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0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
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从
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丘运良 吴燕妮 陈长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