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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
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00.00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1,778,296.7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深圳市大族数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
总额的29.0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4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首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