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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尼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4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股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深圳奥尼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
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
生、黄力先生、吴文华先生、吴文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非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6 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 ZHAO YONG(赵勇)先生、范丛明
先生、唐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上述独立董事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3 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上市公
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范丛明先生、唐安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
事候选人 ZHAO YONG(赵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
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徐树公                    范丛明                     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