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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
大族数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5,5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1,778,296.74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0
号”《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PCB 专用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152,393.03               152,393.03
     2      PCB 专用设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260.17                18,260.17
                         合计                             170,653.20               170,653.2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46,395.65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号                                   (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PCB 专用设备生产
 1                                       152,393.03                    41,939.84      27.52%
          改扩建项目
          PCB 专用设备技术
 2                                        18,260.17                     4,455.81      24.4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70,653.20                    46,395.65     27.19%


         2022 年 3 月 29 日和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先后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使用 4 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6,395.65 万元,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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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补充流动资金 86,191.6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86,938,063.82 元(含利息
收入和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等)。

    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6,395.65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且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预计短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且预计节约财务费用 3600 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证券投资(例如股票)、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
    2、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
项目实施进度。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
                                   4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斌                     熊科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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