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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祥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0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荣峰                       联系电话:021-6111851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又龙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9 日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责
                                                         任、基本原则,董监高履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权力、义务,董监高股份交
                                                               易规范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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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一、转板相关承诺
1.本次转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转板公司、转板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性人、转板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承诺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和劳务派遣事宜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1.转板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二、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1. 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2. 关于无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3.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5.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6.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8.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9. 关于无违法违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和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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