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3-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就大族数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10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5,5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133,741,703.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1,778,296.74 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375,246,296.74 元。募集
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PCB 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152,393.03 152,393.03
2 PCB 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260.17 18,260.17
合计 170,653.20 170,653.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且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预计短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且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36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证券投资(例如股票)、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
项目实施进度。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斌 熊科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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