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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环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松)2023-04-27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
刘晓松    独立董事       3             0             0                否
                                  股东大会会议
刘晓松    独立董事       4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沟通及监督工作,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1 年经审计财务
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确认公司 2019-2022 年 6 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2 年 6 月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
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
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行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及舆论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独立董事:刘晓松
                                                    2023 年 4 月 27 日