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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3-03-27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677 号)。本次发行采用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
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6.13 元/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00 万股,占发行数量
的 15.00%。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即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泰环
保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0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0.00%,与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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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总股数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5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总股数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8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国泰环保于2023年3月24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
始发行“国泰环保”股票510万股。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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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
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9,670,269 户,有效申购
股 数 为 42,342,367,500 股 , 配 号 总 数 为 84,684,735 个 , 配 号 起 始 号 码 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08468473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302.42500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20%(36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3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51.6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7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 48.33%。回拨后本次网上定
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05467963%,申购倍数为 4,866.93879 倍。

                                        3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T+1 日)上午在深圳
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11 室进行摇号抽签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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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