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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尼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12-23  

                        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奥尼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为黄旭盛、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
限公司-深圳南山中航无人系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
航南山”)、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坪山集成电
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坪山”)、深圳市凯东创新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东”),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176,4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74%,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6,996,46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0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起 12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
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96,46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84,896,4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889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26.110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
售股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深圳凯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
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企业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股东黄旭盛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
本人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遵守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并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176,465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9.727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    本次解除限售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通数量(股)
          1            黄旭盛         4,180,000     3.6381%      4,180,000        4,180,000
          2          中航南山         2,358,233     2.0525%      2,358,233        2,358,233
          3          中航坪山         2,358,232     2.0525%      2,358,232        2,358,232
          4          深圳凯东         2,280,000     1.9844%      2,280,000        2,280,000
                   合计              11,176,465     9.7275%     11,176,465       11,176,46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
       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0%            -            -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26.1105% 11,176,465           -            41,176,465    35.8379%
三、总股本             114,896,465 100.0000% 11,176,465 11,176,465           114,896,465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