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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数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
大族数控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
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15,5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1,778,296.74 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10
号”《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机构、
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 亿

                                    1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使用 4 亿元超募资
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6,191.66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 53,691.66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已全部归还。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4 亿元,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987,012,892.45 元(包含利息收入)。除本公告中披露的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披露的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09%。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 亿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4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首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

                                   3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斌               熊科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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