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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2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
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14,896,46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84,896,4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3.889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110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
售股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深圳凯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1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
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企业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
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股东黄旭盛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的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
本人亦将遵守该等规定。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所取得
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中航南山、中航坪山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份时,将遵守届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并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
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
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176,465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9.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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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4 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           实际可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例              量(股)                  数量(股)
     1     黄旭盛                          4,180,000           3.6381%                 4,180,000              4,180,000
     2     中航南山                        2,358,233           2.0525%                 2,358,233              2,358,233
     3     中航坪山                        2,358,232           2.0525%                 2,358,232              2,358,232
     4     深圳凯东                        2,280,000           1.9844%                 2,280,000              2,280,000
                合计                    11,176,465            9.7275%             11,176,465                11,176,46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
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00%                     -              -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84,896,465     73.8895%                     -     11,176,465       73,720,000         64.1621%
二、无限售条件流
                        30,000,000      26.1105%        11,176,465                 -       41,176,465         35.8379%
通股
三、总股本             114,896,465    100.0000%        11,176,465        11,176,465      114,896,465        100.0000%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
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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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 刚                陈炘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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