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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大族数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5,5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1,778,296.74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0
号”《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
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PCB 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152,393.03                  152,393.03

  2      PCB 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260.17                   18,260.17

                    合计                    170,653.20                  170,653.20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和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33,259.31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75,217.16 万元。授权期
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四、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
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
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
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
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额度及期限

    1、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
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代表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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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
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
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族数控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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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斌               熊科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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