌客户
的“功能集成、功能创新、理念创新”提供解决方案与制造落地。公司深耕行业
多年,在各个生产环节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形成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熟技术。在工业设计、结构设计、嵌入式软件开发等方
面,基于云技术、智能算法等第三方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集成与应用经验,可基于
市场趋势预判或客户具体需求独立开发新产品。
    依托强大的研发能力,公司加入华为牵头组建的“家庭实时视频产业联盟”,
2017 年 5 月参与制定了《TV 摄像头音视频行业标准》,填补了国内 PC/TV 外置
摄像头产品音视频行业标准的空白。2016 年 11 月,受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客车分会的委托,公司作为起草人之一参与编写行业标准《客车车道保持辅助
系统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JT/T 1358-2020),并于 2021 年 4 月开始实施。
    公司先进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技术储备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4、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品质保证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品质保证体系,从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前沿技


                                    6
术追踪、设计开发、原料管理、生产管理、出货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的质量控
制。公司和子公司深圳市科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均已通过 ISO9001:2015(质量
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15(质量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等国际体系认证,拥有十万级无尘防静电车间、光学和声学实验室,
最大程度保证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经上线了包括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
统(ERP)、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ME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研
发项目管理系统(RDM)、客户管理系统(CRM)、协同办公系统(OA)、人力
资源管理系统(e-HR)等在内的多个信息化系统,并通过技术管理和整合使之
服务于公司日常运营。完善的质量控制和品质保证体系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机
制保障。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
断等综合因素作出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由于项目实施期限较长,项目实施过程
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项目进
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在本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时监督,
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针对影响项目进展的重大变化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针对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体系,保证机制建设与公司规模相匹配。
    2、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
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
调整项目投资计划,并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五)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和其他附属建筑物、以及地下室等,将奥尼电子位于深
圳、东莞、中山等地的多个租赁厂区生产设备搬迁至该新建厂房,不新增产能。
因此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主要为对比新建厂房每年的折旧费用和公司目前在
深圳、东莞、中山等地各拟搬迁厂房的年租金成本。
    1、本项目在进行测算时根据公司现行的折旧摊销政策,房屋及建筑物的折
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折旧摊销年限为 30 年,残值率为 5%,项目新增房屋建筑

                                   7
物固定资产原值为 25,825.55 万元,故每年所产生的折旧金额为 817.81 万元。
    2、经统计,公司拟搬迁的位于深圳、东莞和中山等地的多个厂区 2022 年 1
月租金成本合计 132.73 万元,全年成本预计 1,592.73 万元。
    3、公司若继续在深圳、东莞和中山等地租赁厂房,按当前租金价格计算,
年租金为 1,592.73 万元。租赁生产与经营场所的年租金费用远高于新建厂房的折
旧成本 817.81 万元,从长远来看,本项目新建厂房比租赁厂房更为经济,且更
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经营。

    (六)超募资金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超募资金,
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0,996.03 万元及公司原有设备净值 2,922.83 万元建
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30,996.03 万元超募资金及公司原有设备净值
2,922.83 万元投资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
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经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
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
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
端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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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刚                  陈炘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