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2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
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
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丘运良 吴燕妮 陈长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